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FTER自定义是“泛兴趣社区”,实际上最大的用户群体是:基于文娱IP(电视剧/电影/综艺/动漫/游戏)进行再创作的同人创作者和消费者。
核心维度:用户、文章(作品)、标签。
排行榜的维度是标签,为了识别需要上榜的标签,需要给标签赋予业务意义。推测平台会对新标签进行分类,包括:类型(影视/综艺/动漫/游戏),地区(国产/欧美/日韩泰),维度(作品/角色/CP)。
被去掉的明星榜单体现了明星粉丝圈层和同人圈层的碰撞。
留出了12小时进行统计结算时间。
一个意思,不同叫法的标签,只选了一个,选择维度是用户参与量。
为了不透露具体数值,将排名取TOP10,第一名为基准100,第二-九名是第一名的占比。
排序规则有三个维度,思考:
1.如果按排序规则写的,综合考虑标签/创作者/作品三个维度计算,感觉是有重复的,比如:作品维度和标签维度的标签关联文章似乎是相同的;
2.创作者维度里,如果创作者全部文章是指参与该标签创作的作者的全部历史文章,则说明规则中考虑了创作者的实力,举例:标签A参与人数和作品量很多,但都是默默无名的作者或者新作者(也有可能是小号),则标签A的分数会受到一定影响。使用比较容易拿到的两个指标:标签用户参与数和浏览量,模拟了计算过程:
1.真实日榜得分:山河令100,司藤0.92(3月18日 12:00统计);模拟日榜得分:山河令100,司藤2.14,模拟还是较可信的;
2.从第一名和其他名次较大分值差,可推断:浏览量并未进行收敛,所以对最终分数的影响是决定性的;
3.思考:A.浏览量是PV,按说用户一天看个3-5次是比较正常的,但会不会去刷这个数值?IP榜单可能性不大(先不考虑非用户因素),但如果是CP或角色榜,其实是待商榷的;B.一般而言,越火的IP/角色/CP,内容生产者和消费者都会越多,创作者维度指标的最大意义或许在监控:到底有没有作品更多是依靠用户的讨论/创作而变得热门起来的。
LOFTER排行榜二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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