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出两件事。
一、下乡扶贫中发现,贫困户中80%以上为年纪老迈者。与子女分开居住,无地,无劳动能力,自然也就无任何收入,自然就是贫困户。其中一户,老太太一人独自住在一个简易棚下,东边紧邻儿子的高楼。儿子住高楼,老娘住窝棚, 不知家人子女如何立于人前?
在与老人们交流中,他们常说的一句话是:“年纪大了,没有能力做活了,子女也都有自己的一大摊子事,他们自己还顾不住自己,那能顾得上我们呢?!”
二、新加坡可说是全球第一个为“赡养父母”立法的国家。在1995年,新加坡国会就通过《赡养父母法令》,规定子女必须对父母尽赡养义务。父母可将不孝子女告上家事法庭,如追讨赡养费等。除了立法,新加坡在很多政策上也都尽量在推动孝道和维系家庭凝聚力。比如在公共住屋方面,新加坡建屋局设有高达4万新元(约合19.3万元人民币)的津贴,鼓励子女在父母住家附近,如在同一个小区或在两公里以内购买组屋,建立自己的小家庭。
“孝”本是我大中华的传统美德。但,孝道是否延续和传承了下来呢?上面两个事例值得我们每个人深思。人人都会老,孝道既是对历史和昨天的维护,也是对明天的保障。
我们是不是也能向新加坡学习。把尽孝道纳入法律监管的范畴,当然,这是最后一道防线。前面还应该有——宏扬孝道、表彰孝子、住房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