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破碎的剪影

文/滑稽的菠萝

读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有个不爱说话的男孩转校来我们班,与我一齐坐在最后一排。他的个子并不高,皮肤有些黑,身材很健硕,或许是我孤陋寡闻,至今为止,我也只认识过他——一个小练出了腹肌的小学生。

不过因为他太过沉闷,所以包括老师也不了解他,只能通过成绩来判断他是否在学习。只是他的成绩也并不理想,因此他在班上几乎成了一个小透明。

只有我对他很好奇,因为坐得近,我便总找他说话,不过他总是低着头,并不搭理我,似乎在他壮硕的外形下,有一个柔弱的灵魂。

与他不同,我很胖,所以手上力气很大,90年代的小学没有花哨的游戏机,没有手机,没有桌游,也没有扑克,男孩子之间除了打闹之外,还可以扳手腕,而我理所应当地站在王者之位。

扳手腕王者的称号一度让我自信心爆棚,我的名声也渐渐传遍了整个四年级,许多其他班不服气者都来找我挑战,我的极限是连挑12.5个人,之所以还有0.5,是因为我在连赢了12场之后,还能与第十三个人战个平手。

我的气焰越来越嚣张,渐渐把目光聚焦在他的身上。他的名字我不太记得了,只记得姓陈,那我给他取一个单名杰,意为人杰。

陈杰并没有理我,他看我的眼神似乎有些畏缩,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要害怕我,我究竟有什么好怕的,那些其他班的人,每天被我虐,然后回去锻炼,再来挑战我,这样的事情我见得太多,可这个陈杰一次都没有和我扳过手腕,他怎么知道他就不如我?何况我无意中看见了他的腹肌,那是我在大人身上才看见过的腹肌。

他一定很健壮,力气应该也不小吧,我这样想着,走到他桌子旁,用王者的目光俯视他。他没有抬头。

“来一把。”我把手肘弯成90度,放在桌子上,率先摆好了姿势。

他终于微微抬起头来,眼睛藏在长刘海之后,目光中闪烁着莫名的光泽。

“呀。”他突然咬牙,手腕搭在我的手上,我尚未用力,手就已经被他压了下去。

我瞪大了眼睛,屁股因为手腕被撇住,而离开了座位,我侧头看他的那一瞬间,时光仿佛停滞,旁边的同学们也都扭头看着我这里,只是他们不动了,陈杰的脸上还留着拼命喊叫的表情。

我败了,虽然是偷袭,但我知道刚才哪怕我反应慢了一拍才发力,后面那排山倒海的力量完全不是我能够抗衡的,但我依旧不服气。

“你偷袭!”我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神并没有聚焦在陈杰的身上,而是放在了我曾经打败过的那些人的身上。

只是结果让我失望,他们已经兴奋了起来,在教室里又蹦又跳, 有一些已经去其他班宣传我失败了这件事。

“啪。”

陈杰的手肘弯成了90度,放在桌上。

“再来。”

这是我第一次听他说话,却不想是这样的场合,如此尴尬,一认识就要见生死。

当时我的脸一定是涨得通红,但我不能退缩,王者的位置我不会轻易拱手。

我坐在了他的面前,扭了扭肩膀,我能看见他二头肌微微鼓起,手背上的青筋爆出,就像漫画中的超级赛亚人,而我似乎变成了胖子布欧,虽然我肯定很难缠,但是我可能会输。

周围聚集的人越来越多,我们的手腕搭在了一起,我们的目光在空中触碰,打出闪电火光。

身旁自动出现了裁判,他的双手搭在了我们俩的拳头上,一脸正经地开始读秒,旁边的人群自动分成了两股,变成了两波粉丝团,分别站在我和陈杰的身后。

犹如一场世纪大战,万众瞩目。只是我的额头有些冒了汗。

“开始。”裁判的声音落下,我猛然发力的同时感受到了与我对抗的更猛烈的一股力。

我仿佛看见了大海,平静的大海,但大海再平静,水面下的暗涌却绝对不平静,无数生命出生然后死亡,循环往复,形成了一种神秘的东西,那就是力量。

随时可能爆发的力量。

与往常的低调沉默不同,今天的陈杰嘴角挂着笑,眼神中透出一丝轻蔑,他的手腕如同钢铁。

我大声吼叫,任凭我如何用劲都无法撼动。我拼命地咬着牙,屁股甚至离开了座位,我实在无法接受王者称号转让,我的另一只手也覆盖在了他的手上,一同用力。

不管如何,我都要赢。

可陈杰的手臂似乎在这时变大了一圈,一条青筋犹如一条龙一样,从那薄薄的衣衫下浮起,从他的肱二头肌,穿过他的大臂,小臂,来到他的手背。

他也发出了低吼声,猛地用力。

我仿佛看见了海上的冰山,水面变得透明,显现出下面更大的冰岛。

我整个人被他一只手就掀翻在了地上,桌子椅子全都朝一边倾倒,教室里全部的目光全都集中在陈杰身上,所有人都发出了惊呼。

第二天。

我的桌前仍然聚集了许多人,但那些人不再是来找我挑战的,而是打算看看陈杰的极限在哪里。

“27个。”

“28了,28了。”

29。

30。

陈杰没有极限。所有人都达成了共识,他一个人挑战完了全年级男生,只是甩了甩手。

这是真正的王者。

有人说,他能够去挑战体育老师,我不信,但也没有机会看到,因为直到他走,这场世纪之战也没有达成。

陈杰的体育天赋越加显现,他不仅跑步第一,俯卧撑第一,甚至还能够单手做引体向上。

他一定不是小学生,可能是留了好几级的人,我这样想着。

但是他的确只有11岁。

不记得后来我们的关系是如何缓和的,也许是我的人格魅力太强。

我好奇地问他是如何锻炼的。

“没有锻炼,因为水井离我家水缸还挺远的,我每天挑水力气就大了。”他摸了摸鼻子,轻描淡写地说道。

“哦。”我不知道为什么他还要挑水,在我的认知中,水龙头一开,就有水出来。

我问了他家是做什么的,他说是种地的。

我想起每天回家的那条路,两边都是农田,他家应该就是住在那里。

我说,下次带我去你家玩吧。

他笑着说,我带你去抓青蛙。

孩子一旦敞开心扉,便能成为十分要好的朋友。

五年级的一天,路两边的农田少了一些,一些大的挖土车正在往里面填土。

“我要走了。”

“去哪里?”

“不知道,反正不读书了。”

我也并不清楚读书的意义,但我的父亲母亲都说读书好,而且他们每天也都在读书,所以读书应该是真的有用处的。

于是我把道理讲给他听。

陈杰却说:“家里要迁地,要重新开荒,缺人手,没办法。我家没有人读书,几代人也只有我认识字,爸爸说认识几个字就够了,没必要太高深。”

我想起我的一个高中的哥哥,因为喜欢踢球,所以获得了国家级运动员的称号。那在我看来应该比种地要好。

我说:“你去踢球吧。做运动员应该比种地要好。”

他摇了摇头:“我不会踢球,家里也没有足球。”

陈杰走了,不知道他去了哪里,我再也没见过他。

我只记得他走的那天,阳光正好,照在他的身上,一个影子映射在地上,有一些破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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