读书

    离开学校近三十年了,无论何时我都随身带着最钟爱的几本书,虽然四处流浪  ,居无定所,但只要在一处居留过半年,身边就会积攒下一堆书来 。 许多年来 ,书籍一直是我最重要的行李。并不是说我有多爱读书,书未必在我的生活中占有最重要的位置 ,但是说书在我的这么多年的生命中是不可或缺的存在,却是无法否认的。我的爱读书并非是它给我带来了什么实际的利益,而是它让我见识了这个世界的多元 ,让我知道生命中除了眼前的平淡苟且,还有更宽广深刻的世界.让我知道当普罗大众匍匐在尘埃中蝇营狗苟的时候,还有更美好更高尚的东西值得去追寻和坚持。见惯了人世间的卑劣丑陋 ,才知道正直善良的可贵。书就是黑暗里的一束光 ,总能给我前行的勇气和力量。

    当有人疑惑地问我读书有什么意思的时候,我只是淡淡的一笑 ,能提出这种问题本身便是答案。真正爱读书的人绝不会提这种问题 ,而对不读书的人来说,我的回答有再强的说服力也不能让他认可半分 。所以我只能保持沉默,尊重对方 , 各自安好。其实他们不知道真正的喜欢是不需要理由的,一切说辞都是读书以后有了些许收获和感悟的附会。“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读一本好书,就像与好友促膝而谈,一盏灯,一壶茶,二三知己。这种温馨轻松的境界非个中人所能知,我又何必多费唇舌呢?

      我爱读书,也爱买书, 这些年陆陆续续居然积累出了一个小小的书房来,坐在周身的书堆中 ,心里说不出的充实和满足。书架上的每一本书我都能说出它的来历,每一本书都记录着我流浪和灵魂的足迹。每抽出一本来,不管它的来历还是内容,都足以让我快乐半天。

      周末最惬意的休闲地莫过于图书馆,选一两本喜欢的书就可以让我消磨掉大半天的时光。身边的人们在静静地读书,淡淡的墨香和轻轻翻书的声音是那么的轻柔,轻柔得能抚平心中的皱褶。我喜欢他们读书时的从容和优雅,喜欢他们脸上安静庄重的神色 ,喜欢他们身上散发出来的书香。博尔赫斯说如果有天堂,那一定是图书馆的模样。我想他也一定喜欢在图书馆中读书的人们。置身于他们之间我感觉到快乐,安定。

    在众人眼中我是异类,因为在大家痴迷于网络游戏和短视频的时候,而我却沉浸在书本的世界里自得其乐,在他们看来这很怪异。我无心标新立异,只是不喜欢自我放纵以后的空虚和负疚,不喜欢由于内心贫乏而表现出来的眼神空洞迷惘。读书并没有給我带来物质的富足,却从没有因此感觉自卑穷困。读书也没有许我光辉的前程,但我依然喜欢,读书的乐趣是无法取代的,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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