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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已正式施行八天,在此新规之下,任何AI介入的作品皆强制必须标注以亮明身份。
不少简友为此私信于我,究竟该如何正确标识?
以生成文本为例,就我所知正确标识位置在文首或文末皆可。
文首示例:

文末示例:

另外,文本当中的配图也得显示标识为AI生成。
为作品亮明“身份”原来是合情合理的强制约束,但是网络上各种奇葩议论却让人百思不得其解——有人说百分之九十是自己的创作,AI仅占十成也得标识AI合成,等于否定自己的努力成果,嚷嚷不公平。更有甚者理直气壮说一旦标识,顾客肯定拒收……呃,这算是诈骗客户了吧?
当然,声浪最大的便是检测是否AI生成或AI占比概率并非百分之百准确。
这也就是大模型提供服务者必须在生成、合成内容加入隐式标识( 包含生成合成内容属性信息、服务提供者名称或者编码、内容编号等制作要素信息 )的必要性,而终极判定便是通过技术手段以此溯源。
也许有人会说新规主要是防范AI诈骗、造谣之类,一般以AI生成的作品不过自嗨( 或是装逼? ),即使不标识也无所谓。
既然是强制必须标识,不遵守也就意味潛在违法风险,因为“兴趣写作”而违法又似乎违反常理了。
说到底,有没用AI自己最清楚,而显示标识不但不丢脸,反是值得引以为傲的诚信徽章,不是吗?
如果我用了AI又不标识,孩子问起,我又该如何自圆其说?想想都觉得万分羞愧,无地自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