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甲骨文义》为政第二1.1为政以德


[为政第二·一]

金文:为、居、所

小篆:譬

[大义]

夫子说:“治国以德,如同北斗,居其所处,众星拱戴。”

[义理]

一、本章讲命中缺德,不可以为政。

二、以德配民,为政以德;居其所,为民所需;则众星拱卫。

三、“众星共之”,不做奴隶,不做主宰,也不做愚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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