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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裴铮十一

简介:王爷大婚前夕,处理了一批年长的暗卫。

有的赐了毒酒,有的发配边疆。

轮到我时,他擦拭着那把从不离身的匕首,问:

「十一,你想要什么?」

我跪在地上,向他要了城南的一间铺子,还有解掉体内剧毒的解药。

我在他身边守了八年。

替他挡过箭,试过毒,也暖过夜里的衾被。

如今,我不愿再说什么愿为主子效死的誓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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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天岚阿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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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摄政王裴铮大婚前夕,依照惯例清理暗卫营。

营地里跪了一地的人。

身上带着旧伤、年纪稍大、在执行任务中动了凡心有了牵挂的,都在清理名单之列。

处理方式很简单:赐毒酒,或者发配极北苦寒之地。

哭喊声和求饶声此起彼伏,有的甚至试图去抱裴铮的腿,喊着「王爷开恩」。

我就跪在最后排的阴影里,低着头,数着前面还有几个人轮到我。

我甚至在心里盘算,如果赐毒酒,我能不能求一杯发作快点的,省得疼。

轮到我时,裴铮坐在太师椅上,手里拿着一块在此刻显得格外洁白的帕子,漫不经心地擦拭着那把从不离身的匕首。

抬了抬眼皮,他视线落在我身上:

「十一,你跟了我八年,想要什么赏赐?」

周围忽然安静了下来。

大约是因为我是活得最久的暗卫,也是替他挡刀最多的那个。

大家都以为我会求个恩典,留在王府做个管事嬷嬷,或者大胆点,求个通房的名分。

毕竟这些年,我是唯一能近他身伺候的女人。

我磕了一个头,额头触碰冰冷的青石板:

「求主子赐属下牵机的解药,外加城南那间卖豆腐的破铺子。」

裴铮擦拭匕首的手顿住了。

他第一次正眼看我,眼神里带着几分讥诮,还有意外。

「你要去卖豆腐?」

他像是听到了什么笑话:

「离了王府,你这种人,活得下去?」

「这种人」三个字,他说得很轻。

我懂。

在他眼里,只会杀人的兵器,到了市井里,就是废铁。

我没有辩解,只是依旧伏在地上:

「属下想试试。请主子成全。」

脑海里闪过的,是八年前我替他挡下第一支毒箭时,他抱着浑身发抖的我,红着眼说「孤必不负你」的画面。

那时我刚及笄,信以为真。

如今他即将迎娶丞相之女柳如烟,那是天上的云。

而我体内的余毒每逢阴雨天便痛入骨髓,烂泥都不如。

裴铮盯着我看了一会儿,似乎觉得索然无味。

他随手从袖中掏出一个青色的小瓷瓶,扔到了我面前。

瓷瓶在地上滚了两圈,停在我的手边。

接着是一张地契,飘飘荡荡地落下来。

「既如此,滚吧。」

他的声音恢复了惯有的冷漠,不再看我一眼,继续擦拭他的寒光匕首:

「日后死在外面,别说是孤府里出去的人。」

「谢主子恩典。」

我捡起瓷瓶和地契,揣进怀里,重重地磕了三个响头。

这三个响头,谢他不杀之恩,谢他赐药之德,也祭奠我这八年岁月。

02

拿到解药的当晚,裴铮还是按照惯例传了我。

不是因为爱,是因为他早已习惯。

每逢大事前夕,他总是多疑且焦虑,只有我在,他才能安稳地睡上一觉。

因为我是最好的人肉盾牌,哪怕在床上,我也能第一时间察觉帐外的风吹草动。

帐内的红烛燃了一半。

他在发泄积压的压力和即将掌权的亢奋,而我睁着眼,盯着床帐上垂下来的金色流苏,在心里默默数着时辰。

一下,两下,三下。

我的身体上布满了大大小小的伤痕,有刀伤,有箭伤,还有火烧过的痕迹。

每一道,都是为了保他的命留下的。

裴铮的手指划过我背上那道最狰狞的伤疤,那是三年前为了救他出重围,被敌军倒钩枪撕扯出来的。

他抱着浑身是血的我,手抖得不成样子,红着眼发誓要寻遍天下名医为我祛疤。

如今,他的指腹微凉,划过那道凸起的肉棱,没有丝毫怜惜,反而皱了皱眉。

「有些硌手了。」

他淡淡地点评了一句,语气里带着几分嫌弃。

「如烟的皮肤养得极好,像上好的羊脂玉。日后你出去了,还是遮着点,别吓坏了旁人。」

我的心猛地瑟缩了一下。

曾经的勋章,如今成了他眼里的瑕疵。

曾经的救命之恩,在即将到来的软玉温香面前,只剩下了「硌手」二字。

我不着痕迹地避开他的触碰,起身去捡地上的衣物。

刚系好腰带,裴铮的目光落在了床头那支木簪上。

那是一支极普通的桃木簪,做工粗糙,只值几文钱。

五年前上元节,我们为了躲避追杀,乔装成贫苦夫妻时,他随手在路边摊买来给我挽发的。

他说:「委屈你了,日后定补你一支最好的金簪。」

这支木簪,我戴了五年,视若珍宝,也是我身上唯一算得上礼物的东西。

「这破木头怎么还留着?」

裴铮瞥了一眼,漫不经心。

「扔了吧。如烟是相府千金,眼界高,若是让她看到我府里还有这种廉价的东西,怕是要笑话我苛待下人。若是传出去,损了王府的颜面。」

他说得理所当然。

我终于明白,在他心里,那不仅仅是一支簪子,那是我们共患难的过往。

如今他身居高位,即将迎娶高门贵女,灰头土脸的过去,对他来说就是想抹去的污点。

所谓的情分,在权势和体面面前,一文不值。

「是。」

我拿起那支木簪,当着他的面,手指稍稍用力。

「咔嚓」一声。

木簪断成两截,正如我对他最后的念想。

我将断簪扔进废纸篓里:

「主子放心,属下不会让这种垃圾脏了王妃的眼。」

裴铮似乎对我这个举动很满意,并没有察觉到我话里的讽刺。

「柳家那女儿娇气,闻不得血腥味。」

事毕,他披衣起身,背对着我,声音有些慵懒。

「你走之前,让管家把这屋里的熏香换换,把你的味道去一去。换成苏合香,如烟喜欢那个。」

我正在穿衣的手一顿。

随后,利落地系好腰带,低声应道:「是。」

这就是裴铮。

他从不觉得自己残忍。

在他看来,在迎娶正妻前清理干净床铺,是对新人的尊重。

至于旧人会不会心寒,从不在他的考虑范围。

回到暗卫所,我开始收拾行囊。

其实,也没什么好收拾的。

除了几件换洗的黑色劲装,就是一把卷了刃的短刀。

跟了我八年,饮过无数人的血,如今也和我一样,该退役了。

我把代表暗卫身份的黑衣统统扔进了火盆。

火光跳跃,映着我那张常年不见阳光而苍白的脸。

看着衣物化为灰烬,我心里竟生出一种奇异的快感。

最后,我拿出了那个小瓷瓶。

「牵机」之毒,解药亦是虎狼之药。

吞下去的瞬间,五脏六腑仿佛绞在一起,痛得我几乎要在地上打滚。

但我咬着牙,一声没吭。

我蜷缩在冷硬的板床上,冷汗湿透了衣衫,指甲在床板上抓出一道道深痕。

这种痛,比替他挡的那一箭还要疼上百倍。

我在黑暗中大口喘息,告诉自己:

忍住。

这是最后一次为他痛了。

过了今晚,这具身体,这条命,就彻底属于我自己了。

值得。

03

离府前的最后一日,阳光好得刺眼。

我背着那个寒酸的小包袱,正准备从侧门离开。

却在花园的回廊拐角,撞见了一群人。

为首的女子是即将入主王府的未来王妃,柳如烟。

她正指点着花匠修剪枝叶,笑声清脆如银铃。

「这是谁?」

柳如烟眼尖,一眼就看到了躲避不及的我。

她微微蹙眉,似乎对我这副穷酸打扮出现在王府花园感到不悦。

裴铮就在她身后不远处,负手而立。

「一个即将打发走的下人,不必在意。」

轻飘飘的一句话,将我八年的出生入死抹得干干净净。

我低下头,侧身立在一旁,规规矩矩地行礼:

「见过王爷,见过柳小姐。」

或许是女人的直觉,柳如烟并没有轻易放过我。

她上下打量着我,目光落在我腰间那把破旧的短刀上,忽然掩唇一笑:

「下人还带着刀?王爷,这莫不就是您养的那些……身怀绝技的高手?」

她转头看向裴铮,眼里带着几分娇嗔和试探:

「听说暗卫轻功了得,正好,那树梢上有朵残花看着碍眼,不如让她摘下来,也让我开开眼?」

花园里最高的一棵梧桐树。

树梢摇摇欲坠,残花确实碍眼。

但这不仅仅是摘花,而是像耍猴一样,让我用保命的功夫来取悦她。

裴铮微微皱了皱眉。

我以为他会拒绝。

毕竟,我是他的暗卫十一,不是杂耍艺人。

然而,他只是淡淡道:

「既然如烟想看,你便去摘吧。」

心里的最后火星,彻底熄灭了。

我没有觉得屈辱。

我是暗卫,服从是刻在骨子里的本能。

「是。」

我扔下包袱,提气跃起。

虽然昨夜刚解了毒,内力虚浮,但我还是稳稳地落在了树梢。

摘下残花,落地,跪在柳如烟面前,双手奉上。

动作利落,毫无美感。

柳如烟看了一眼那朵花,嫌弃我的手粗糙,指甲里还带着洗不净的陈年血色。

她一挥手,打掉了那朵花。

花瓣散落在泥土里。

「脏死了。」她娇声道。

裴铮看都没看地上的花一眼,只是冷冷地对我斥道:

「惊扰了贵人,还不快滚。」

04

我捡起地上的包袱,低着头,快步走向后门。

只要跨过那道门槛,我就自由了。

城南的豆腐铺子虽然破,但门口有棵桂花树,我想着到了秋天,或许能做些桂花豆腐。

然而,当我走到后门时,却发现门紧紧闭着。

守门的不是往日的侍卫,而是暗卫营的首领,也是我昔日的同僚,代号初一。

初一面色复杂地看着我,手中的刀横在身前。

「十一,别走了。」

他声音压得很低,「主子有令,你不能走。」

我愣在原地,不可置信地回头。

裴铮并没有跟过来,只有管家气喘吁吁地跑来传话。

「十一姑娘,王爷说了,柳小姐的八字有些弱,算命先生说府里需要一个煞气重的人在别院镇着,方能保王妃平安。」

管家一脸这是你的福气的表情。

「王爷说了,你那一身杀人技,去卖豆腐也是可惜。不如给你个通房的名分,住在西角门的小院里。平日里也不用你伺候,就在那镇着就行。」

我只觉得荒谬。

并不是舍不得我,也不是念旧情。

仅仅是因为算命先生的一句鬼话,因为他的新王妃需要一个镇宅的物件。

我就要被圈禁在那个终年不见天日的西角门,当一个活死人?

「我要见王爷。」我声音沙哑。

「王爷在陪柳小姐试吉服,没空见你。」管家不耐烦地摆手,「回去吧。」

我站在原地,看着那扇近在咫尺却又远如天堑的门。

这是我八年来,第一次生出杀心。

不是杀敌人,是想杀出一条路。

但我知道,暗卫营的高手都在这里,以我现在的身体状况,硬闯只有死路一条。

死不可怕。

可怕的是死在这里,依旧做他的鬼。

裴铮不知何时出现在了回廊尽头。

他一身大红的吉服,衬得他丰神俊朗,宛如天神。

他就那样居高临下地看着我,眼神里带着掌控一切的理所当然。

「怎么?给脸不要脸?」

他的声音穿过庭院传来,「十一,孤给过你机会。既然你要闹,那就留下来赎罪。」

我笑了。

赎罪?

替他挡了十三刀,中了三次毒,这就是我的罪吗?

我缓缓抬起头,隔着重重护卫,看向那个我用命护了八年的男人。

「主子,您留我,是因为我有煞气,能杀人,能镇宅,对吗?」

裴铮没说话,算是默认。

「好。」

我点了点头,反手抽出了腰间那把卷刃的短刀。

初一脸色大变:「十一!你想干什么?弑主是大罪!」

所有的侍卫都拔出了刀,如临大敌。

我没有冲向裴铮。

只是看着他,手腕猛地一翻,刀尖对准了自己的左肩。

那里是琵琶骨,也是练武之人的命门。

「噗嗤」一声。

刀锋入肉的声音,在安静的庭院里格外清晰。

鲜血瞬间喷涌而出,溅落在地上的青砖上,也溅红了我的视线。

剧痛袭来,但我连眉头都没皱一下,手腕用力一搅。

废了。

彻底废了。

我松开手,任由那把染血的刀掉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响声。

我脸色惨白如纸,身体摇摇欲坠,却依然站得笔直。

看着远处一脸惊愕、吉服上似乎都沾染了血腥气的裴铮,我声音轻得像风:

「主子,现在十一是个废人了。这煞气,怕是镇不住了。」

「能放我走了吗?」

05

裴铮是被我的血吓到的。

或者说,是被这种决绝吓到的。

他大概从未想过,那个只会跪在地上说「是」的十一,宁愿自废武功,也不愿再做他的金丝雀。

他看着满地的血,嫌恶地皱起了眉,挥了挥手,像赶苍蝇一样:

「疯子。真晦气。扔出去。」

我是被初一背出王府的。

他在后巷放下我,塞给我一锭银子,眼神里带着我不懂的怜悯和敬佩。

「十一,保重。」

我没要他的银子。

拖着那条几乎失去知觉的左臂,我一步一步,走出了京城的繁华。

每走一步,伤口就撕裂般地疼。

身后的锣鼓喧天,那是摄政王大婚的喜乐。

而我,迎着夕阳,走向了我的豆腐铺。

我在江南的一个小镇落了脚。

这里没有人认识暗卫十一,只有一个叫阿语的外乡女子。

我用积蓄盘下了那间铺子,真的开始卖豆腐。

起初很难。

我的左手废了,提不起重物,右手虽然有力,却只习惯握刀,不习惯握磨盘。

做出来的豆腐要么老了,要么碎了。

但我没放弃。

就像当初练武一样,我也拿出了一股子狠劲。

隔壁是个铁匠铺。

打铁的叫赵二,是个五大三粗的汉子,浑身肌肉虬结,看着吓人,其实是个傻大个。

他看我孤身一人,又带着伤,便天天找借口来帮忙。

「阿语妹子,这水缸太沉,我来。」

「妹子,这豆子要泡透了才好磨,我帮你看着。」

他的手很大,掌心全是老茧,却热乎乎的。

和裴铮那双总是冰冷、透着算计的手,完全不同。

三个月后。

清晨,天刚蒙蒙亮。

我揭开纱布,热气腾腾中,一板白嫩软滑的豆腐呈现在眼前。

成了。

我切了一块,淋上酱油和香油,端给正在门口帮我扫地的赵二。

「尝尝?」

赵二受宠若惊,在那洗得发白的衣襟上擦了擦手,小心翼翼地接过去。

一大口吞下,烫得他龇牙咧嘴,却还竖着大拇指含糊不清地喊:

「好!好吃!这是我吃过最好吃的豆腐!」

我看着他滑稽的样子,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

在水缸的倒影里,看到了自己久违的笑容。

虽然眼角有一道浅浅的疤,脸色也不复当年,但眉眼里那种死气沉沉的阴霾,散了。

那是活人的表情。

晚上,我没有再做噩梦。

不再梦见刀光剑影,不再梦见裴铮冷漠的背影。

我在安稳的蝉鸣声中,抱着被子,睡了离府以来最踏实的一觉。

梦里全是豆花香。

06

虽然身在江南,关于京城的消息还是断断续续地传了过来。

茶馆里的说书人,最爱讲摄政王府的秘闻。

听说,摄政王大婚极其奢华,流水席摆了三天三夜。

但婚后,王爷的性情却越发暴戾。

听说王妃柳如烟因为身上总没有王爷惯闻的那种安神香味道,导致王爷夜夜失眠,甚至在大婚当夜就发了火,去书房睡了一宿。

听说王府里的下人换了一批又一批,因为没人能像从前那个暗卫一样,王爷一个眼神,就知道他是要喝茶还是要杀人。

我坐在茶馆的角落里,剥着花生,听得津津有味。

就像在听一个与我不相干的故事。

手边,放着刚买的盐巴和酱醋。

曾经这双手,握的是天下最快的刀,杀的是江湖上一流的高手。

如今,这双手变得粗糙,指甲缝里偶尔会残留豆腥味,手背上还有赵二上次送我的护手油的味道。

但我却觉得,这才是我想要的生活。

回到铺子,赵二正在帮我修门框。

他见我回来,从怀里掏出一个红布包,红着脸递给我。

「阿语,给……给你的。」

我打开一看,是一支木簪。

木料并不名贵,雕工也很粗糙,甚至还能看到没打磨平整的毛刺。

是一朵歪歪扭扭的桃花。

「我也没啥钱,自己刻的。」

赵二挠着头,不敢看我,「你要是嫌弃,就扔了。」

我看着那支木簪。

裴铮也赏赐过我东西。

冰冷的金银,名贵的珠宝,那是买命钱。

他扔给我的时候,从未正眼看过我,更别提亲手制作。

而眼前这个男人,手上沾着铁锈和木屑,眼里却全是忐忑和真诚。

「赵二。」

我开口叫他。

他立马站得笔直:「哎!」

「你知道我以前是干什么的吗?」

我把玩着木簪,淡淡问道。

赵二愣了一下:

「不是大户人家逃出来的丫鬟吗?」

这是我编的借口。

我抬起眼,看着他:

「我这双手,杀过鸡。」

我隐喻的是杀人。

赵二却笑了,露出一口大白牙:

「杀鸡咋了?那玩意儿是挺难杀的,扑腾得厉害。以后杀鸡这种粗活我来干,你只管吃肉!」

他没听懂。

或者说,他根本不在乎。

在他眼里,我就是阿语,是会给他端热豆腐的阿语。

我只觉得眼眶一热。

我上前一步,将那支木簪插进发间。

「好看吗?」

赵二看呆了,傻乎乎地点头:

「好看,真好看。」

这一刻,我决定嫁给他。

07

时间过得很快。

一晃三年。

我已经成了真正的市井妇人。

身材比做暗卫时丰腴了一些,脸上有了健康的血色,不再是那种病态的苍白。

我和赵二成了亲,生了一个女儿,叫念念。

念念两岁了,粉雕玉琢,最爱骑在赵二的脖子上逛街。

日子本该就这样平淡而温馨地过下去。

直到那天,镇上忽然戒严了。

官兵拿着长枪,把街道两旁的人群往后赶,说是京城的贵人南巡,要路过此地。

还要在镇上的行宫住一晚。

我心里隐隐不安,有种名为直觉的东西在疯狂警告。

我关了铺子,抱着念念躲在屋里,透过门缝往外看。

赵二不知情,还在后院打铁,叮叮当当的声音让我稍微安心了一些。

街道上,明黄色的仪仗队浩浩荡荡。

那种肃杀的气氛,我太熟悉了。

是御林军,还有暗卫营的气息。

就在我准备关紧门窗的时候,念念突然挣脱了我的怀抱。

「风筝!我的风筝!」

原来是挂在屋檐下的风筝被风吹落,正好飘到了街道中央。

小孩子不懂事,追着风筝就跑了出去。

「念念!」

我吓得魂飞魄散,顾不得其他,猛地冲了出去。

就在念念的小手刚抓起风筝的时候,一匹高头大马已经到了眼前。

马蹄扬起,眼看就要踏下。

我用尽全身力气,一个飞扑,将念念护在身下,顺势在地上滚了几圈。

虽然武功废了大半,但这种本能还在。

「大胆刁民!竟敢冲撞圣驾!」

侍卫的长枪瞬间架在了我的脖子上。

我紧紧抱着吓哭的念念,跪在地上,把头埋得极低,浑身发抖。

「草民知罪!孩子不懂事,求贵人饶命!」

我刻意压低了声音,甚至带上了几分市井妇人的哭腔。

一顶十六人抬的明黄轿撵停了下来。

轿帘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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