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话水浒小人物》之六:董超薛霸:利用手中权,一心把钱挣手(上篇)

董超薛霸二人在《水浒》中,是时间跨度最长的两个小人物,没有其他小人物可出其右。董超薛霸两人按照现今说法,应该是“警察”,不过他们只是负责押送犯人的警察,也可算是“狱警”。作为公务员行业里的底层,两人都是位卑人微,无非是个听从上级命令的普通警察。领导让干什么,两人就得干什么。在权大于法的时代,在封建专制的社会,这类人就是为权贵们服务的,充当他们的奴才和打手。

押送犯人,其实是个苦差事。少说百里,多则千里,路途遥远,身上的责任亦不轻。犯人若半路跑了,两人要担当责任;犯人若半路死了,两人同样也要担风险。因此,押送犯人并非好事,也是其他公差不想做的事情。董超薛霸做这差事,说明他们人微言轻,是基层中的最基层了。身为基层警察,穿上工作服,看上去应该是威严的,也很是有正义感的。但董超薛霸两人,一味的贪财,将他人的生命根本就没当回事。只要有求于他们,只要给足了他们银两,他们就会利用自己手中那仅有的一点权力,行使手段,做起不端的事来。按理说,执法者更应该守法。可事实上,执法犯法者并不少见。他们为一己之利,就可以昧起良心徇私枉法。在没有监督或外在监督形同虚设时,上下官员如果沆瀣一气,就会造成诸多冤假错案,使得青天白日也像黑夜一般黑。有时为达到某种目的,他们还可以直接干出杀人越货之事。由于他们身为公务人员,干违法的事就深懂如何规避法律,行为上就更加隐秘和不露痕迹。

这类人干坏事,多和自己的职权有关。在房管局工作的,贪赃枉法自然离不开房子;在监狱里工作的,徇私舞弊自然又离不开犯人。如犯人到了看守所或监狱里,有人要是买通了看守者,想要犯人死不难,想要犯人逍遥法外亦不难。有媒体曾报道称,某地市长被判刑后,没有坐一天的牢,却是长期生活在牢狱之外,过着和常人一样的自由生活。原因何在?就是因其家属买通了各种关系,将这位落马市长保外就医,以此并不曾让其真正坐牢。当然,尽管不去坐牢,但也不能让外界知道。天大地大,一个人隐名埋姓的生活在某个角落那是太容易了。

至于在水浒中,这等事更是常见。如武松,只要施恩的一句话,便能吃好喝好,根本无需劳作,就是普通自由人也享受不了武松那般待遇;还如宋江,由于上下使用了钱,基本上也是一个自由身,想去哪里就去哪里。任何时候,金钱的魅力都无处不在。假如没有金钱作为诱饵,很多人就不会冒着风险去做杀人越货的勾当。董超薛霸两人,只要一看见金钱,就会完全丧失原则,失去了抗拒能力,彻底做了金钱的奴隶。只要你给足钱,他们就能为你办事。你让他们杀人,他们就杀人;你让他们害人,他们也就害人。看在金钱的份上,他们几乎什么事都能做。当然,他人求助于他们亦是因为他们掌握了一定的权力。这个权力,就是他们押送犯人的那点权力。在押送路途上,对犯人好与坏至关重要。对犯人好点,可以让犯人少受罪或不受罪,一路上吃好喝好,不亚于出去旅游一趟;对犯人坏点,比如非打即骂,一路上不吃好喝好也不睡好,时间一长这个犯人可能就熬不到终点,在半路上便被押送者给折磨的一命呜呼了。这就是董超薛霸的权力。权力为人所用,不受约束,白的也就会变成黑的,甚至比黑的更让人感到绝望。

林冲本就是被冤枉的。糊涂的把工作丢了,还被糊涂的给发配到了沧州。这个糊涂,并非是林冲糊涂,而是这个案件就是一个糊涂案,就是专为栽赃陷害林冲所做下的。这种事情的发生,亦不是一般人所能为。只有某些掌握了一定权力者,上下勾结,方可做成一个冤案,让你就此成为一个冤死的鬼。对于高太尉这般掌握大权者,要想陷害一个人,那是很轻松的一件事。而董超薛霸两人要在他们的职权范围之内想害死一个人,亦不是什么难事。权力就是这样,在好人手里能伸张正义和扶危济困,在恶人手里便变成了以权谋私的利器。因此,任何权力不受约束,都不是好事。哪怕在我们自认为好人的手里,也是如此。尽管在我们看来,权力在好人手里会伸张正义等等,但是同样会有失公平,同样也可能因滥用权力而误伤到他人。一旦我们眼里的好人也有私心,亦是危害不浅,可能在其背后更有着为我们所不知的秘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多少冤假错案或悲剧都是源于权力不受约束的缘故。

在水浒中,董超薛霸可谓一唱一和,两人的合作堪称天衣无缝。从他们的合作我们亦看出,坏人需要帮手,坏人也并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他们拉帮结派,他们相互勾结狼狈为奸。一个人的能力终归有限,一个人也无法完成很多事。比如董超薛霸,两人无法脱离。离开了某一人,他们都不好办事也办不成事。假如董超讲正气,薛霸若要想干坏事也不能够,董超就会及时阻止或拒绝。正所谓一个好汉两个帮一个篱笆三个桩,对那些恶人来说同样如此。人多力量大,孤军作战总是会折戟沉沙最后大败而归。如果有几个帮手,情况就大不一样。水浒中的好汉们,亦是绑在了一起,群策群力方能干出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宋江没有了吴用出谋划策,没有了李逵、武松等人充当打手,宋江就是一个百无一用的书生,根本不可能实现其梦想。哪怕宋江和晁盖的暗里较劲,也是从人数上就分出了胜负。宋江带上山的,或通过宋江上山的,其人数要远超晁盖所带的。人多力量大,在权力的较量上同样是不可或缺的,其优势往往就可以造成权力的倾斜。

董超薛霸也不愧是好兄弟。即便是干坏事,他们都想到了一块。两人同样的贪财,见利忘义是他们的本性。只不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个用软一个用硬,两人一合力,便达到了软硬皆施的作用。由不得你做主,只能听由他们摆布。况且到了他们的一亩三分地,你是天大的英雄也要低下你的头颅。林冲不就是如此?在他听闻薛霸要杀他时,这位英雄不也要讨饶,不也希望董超薛霸两人能手下超生么?人不到万念俱灰的境地,都会尚存一丝活下去的勇气。向人讨饶,不是害怕对方,而是害怕自己的生命就此消失了。那些水浒好汉们,恰恰是最为怕死的人,正因为怕死,他们才啸聚一起对抗朝廷。不怕死,他们就不会越狱,就不会逃亡,更不会求饶。不怕死时,是他们有所依仗,比如林冲手里若有了棍棒,也就等于有了依仗,打斗起来便不会怕死或忘记了生死。而人之所以怕死,则是因为心中对这个世界还有着留恋和不舍,如林冲想念家中的老婆,如某些人的不甘心,还如某些人贪恋权力等等。若舍弃了即便是大口吃肉和大碗喝酒之类值得留恋的东西,死也就真的不可怕了。

可董超薛霸两人是恶毒之人,和恶毒之人讲仁慈,只能是对牛弹琴。就董超薛霸两人而言,薛霸虽狠毒,却表现在外在,我们一眼就能看到。正如陆谦在贿赂两人时所说,还是薛霸办事爽快。答应的是干脆利索,办起事情也是毫不含糊。而董超则不同。董超的表现,却是外表和善,乃至貌似一个好人,实质上则是心狠手辣,极为阴毒的一个人。这种人才是让人真正感到害怕的。

其实董超在利益面前,同样是见利忘义。只不过,他没有薛霸那样急吼吼的行为。在他的身上,我们既能看到某些国人所有的“小聪明”,亦能看到某些国人所有的“圆滑”,还能看到某些国人所有的“狡诈”。在收人钱财时,他会一开始冠冕堂皇的站在“正义”的一方,让你感觉他是“正人君子”,你拿钱收买他那是错的,他会公事公办;但同时,他又不会拒人于千里之外,他的话里又有着充分的“疏通”余地,让收买者看到一丝“希望”。其实董超的这番所为,一方面是察言观色,看你是否是真心要收买;一方面则是故意要抬高难度,从而抬高行贿的价钱。即便是干坏事,董超也是不动声色。甚至在干坏事之前,你还会误认为他是一个乐于助人的好人,这样的人是不会害你的,可一旦原形毕露,董超的“狠”要比薛霸更厉害。面对林冲的苦苦哀求,董超从牙缝里冷森森的蹦出的几个字,便会一下子将你推向绝境。所以,能直接看清的恶人并不可怕,大不了我们远离他,不和他来往也就是了;但那些让我们误以为好人的恶人,不仅我们无法远离,我们还有可能将其视为好友,这等人在身边会如一头野兽般随时要扼杀我们的美好生活。

由此可知,薛霸是一个恶人,董超却是恶人中的小人。薛霸是狼,董超却是蛇。狼不好对付,蛇是更难对付。而对董超薛霸来说,他们需求的是物质,他们满脑子里想的也多是物质的享受。什么艺术、什么理想,那些都是虚无缥缈的东西,也都不切实际。它们没有金钱来得实际,也没有金钱更能给他们以快感。钱能从他们手中买人性命,也能从他们手中买到活命。如果林冲金钱足够多,奉送给他们,讨饶的话就根本不必说,董超薛霸也必不会要他的性命,相反还会照顾他的饮食起居,把林冲养得白白胖胖也是没有丝毫的问题。道德、法律等等,在董超薛霸眼里同样没有金钱的魅力大。你拿钱来,只要是他们能办到的,只要在他们的职责范围内,他一定会给你办成。这种人虽然十分可怕,可从另外的角度看,他们又是颇讲诚信的。比如陆谦拿钱买林冲性命,他们就会去做,并且是实实在在的去做;当他们计划失败,没有做成“客户所交的任务”,他们还会交出“客户”所付银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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