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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医疗效的问题,中药的如何使用,是一个绕不过去的问题。
现在有的药,在药店配不到,或缺失。如麻黄。
再有药的量。有好多药,如按《药典》规定的剂量,是无法保证疗效的。为什么好多名医,在治疗过程当中,有些药是远超《药典》所规定的剂量?
如“细辛不过钱”(3克),就制约了细辛的使用价值。其实在《伤寒论》《金匮要略》中,细辛的量就不止钱,一般都在2-3两之间。今人有中医用细辛入汤剂20克以上也是屡见不鲜的。但如果你想在药店里配,是配不到的。既然古圣今贤都有共识,为何还要“抱残守缺”这规定?说到底,是制定这个的人,自己不知道细辛该如何用而已。也不知道这句话的来由是怎么回事。
细辛首载于《神农本草经》,当时并没注明用量。在宋《本草别说》、明《本草纲目》中,分别说到:细辛若单用末,不可过半钱匕(不可过一钱),为何?是因为“多则气闷塞不通者死”。
所以细辛入汤剂,就应该破“细辛不过钱”到藩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