轿夫脚钱
万历时人张应俞有一段雇佣轿夫的记录:城西驿上至建溪约有120里,平常轿价是一钱六分,遇到路上行人较少的时候,则为一钱二分。便五里一放,约定价格之后,每隔5里轿夫则放下,让轿内人走一会儿;遇到下坡又放下不抬,又让轿内人步行。大抵坐轿三分之一需要步行。如果遇到考试时期,应试士子归家,轿价便涨价至二钱四分,最少也要二钱。而且要先给银两。银两到手之后,轿夫抬上不到20里,就以一分一铺转雇他人来抬。接替抬轿者,仍旧五里一放,说:“我没拿你那么多钱。”士子不得已,只能又加钱。
路费
清初婺源县浙源乡庆源村生员詹元相遗作《畏斋日记》,记有他在康熙三十八年(1699)至康熙四十五年(1706)这八年间,七次参加考试的经历,其中包括两次乡试、两次岁试和三次科试的过程,我们以康熙四十一年他参加乡考试来看他的一些消费情况。闰六月二十八日,搭船去杭州,用去0.68两;七月初九,搭船去苏州,用去0.82两;十二日,搭船去丹阳,用去1.3两;十五日,在丹阳寓王宅,用去0.18两;十九日,见二学师、学书王旦华上册资,用去0.36两;二十七日,租用住宅,用去0.55两(四人合租2.2两);八月初四,买试卷,用去0.25两;初五,买蜡烛、投卷、写卷、刷卷尾各项杂费,用去0.4两。以上合计花费4.54两。
但这肯定不是他这次赶考的全部费用,因为吃饭以及返程等费用尚未计算在内。这次乡试詹元相并没有考中,这样的考试他一共参加了七次,各次费用累积,成了一个不小的负担,所以家境尚可的他也屡屡感叹经济压力很大。
酒哥按:乡试及以上科举,县有“科场之款”,以资助赴试学子,各地助款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