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想,这世上会不会有一个人是独属于你的,就像床头放着的心爱的玩偶,见证你每晚的欢笑与泪水,倾听你所有的苦涩与秘密。
小瑾是在商场走丢的,从此,她再未见过妈妈。她被穿着制服的一个叔叔送到了一个叫儿童之家的地方,那儿有许多的小朋友,但是小瑾不喜欢那儿,那儿没有妈妈,也没有爸爸,而且这儿的小朋友也很坏,他们总是把她堵到墙角,夺走阿姨给她的糖果。
这一天,她正在合欢树下哭泣,只听见树上穿来一声:“鼻涕虫。”小瑾闻声抬头,看见树上坐着一个笑魇如花的小哥哥,小瑾拿她脏兮兮的手抹去了脸上的泪水,还未来得及说话,就看见他笑着从树上跳下来,随后递给小瑾一张纸:“给,擦擦吧,这下还是小花猫了。”
小瑾接过纸,在脸上抹了两下。“你为么在这儿哭啊?”小哥哥问小瑾。
小瑾不尽又哭起来:“他……他们抢我的糖果,还拽我的头发。”
小哥哥看着又开始哭的小瑾有点不知所措,“哎呀!你别哭呀,给我的糖都给你吃。”他从兜里掏出糖果递给小瑾说。
“我叫向阳,你叫什么啊?”小哥哥笑着看着她说。小瑾把糖塞进嘴里说:“我叫白瑾”
“好,那我以后就叫你小瑾吧!”向阳看着头发乱糟糟的小瑾,“我给你扎辫子吧,你的辫子乱了。”
向阳拉着小瑾坐在合欢树下,轻轻地拆开辫子,用手给小瑾扎了一个高高的马尾,阳光暖暖的照在合欢树上,合欢花随风轻轻舞动,树下小女孩笑着,小男孩嘴里边说着什么边鼓捣着手里的头发。那一年小瑾五岁,向阳九岁。儿时的记忆像那天的阳光一样温暖惬意。
时间像被小偷偷走似的,转眼间,向阳已经成为一个帅气阳光的大男孩,是中医院最帅气年轻的医师,小瑾是向阳的小跟屁虫,她还是文学院的美女学生,她最喜欢的事是在没课的时候呆在向阳的办公室,等向阳下班,一起去吃饭。
向阳是医院里所有护士的爱慕对象,但所有人都知道,向阳医师有一个小女朋友,扎着高高的马尾,总是穿着蓝色的各式各样的汉服,等着向阳医师下班吃饭。
向阳就这样成了小瑾的男朋友,有一天,他们一起出去吃饭,碰到了好兄弟吴雨,“又要和女朋友一起去吃饭啊。”吴雨笑着说。向阳捶了一拳吴雨说:“别胡说,这是我妹妹。”白瑾笑着的脸僵住了。吴雨邪邪地用肩抵了一下向阳,降低声调说:“是你妹妹啊,那……姐夫,你还缺个妹夫不,你看看我行吗?”向阳推了一把吴雨:“你给我滚远点,缺个妹夫也不缺你。”吴雨忧郁地看了他一眼,转身边走边说:“唉,可惜啊,我这么优秀的人。
向阳拉了一把白瑾,“小瑾,走吧!”白瑾回过神来“哦,走吧。”“原来,我只是一个妹妹啊。”白瑾心里默默地想。吃完饭,向阳送白瑾回到学校,临走时,白瑾告诉向阳“我们学院要派一个去澳洲的交流生,学校让我去,下周出发。”“澳洲吗?那是好事啊,有利于你学习。”向阳掩住一闪而过的落寞笑着说,“快进去吧,好好准备。下周我去送你。”
向阳并没有送到白瑾,因为白瑾提前一天去了澳洲,她不想看向阳送她离开,离开的那天她像在商场走丢时一样,哭的撕心裂肺,这一次,她真的只有一个人了。
白瑾每天都忙碌地穿梭于校园之间,在各种社团和社会服务之间穿梭,她无法让自己停下来,只有忙起来她才能在空寂的夜晚酣然睡去。
向阳依旧重复着自己的日子,等他下班的女孩不再是那个穿蓝色汉服的女孩,而是一个穿着白色连衣裙,踩着精致的小皮鞋的女生,只是她也扎着高高的马尾。
白瑾疲惫了一天之后,晚上坐在电脑前,写着日记。电脑提示她收到了一封邮件,白瑾打开邮件,是一封婚礼请柬,当她看到新郎的名字时,像受到了晴天霹雳。“他要结婚了,他居然要结婚了。”白瑾心里一遍遍地说。
白瑾用发抖的手回复邮件,她拒绝了婚宴的邀请,她无法看着他为别的女人带上戒指,亲吻别的女人。就让记忆停留在最美的那个时刻吧。她始终都无法出席她和别人的婚礼。
交流结束后白瑾留在了澳洲,她切断了与向阳的所有联系,她有一个居住在澳洲的中国男朋友,他叫苏江,是个混血儿,挺拔的身姿,俊俏的脸庞,只是看着苏江,总觉的好像是看见了另一个人,是的,他的名字叫向阳,那双眼睛,像极了向阳,干净温暖,或许这就是白瑾和他交往的原因吧。
向阳生活的很开心,他有一个非常可爱的女儿,每天在他打开房门的一刻就冲进她的怀里叫爸爸。向阳住的小区里有几棵合欢树,树下有一排排的秋千,他的女儿总是要在饭后要爸爸带她去荡秋千,向阳轻轻地推着女儿,阳光暖暖的,忽然之间,他仿佛看见了当年那个在合欢树下哭的像个小花猫的小女孩。“爸爸,爸爸,快推啊。”他被女儿的唤声惊到。“好嘞,坐稳了啊!”然后用劲推了一把,女儿笑的更开心了。“小瑾现在应该在澳洲很幸福吧!”他这样想着。
只是小瑾永远不会知道,熟悉她的人都说过一句话:白衣女孩长的真像小瑾啊!
从此,心里相系不相见,天涯从此是路人,那年的合欢树下,女孩偷偷许下愿望:彼此相伴到老。只是年少的愿望随风散,此生彼此各天涯。那年合欢树下的白衣男孩,娶了后来的白衣女孩,从此,我成了那颗朱砂痣,印记在心上,相忘与天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