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男孩与38岁女士上演“不伦之恋”,跳楼身亡谁之罪?

      昨晚,我看黑龙江新闻法治频道《以案说法》节目,其中一个案例,引起了我的关注。

    案例内容如下:

西安的一个17岁男孩与一个38岁女士存在暧昧关系,这个女士的丈夫,找到男孩父亲,告诉男孩父亲,他的婚姻已经受到伤害,他媳妇要和他离婚。他让男孩父亲好好管教一下自己的孩子。
男孩父亲想调查清楚这件事的真伪,找儿子谈了几次,这个男孩开始是死不承认有这回事,后来就是闭口不谈,男孩父亲一怒之下就动手打了儿子,让男孩父亲没想到的是,儿子从9楼房间直接跳了出去,男孩当场身亡。

    虽然说爱情不分年龄和种族,但也得要在合法的情况下进行。如果一方已经结婚,就不能再找别人谈恋爱,玩暧昧了。

      听男孩的父亲说,这个女士是他们认的干亲,男孩应该管这个女士叫姨妈的。这个女士既然认这个男孩是干儿子,更不应该和他发生不正当关系了,这是有违人伦道德的事情。

      这件事情发生之后,男孩父亲把已经身亡儿子的手机进行修复后,从手机中终于发现了两人之间的秘密,相差21岁的两人之间确实存在暧昧关系,并且这种不正当关系已经持续了近半年的时间。在这期间,这位女士曾经给男孩转账5000多块钱。

      在聊天记录中,这位女士对男孩很关心,还说过要和丈夫离婚,好让这个男孩开心。

      我觉着这个38岁的女士有些不知廉耻,怎么能对17岁男孩下手呢?并且还是干亲。你就是想老牛吃嫩草,也不能对一个孩子下手啊!哪怕你找一个小自己十岁的男人也行啊!

      一个17岁的孩子,他对什么情啊、爱啊都是懵懵懂的,而38岁女士是经历了婚姻的人,她对男孩的过分关心,可能让男孩产生误解,但是,这位女士应该和男孩讲清两个人之间的这种关系,是干亲,不是男女之间谈情说爱的关系。

    错就错在,这位女士竟然不正面疏导孩子,而是带着男孩在错误的道路上越滑越远,最终导致悲剧的发生。

      这件事情发生后,男孩的父亲非常后悔,后悔自己没有好好和孩子谈话,后悔自己打了儿子,但一切都无法挽回。

      一个鲜活的生命,瞬间就消失了,这将是留给亲人一辈子的伤痛。

      那个38岁女士,她的良心发现了没有?她以后的日子还会好过吗?

      本是不该发生的悲剧,就这么发生了,到底是谁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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