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杨柳君
我是一个喜欢早起的人。
凌晨5:00或5:30开始晨读。
当然,我也喜欢早睡。
不是特别需要,我不乐意参加各类聚会或应酬。
相较于在喧闹的场所徘徊,我更乐意待在自己的地盘,或读书、或写作、或思考。
没有什么绝对的好或坏,个性使然。
我喜欢清晨早起那刻清明的感觉。
心无旁骛,专注于当下。
与早起相对应的,很多年来我都有早睡的习惯。
于很多人来说夜生活才刚刚开始的时刻,我已进入梦乡。
这样的早睡早起的习惯不知不觉就保持了多年。
我享受这样的规律感。
有朋友好奇的问我,你怎么坚持的?
其实对我而言,这早已是习惯,无需坚持。
到了那个点就想休息,到了那个点就自然醒了。
凡事贵在持久。
一个行为坚持21天,就慢慢成为了习惯。
再持续行动,就会成为我们生活中的一部分。
昨天参加了一场朋友公司的中秋聚会,见到不少久未谋面的好朋友。
与谈得来的朋友聊天也是幸福的一种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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