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清衫

这两天在看关于陕西秦腔的电视剧《主角》。已经很久没有看到这样地道的年代剧、地方剧了。
它让我再次感受到,一个地方拥有一群文化人、艺术家,是多么幸运的一件事。所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更难得的是,总有人愿意把这方水土、这方人,以及他们身上的悲欢与气韵,用一部作品记录下来,留给后来的人看。
上一次给我这种感觉的,还是《平凡的世界》;再往前,是《白鹿原》。
人过了四十,对故乡似乎总会生出一些新的理解和牵挂。年轻时总觉得自己与家乡不同,总想着离开,想着成为另一个人。可年岁渐长才发现,无论走得多远,故乡始终藏在骨血里。那些方言、习惯、脾气秉性,甚至看待世界的方式,都在岁月里慢慢浮现出来。
最近见到我的人,都说我和姐姐越来越像了。我自己照镜子时,也常觉得和母亲越来越像。容貌上的相似,其实是一种提醒:我终究是从这个家族里长出来的人。年少时以为自己独一无二,如今却越来越理解,那些曾经想摆脱的东西,恰恰构成了自己。
《主角》最动人的地方,是它写的不是一个人的传奇,而是一群人的人生。它是一部群像戏,每个人单独拎出来,都是自己的主角,都有属于自己的命运线索和人生章节。
更重要的是,他们都有血有肉,有温度,像故乡街坊里的邻居,有时候像鸵鸟,把头埋进沙子里逃避现实;有时候又像孔雀,在属于自己的命运里拼命绽放。
一群西北人,演活了所有西北人。
他们和面、喝酒、吹牛,说着粗粝的话,藏着滚烫的情。爱是真的,痛苦是真的,倔强是真的,软弱也是真的。
好的地方剧从来不只是讲一个地方,而是在讲生活本身。它让你看见故乡,也看见自己。看见那些已经远去的人和事,也看见自己终究无法割舍的来处。
年少时总想远方,人到中年,才慢慢明白:原来一个人最终会活成一条河,无论流向哪里,河水里都带着故乡的泥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