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先说明,写这篇文章不是为了帮吴某凡说话(确实犯罪了,抓了应该)。
更不是有任何对女性不尊重的男尊女卑思想(你借我十个胆子我也不敢)。
我只是想给大家讲个故事,说出一些事实,仅供参考,不喜勿喷。
我有个朋友A,特喜欢去夜店,每次去都女多男少幸福无比。但姑娘大多都是朋友带朋友,他能叫的上名字的也就那么一两个。
就在上个月,他在局上碰见了一姑娘,肤白貌美胸大,他就做了一个男人酒后都会做的事。
结束之后,带这个姑娘一起去酒店谈人生。
一路上两个人相谈甚欢,从诗词歌赋聊到了人生哲学。
妹子说,这个月剁手剁狠了,下个月估计要吃土了。
朋友说,这么漂亮的小姐姐,我怎么忍心让你吃土呢,下个月只要你有时间,我带你顿顿大鱼大肉,带你去所有最火的网红餐厅打卡。
妹子说,手机最近不知道为什么,总是时不时自动关机,听筒还会出问题。
朋友说,明天刚好周末,直接带你去买个新款256G的苹果吧。
妹子开心又满足。
到了酒店,一切按计划进行,洗了澡,他们第一次做爱。
事后朋友靠在床头抽烟,说他要走了,今天不方便整夜呆在外面。
他给妹子转账了1W块钱。
妹子感觉自己被一个人晾在酒店了,赌气说,这点钱还不够买手机的,更别说吃饭了,至少再加5000.
朋友觉得妹子狮子大开口,根本没搭理她,继续穿着衣服。
妹子见状着急了:你要不给我,我就报警,告你强奸。
朋友向来吃软不吃硬,听到别人威胁自己,自然也急了,两个人争执了起来。妹子最终报了警。
警察到了,了解了情况。让双方出示了身份证。
原来妹子今年17岁,还未成年。
有什么证据能证明妹子是自愿的吗?没有。妹子说1W块钱,是朋友强奸她之后给的封口费。朋友百口莫辩。
就这样,朋友因涉嫌强奸未成年少女,被警方逮捕。
当我听说这件事的时候,除了无语就是无奈。现在的小姑娘都这么狠了吗?现在的小姑娘都这么会玩了吗?
警察说,这种事情之前就发生过,我朋友并不是个例。
你品,你细品。
这件事情我也不好做过多的评论,毕竟朋友却是有错。但是,一个巴掌拍不响。我也只能说这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