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令之女中豪杰|三娘的滚滚红尘

“爹爹,你相信人有前世么?”

“不信,你最好也别信,孩子。”

“那为什么我每晚都会遇见一片黄沙,一丛绿洲,一幢木屋。”

“梦,那是做梦,孩子。”

“梦?它很坏么?会不会咬人?”

“梦不会咬人,它只是很爱撒谎,会告诉大家一些假的事情。”

“噢,知道了,梦是个大骗子!”

“明白就好,睡吧。”

“我不想睡。”

“为什么?”

“我不要去那里,那里好冷清,我想爹爹。”

“……爹爹会一直陪你。”

夜静悄悄,别人的家烛光昏黄,唯独只有这间屋子充斥着绿莹莹的光,那是金秋平花了一晚上的功夫为女儿制作的萤火虫灯。

“真好看。”

“小玉喜欢的话,爹爹每天都作。”

“不要。”小玉从被窝里爬起来,把脸贴近灯罩,看着里面的萤火虫扑腾乱飞,“里面太窄了,它们飞得好辛苦,可不可以放它们出来?”

金秋平当然不可能拒绝女儿的请求,揭开灯罩的刹那,绿光喷射而出,眨眼又散落,像是将漫天星斗一下子拉到了小玉身边,群星围绕着她转动,伸出手就能抓住星星,小玉紧紧盯着萤火虫不敢眨眼,她怕眨一下这些星星就会不见,萤火虫逗留了很久,似乎它们也愿意让小玉多看看。

终于,萤火虫离开了,它们扇动翅膀,越过窗户,留下一道荧光,飞向无垠的夜空,地上的小玉挥着双手道别。

“再见咯,萤火虫。”

春也去秋也去,总是年华留不住,金秋平想不到女儿有一天也会像萤火虫一样离开,那是在她刚过完十八生日的一天,打开门,镜台依旧明亮,衣物纤尘不沾,红枕尚有余香,东西都在,只缺了那个跃动的精灵,这让一切杳无生气。

金秋平在枕边找到了女儿的留言。

爹,这里太窄了,活得好辛苦,徐叔叔说得对,天高海阔,好男儿当往天地一番遨游,我虽不是男儿,但一样向往外面的世界,再说了,是谁规定只有男儿才能游历四方,神说了么?佛说了么?我没有听说过,这都是孔老夫子说的,他是男人,他说的我不信,此去经年,爹爹一定要保重身体,等我找到梦中所在,一定即刻返回,勿念,小玉叩首。

金秋平一个大耳刮打在自己脸上,他好后悔为什么昨夜登高楼观赏烟火的时候,要把徐奇人介绍给小玉认识,要是没有他,小玉怎会知道世上竟真有一处地方与她这十多年梦中所见一模一样,没有这个念头,她又怎会离家出走?这都是他自己的锅啊。

金秋平其实想错了,沙漠、绿洲、木屋只是她的终点而已,她更爱的是徐奇人走过的二十一个省,这一路的山水,一路的风情,以及滚滚红尘。

“我来啦。”深深吸了口气,她决定为自己取个外号,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考虑到爹爹每每与朋友结义的时候,总会拜天地,可见天老大,地老二,于是她决定叫自己——三娘。

——

红尘路远,自古坎坷。

三娘最大的困难来自于自身,为此她想了许多办法。第一招:用妆粉涂花自己的脸。

无效,看见三娘凹凸紧致的身材,登徒子照样两眼放光地扑上来。

第二招:穿八件衣裳,连脚都不露出来,裹得像个球。

失败,一听到三娘的声音,男人的骨头好像就要融化,手挥不动,脚迈不出,路都不会走了。

第三招:装聋作哑,充耳不闻。

再失败,有时候你不得不羡慕,男人是一种嗅觉极其敏锐的动物,即使只剩下一双眼,他们也能嗅出女人的味道。

绝招:女扮男装

绝望。三娘终于明白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女扮男装的成功了,不是她们的打扮多么高明,也不是男人们眼瞎,这件事的关键在于她们其实长得很不好看,以致男人们愿意装傻充愣。

既然无法避免,三娘索性穿一身漂亮的服饰,披一件黑色羽绒的披风,纵马驰骋。一路走来,登徒子犹如大海波涛一般,一浪接过一浪,虽然三娘拍死过很多浪,但难免还是撞上了暗礁。

三娘不知道这世上除了盐和醋之外,别的东西也可以加到饭菜里面去,现在她就因为这样东西变得迷迷糊糊浑身乏力,而她对面正坐着一个满身赘肉的胖男人,他张着嘴露出一口黄牙,对着三娘痴痴发笑,口水都流到了地上。

“你、你别过来……”

“什么?要我过来?好哇,多谢姑娘成全。”胖男人急不可耐地从饭桌上爬过来,肥硕的肚皮沾上一层油后变得更加油腻,他压住三娘,把头埋在两座高山之间。

“好爽,好爽,爽死啦!”

胖子身后的两个仆人立马把这个雅间的门合上,一左一右的抵住门,满面淫笑地看着他们主人正在做的事。

“哟嚯,该干正事了。”胖子骑在三娘身上开始解腰带脱裤子,然而由于横截面积过大,手过短,胖子解得很费劲,加上心急火燎,越解越乱,急得胖子汗如雨下。

“你们两个蠢货,还不过来帮忙!”

两个仆人不敢再偷笑,赶紧过去帮着解腰带,在三人的努力下,胖子总算脱下裤子,可以大战一场了。

“住手!”

门被一脚踹开,一阵风刮入,风吹起衣角,带来了一位白衣书生,背负一剑。

“你、你、你想干什么?”看见来人有剑,胖子的胆缩回去大半。

“我要你住手!”白衣书生纵身一跃,直取胖子。

接下来的一幕不忍直视。

只见白衣书生跳到胖子背上,伸手去抓胖子胳膊,可现实给了他狠狠一击,如丝般顺滑的肥肉,让白衣书生无从下手,“刺溜”一下,书生止不住地从胖子身上滑下来,再上,书生学聪明了,手脚并用,脚卡在胖子腰身,手既伸不到胳臂,便随便抓起背后的两坨肉。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此等行径与禽兽何异?还不快快住手。”

“去你奶奶的!”胖子勃然大怒,使劲地晃动一身肥膘,要将书生弄下来,接连换了十几种姿势,书生像是被踩了一脚的蜜獾一样,死死抓住不撒手,连嘴也用上,咬住一块肉,胖子甩也甩不脱,赶也赶不走,欲哭无泪。

关键时刻还是两个仆人挺身而出,他们连拉带抠,使出吃奶的劲,终于把书生摁到了地上。

虽然离开战场,但战场留下了书生战斗过的痕迹,两道抓痕,一排牙印。

胖子气炸了,自打出娘胎以来向来只有他欺负人,何曾受过如此大的侮辱,胖子先是扇了书生二十个大耳光,把他的脸扇得和自己一样大,然后恶狠狠地对书生说:“我和我娘子亲热,你他娘的来凑什么热闹,妨碍人家做事,是要遭雷劈的!”

“荒唐,真乃满嘴……满嘴喷粪。”

愤怒使胖男人完全失去冷静也失去了对脸部的控制,他半张脸抽搐着显出阴沉的笑容,缓缓转身,将屁股对准书生,高高跃起,一屁股坐了下去!

书生简直连心肝脾肺肾都忍不住要吐出来,他终于明白了五内俱焚的真实含义,可胖男人还不打算放过他,转回来,胖男人活动了一下手脚,站到桌子上,面朝书生,竟是打算来一招泰山压顶,两个仆人别过脸去,他们实在不忍心看到待会的悲惨场面。

桌子发出嘎吱嘎吱的响声,生命的重担已使它快要散架,好在胖男人跳了下去。

预料之中的惨呼没有发出,两个仆人不禁睁开眼回头看一看,他们目瞪口呆像见了鬼一样。

距离惨剧的发生还差三寸,书生永远忘不了这一天,一个女人居然只手抓住了至少三百斤重的男人。

胖男人一脸哭相的向三娘告饶:“姑娘,哦……不对!女侠饶命。”

三娘看都不看,只轻轻说了句:“飞吧,八戒。”手臂一抡,一个过肩摔,胖男人飞了出去,为这家酒楼开辟出一扇新式人形的窗户。

短暂尴尬的沉默过后,两个仆人缓过劲来,撒腿就跑,三娘像老鹰抓小鸡一样,一手抓起一个,把他们从那扇新的窗户扔了出去。

书生眼睛眨了又眨,看了又看,他真的不是在做梦,胖男人的确已经飞走,可若不是梦,三娘的手又怎会伸到自己面前?书生颤颤抖抖地伸出手放到三娘掌心,被她从地上拉起来,扶到椅子上。看着书生红一块肿一块,被打得像个肉球似的脸,三娘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书生羞愧难当,急忙用衣袖去挡,三娘抓住衣袖不肯书生挡,直视着书生。

“谢谢你。”

这句话在书生的意料之内,他的回礼动作早已想好,刚要说,却发生意料之外的事。

“你很勇敢。”三娘渐渐地靠近书生,书生吓得面红耳赤,大气都不敢出,却又不愿退步,三娘浅浅一笑,在书生的额头上留下一道浅浅的吻痕。

“就是有点弱。”

书生的脸更红了,也不知是因为吻还是因为羞愧,书生鼓足勇气说出了他心底的话:“实不相瞒,自从潭州与姑娘有过一面之缘后,小生夜夜难以入睡,魂牵梦萦,这才鬼使神差地追随到了此地,方才见姑娘遇难,手脚便不受控制,这才明白心之所向,姑娘能否、能否……给个机会?”

书生做好了挨打的打算,等了很久也不见动静,便偷偷睁开一只眼瞧,三娘正双手托腮地上下打量自己。

“你这个人呀,看上去还蛮斯文,说话像极了老夫子,长相嘛,等消肿了,应该还挺英俊,我是有点喜欢。”书生刚喜上眉梢,马上挨了一棍,又落入凡泥,“但是!还没那么喜欢,所以喽——”

三娘歪着头眨了眨眼,笑着拍了拍书生的肩:“好好养伤,不要再跟了,有缘自会再见。”

“有缘再见?到何处可见!”

三娘停下脚步,半转过头,凝视着书生 。

“我要去很西的地方找一片沙漠,那里会有一块绿洲,绿洲上会有一幢小木屋,它们在等我。”

书生碎碎地念着三娘的话,过了一会,猛然站起来,冲出酒楼,朝着三娘大喊:“在下姓何,单名一个西字,敢问姑娘贵……”

三娘已走得远了。

“唉……”

——

三娘的第二个困难来自孔方兄,一文钱足以难倒英雄汉,何况小女子,三娘第一次身无分文是在一个无名小镇上。

那天她刚走进小镇,迎面就撞上了接待人员。

“行行好,给点吃的吧。”

若是一般的乞讨者,三娘看都不会看,她无法理解那些有手有脚却要乞讨的人,广阔天地大有可为,实在不行还可以卖力气。

可这一次不一样,拦住三娘的是一个小女孩,她浑身上下沾满了泥巴,除了眼睛哪都不亮。三娘蹲下来为小女孩擦干净脸,将一锭银子放到女孩手心,小女孩懵了一下,飞快地跑开。

三娘想起自己在小女孩这么大的时候,爹爹总会费尽心思讨自己开心,喜欢荧光,爹爹便会为她捉住整个园子的萤火虫,喜欢烟火,爹爹便带她登上最高的高楼看一夜的烟火,她以为每个女孩都会和她一样,却没想到一墙之隔便是两个世界。

滚滚红尘不是那么简单。

恍惚之际,三娘又看见了小女孩以及她的……小伙伴们。孩子们将三娘团团围住,站得近的踮着脚扯住三娘的衣角,站得远用充满希冀的眼神盯着三娘,无论是手还是眼,三娘都受不了。

“都给你们!都给你们!都给你们……”

孩子们什么时候离开的三娘已经记不得了,她只知道一件事,她没钱了。

“没事,千金散尽还复来。”三娘安慰自己。

很快,三娘发现她记错了,正确的读法应该是“千金散尽回不来。”因为无论她去哪里,都没人用她,她去应征管家,她的珠算比别人快十倍,结果还是选了男人,在人们心里男人就是要比女人懂计算,她想去酒楼客栈端茶倒水,她一个人干五个人的活,结果还是选了男人,在人们心里男人就是要比女人手脚利落,她去卖力气当苦力,一个人扛着沙包健步如飞,结果还是选了男人,在人们心里男人就是要比女人能吃苦。至于琴棋书画,三娘虽然没有学,但在这个贫瘠的小镇上也只能当西北风喝,三娘不仅没有挣着钱,还经常被一些妇女指着脊梁骨骂,骂她臭不要脸伤风败俗,只有一个地方欢迎三娘。

这个世界怎么了?难道女人就只能卖笑卖肉?佛说众生平等,莫非他在骗我?

三娘失魂落魄地走在大街上,心空荡荡,肚子也空荡荡,三娘又想起了那个乞讨的小女孩。

“难道我要加入她们?”三娘摇了摇头,不可能,她们现在应该正穿着漂亮的衣裳,干干净净地吃着香喷喷的饭菜。

一串黑影忽然从三娘眼前跑过,三娘定睛一看,是那群小孩!为什么她们的衣服还是破破烂烂?三娘悄悄地跟着那群小孩。

小孩们的目的地是一间破庙,庙的屋顶千疮百孔,四面墙倒了两面,正中的石佛已经倾斜,原本佛坐的高台上此刻正坐着一个瘦骨嶙峋的中年男人,他虽然瘦得只剩皮包骨,身上的衣服却很贵气,手里的那杆烟枪更是用纯金打造。

看见他,孩子们纷纷上前,掏出自己的手,将手里的食物、钱币放到高台上,中年男人瞥了一眼,一声冷哼:“就这么点?老子养你们有屁用!”

中年男人坐直身子,吐出一口烟,用烟杆指着那群小孩:“别以为你们最近诓了个冤大头,老子就会放松要求,谁要是敢偷懒?哼哼……”

中年男人话说到一半突然止住,跳到一个小孩面前。

“把你的左手伸出来……伸出来!”

小孩颤颤巍巍地伸出手,摊开手掌,是半个窝窝头。

“好,很好!”中年男人怒极反笑,“这窝窝头太素,老子帮你加点东西。”

中年男人反转烟枪,将滚烫的烟灰全都倒在那双小手上,尖锐的惨叫冲破长空,直刺入三娘的心,那个小孩不是别人,正是三娘最开始帮助的小女孩。

“帮你长点记性。”

中年男人抄起高台上的钱币,唱着小曲准备去好好快活一番,岂料刚到庙门,就看见了一双鲜红的眼睛。

“什么鬼!”中年男人吓得一个踉跄,差点摔倒,等到看清是一个女人后,立马喜笑颜开:“小娘子是迷路了么?这荒山野岭的,野狼可多得很,要不要哥哥保护你。”

中年男人伸手要去勾三娘的下巴,然后他就发出了杀猪般的嚎叫,对付人渣,说一个字都是在浪费打他们的时间。

中年男人的手被扭成了鸡爪,再也不能拿烟杆,可他的嘴还在,于是三娘抬起膝盖,朝他的脸上一撞,中年男人再也不用担心吃东西塞牙缝了,因为他连一颗牙也没了,三娘还是很生气,看见中年男人站在面前她就很生气,所以她又给了中年男人几拳,把他打飞回高台,和石佛一样倾斜着,唯一的不同在于石佛还能再立起来。

“仓!”出来这么久,三娘第一次拔出爹爹亲手为她打造的宝剑,也是第一次不愿在乎生命的美好,有的生命就是邪恶。

令三娘万万想不到的是阻止她的竟然是一双双小手,那群备受欺凌的孩子们抱住三娘的腿,苦苦哀求。

“求求你,不要杀他……杀了他……我们该怎么活?”

三娘惊住了!她不相信孩子们对这个人有什么感情,但对一群孤苦无依的孩子而言,暗无天日的人生总需要一盏灯的指引,即使这盏灯会将她们引入深渊,正如因为善三娘对金秋平产生依恋,因为恶孩子们对一个恶人产生依恋,这是多么悲哀的一件事。

“闭眼!”三娘剑出,一剑封喉。

“从今天起,我教你们!”

这一待便是两年,三娘教他们自己会的,识文断字,算数武功,三娘教他们自己不会的,女红药理,三娘自己先学,然后再教。

离开时三娘告诉孩子们:“老师教你们的,也许今天用不上,明天也用不上,但老师知道,后天一定会用得上哦。”

——

三娘的第三个困难来自于一个人,刁相遇。

刁相遇其实只是一个很普通的厨子,但是当他见到他主人的一件事后,他就变得很不普通了,他的主人时时刻刻惦记着他,嘴里总会念叨着他:“那家伙怎么还不死!”

刁相遇是在一场大雨里遇见三娘的,那时他正被人追杀,人困马乏,马先倒了下去,刁相遇随之栽倒在地,朦胧大雨中,刁相遇看见一个女人撑着一把油纸伞走过来。

“救、救我……”刁相遇希望眼前的这个女人能扶他一把,要是能再给点吃的就更好了。

女人昂着头从刁相遇眼前走过,似乎根本没有看见他。

无情的女人,刁相遇无奈地感叹,他不知道,已经在外游历五年的三娘与刚出来的时候已经大大不同了,打打杀杀、勾心斗角,她见得太多,现在她只想安安静静地走到梦里的沙漠。

雨越下越大,他们终于追来了,撑伞的女人与他们擦肩而过,他们看了她一眼,紧了紧腰间的刀。

“刁相遇!”群马停了下来,一个蒙面人坐在马上,望着倒下的刁相遇,仰天大笑:“刁相遇啊刁相遇,早就告诉过你,任你逃到天边我们也能抓住你,怎么样?念在你在我家为奴多年,准你说一两句告饶的话,听得高兴的话,本少爷也许会给你个痛快。”

刁相遇挣扎着站起来,大雨打在他瘦弱矮小的身躯上,摇摇欲坠。

“我无话可说,死不瞑目。”

“哈哈哈,死到临头还装清高,一个臭厨子而已,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你以为凭你一个人就能搞倒白家?”大雨磅礴,声势惊人,蒙面人没有了隔墙有耳的顾虑,便放开了胆子说:“实话告诉你吧,其实我们本不知道你知道我们的事,是你那位最敬仰马大侠告诉我们的,哈哈哈,亏你还盼着他出来伸张正义,殊不知他转身就把你给卖了!真可怜。”

蒙面人抽出了刀高高举起:“这世界从来就没有黑白,只怪你太蠢!”

“黑就是黑,白就是白,黑就是抹上浓妆艳粉,我也要把它揪出来,白哪怕被埋在十八层地狱,我也要把它挖出来!”

大雨罩在这片大地上,任何人都不能幸免,只不过淋湿的程度不同而已,有伞的肯定就比没伞的淋得少,可要是有人把伞扔了呢?

“后来呢?”

“后来我就改了名字,做了三娘的御用跟班,”

“你现在不叫刁相遇了?”

“我现在叫刁不遇。”

“刁不遇,为什么你要做三娘的跟班?”

“因为她要保护我。”

“噢,是么?你真是个有趣的厨子,她也是个有趣的女人。”

——

二十五岁的时候,三娘走到了沙漠,进去之前有人劝他们,这里已经三年没下过雨了,贸然进去会很危险。

三娘没有理会,仿佛上辈子真的来过这里,不出半个月,就找到了绿洲,只是绿洲已近枯萎,木屋已然残破。

推开木屋的门,里面竟然有两个人正等着三娘的到来。

“是你!”

“正是小生。”

另一个人留着长长的胡须,头发花白,看见他,三娘开心极了。

“徐叔叔!您怎么来了?”

徐奇人从背后的书篓摸出一个锦织的包袱,交给三娘。

“是你爹吩咐我带给你的。”

接过包袱的一刹那,三娘的心猛地一颤,久久不愿解开,似乎打开这个包袱并不会让她得到什么,反而会失去一件很重要的东西。

三娘还是亲手解开了包袱,包袱包住的是一个精致的小木盒,木盒上刻着萤火虫的图案,三娘取出来将木盒紧紧地抱在怀里,这是金秋平在她一岁时,亲手为她做的木盒,里面放着她那时的一缕发丝。

“秋平走得很平静,临走的时候,他希望我能够来一趟,把盒子给你,他说‘我听说人死之后会化为鬼,有的鬼会去投胎,有的鬼会做游魂,我倒宁愿做一个游魂,自由自在多好,能永远陪着小玉……’”。

三娘蹲下身子,用双臂裹住自己,把头埋在身体里,谁也看不到她现在的样子。

“这些年来你到过很多地方,看过很多风景,可也惹出过不少事情,每次在你走后,你爹都会帮你妥善解决。”

“唉……滚滚红尘不是那么好走的。”

三年不下雨的沙漠迎来了第一滴水,三娘奔了出去。

“谁也别来找我!”

三娘走后,沙漠下了三天三夜的雨,雨歇之后,徐奇人走了。

何西、刁不遇还留着,他们还在等一个人回来。

三个月后,远处阵阵沙尘,几辆马车疾驰而来,停在了小木屋前,拆下车板,马车里装满了木料石材,一个人影从马车里窜了出来,一把勾住来迎接她的何西。

“嘿,读书人,为我们的客栈取个名字吧。”

何西想了想,说:“既然这里是龙门沙漠,那我们就叫龙门客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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