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壮族一些特有的婚礼风俗

壮族婚姻按传统习惯大体可分为提亲、定亲、接亲、送亲、成亲、回门等婚礼过程。

提亲:首先需聘请口才好、能说会道的已婚男、女(未离过婚、未死过配偶、儿女无夭折)两人。提亲由两位媒人带着男方家做的糍粑,喜饼,喜糖,到女方家说亲。

定亲:先由所聘媒人带着鸡一对,酒、肉、糯米各四、五公斤,定婚礼钱万元不等(按女方家的要求不同,收取不同礼钱)左右,到女家定亲。近几年礼物、礼钱倍增。结婚以后男方家也有习惯,在过年过节送礼的风俗 按不同时节,送不同吃食。

接亲:在结婚的头天,男方应按吃小酒时商定的彩礼备齐——猪肉攻、八十公斤,白酒四、五十公斤,饵块五十余公斤,币200元,送到女方家,并由媒人领着对身着盛装,手提着腊肉,米花,首饰,各种贵重物品(被子,热水器,衣柜,洗衣机等代表寓意美好的东西)等物的漂亮姑娘到女方家接亲。

送亲:送亲要有陪娘一对。陪娘的条件是外表美丽且兄弟姊妹多,若已婚要未离过婚、未怀孕的。

成亲:壮族举行婚礼首先要择吉日吉时(按男女双方的生辰来计算,选两个人最好的一个时间点迎亲,其中也会出现凌晨两点半,早晨四五点)吉时良辰一到,唢呐齐奏,鞭炮齐鸣。

回门:新婚第三天,新娘早起挑井水倒入厨房水缸中,办一桌酒席,请家族近亲、村老、厨师们入席,新娘领送亲者向入席客人一一敬酒表示感谢。

婚后礼俗:壮族盛行婚后女子“不坐家”的习惯,即婚后第三天回娘家,仅在家忙、节日,由婆婆或丈夫的弟妹接回,在婆家住上。农忙过后即返娘家。近几年,新娘“不坐家”的习俗逐渐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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