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为什么是如此感性的动物,尤其在爱情里,这哪能不是一种耻辱。
热恋中甜蜜幸福,失恋后痛不欲生,其实毫无正当理由。不论好坏,一切感觉都是假象。
甜蜜幸福固然有益,但也容易蒙蔽双眼 。痛不欲生又能带来什么?比起前者有更好的回报?比如成长?算了吧,重复犯错的人不在少数。你不吃不喝不睡觉,或者暴饮暴食昏昏睡,无非都是自虐。
正所谓这世上“唯一不变的唯有变”,正因为如此,永恒才人类被追求,这真是个充满希望的乐观物种啊,钻石的坚硬象征爱情的忠贞不渝,其纯净象征爱情的纯洁,其璀璨象征爱情的热烈,其独一无二象征爱情的专一。象征、象征、象征,物理特征被赋予感性,被赋予美好的寓意。我倒认为物理特征才是真正美好,真正单纯、干净,并不冷冰冰。而爱情的美好,仅限于想象,或者仅不过是少数人的特权。作为非少数人,理想的爱情何止奢侈,所以何必要被假象所烦扰,无非是虚度时间,浪费精力。
很多事情,比如工作、努力、嗑药、爱情等等,若未经历,其体验、总会被高估或低估,待真实经历有别于曾所期望,必然造成认知障碍,从而引起情绪反应,或惊喜,或失落。很多事情,若有经历,却未理性看待,至失去/放弃之时,少有人能平静坦然,从而引起情绪反应,或悲痛,或大喜。确切说,情绪确实存在,为客观,引发情绪的事实确实存在,亦为客观,而二者之间的联系,所谓“因为事实,所以情绪”则为假象,仔细想想,这个“因为所以”究竟有什么道理?我看,因果关系有两种:第一种,1+1=2,为什么?因为这是规则,是这种规则构成了人类1+1=2的思维方式,或说是人类的思维方式构成了1+1=2这样的规则,所以1+1=2。第二种,水平扔出去个苹果,它会沿抛物线运动,为什么?因为这是经典力学,是客观存在。上述两种因果关系,前者为抽象,后者为具体。那么,“因为事实,所以情绪”属于哪一种?显然,二者皆否。所以,情绪的产生实属不必且荒谬。
理想状态是,无论对事情的经历前、经历中还是经历后,我们能够尽量保持理性,不参杂看上去有道理实则莫名其妙的“因为所以”之荒谬联系。绝对理性要求对过往的精确分析,对现存客观情况的正确把握,对未来可能发生事件的全面预测,以及对这三者的融会贯通,人不是神,我们在理性前太卑微,只能尽力为之。这样的好处是,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我们不会被感性束缚,无需再浪费时间和精力去疗伤/过度庆祝。对理性的崇拜是走向自由的第一步。
然而,太可悲,太可悲!人类,以其感性为主要特征之一。我们的感性成就了痛苦、快乐,不能说痛苦和快乐一无是处,但比起相对长期稳定的平和心态,超出后者波动范围的情绪令人觉得可悲。常有男性调侃恋爱中女性的“神逻辑”,男性虽的确是好得多,但也不过仅算是五十步笑百步。
我,太可悲,太可悲!之所以崇拜理性,是因为自己实在过于感性,更可怕的是,当少有的一点理性占据感性的上风时,才发现包围自己的、令自己极度痛苦或者极度快乐的,全是假象,此时我的心,我整个人,虽豁然,却也极度耻辱地感到似乎被一个渊深黑暗的庞大黑洞吞噬,好似成了一个活死人。
人不是神,不是机器人,但为了实现某种作为人的价值,我想,尽量让自己变得理性,比起尤其属于女性的感性,应该是更明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