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男子花了1500万购房,以月租五万租给一富婆,几个月后房子竟被陌生人霸占,这是怎么一回事呢?赵某是一个精明的商人,眼光独到,擅长投资。最近他打算投资房产,选定了一套房。这套房子位于当地最繁华地段,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周边拥有优质的教育和医疗资源。赵某花费了1500万元购买了这套房产,并进行精装修。新房装修完毕后,赵某并没有急着入住,他决定委托一家中介公司来帮忙出租。韩某是一位40岁的中年妇女,她打扮靓丽,给人一种富婆的感觉。韩某自称是某位领导家属,因丈夫调职来到当地,所以急需找房子。韩某一边介绍自己的情况,一边对赵某的房子赞不绝口。之后赵某同意以每月五万元的价格将房子租给了韩某。随着房价的疯狂上涨,这套当初以1500万购入的豪宅如今市值已经达到了2500万元。
在租房的前几个月里,韩某按时将每月五万块的租金转入赵某的账户,没有任何拖欠。这让赵某对韩某逐渐产生了信任感。然而,过了几个月后,韩某没有按时支付当月租金,赵某多次尝试联系韩某,但始终没有收到任何回应。无奈之下,赵某决定亲自前往自己的房子。当他打开房门时,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门口迎接他的是一个陌生人陈某,他以为是韩某的家人,于是急切地要求他们交付租金。然而,陈某却回答道:房子几个月前他花钱买下的。赵某大吃一惊,他明明拥有所有的房产证件,怎么会被卖出去呢。经过了解,赵某才得知原来他的这套房子已经被韩某以仅1000万的低价卖给陈某。陈某声称与韩某签订了购房合同,这套房子现在属于他,赵某没有权利要求他搬出去。
赵某明白遇到骗子了,无奈之下只好报警,但令他惊讶的是,韩某在他报警之前就已经被捕了。原来,韩某以同样的手法在这个小区里租用了10来套房子,并以极低价将它们全部转售出去。短短三个月内,韩某竟然获得了上千万的非法收入。那么赵某是否有权让陈某搬出去呢?如果陈某善意取得房子的所有权,赵某无权要去陈某搬出去。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时是善意;以合理的价格转让;转让的不动产已经办理过户登记。显然陈某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所以赵某是房子的所有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要求陈某搬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