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裴铮十一
简介:王爷大婚前夕,处理了一批年长的暗卫。
有的赐了毒酒,有的发配边疆。
轮到我时,他擦拭着那把从不离身的匕首,问:
「十一,你想要什么?」
我跪在地上,向他要了城南的一间铺子,还有解掉体内剧毒的解药。
我在他身边守了八年。
替他挡过箭,试过毒,也暖过夜里的衾被。
如今,我不愿再说什么愿为主子效死的誓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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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摄政王裴铮大婚前夕,依照惯例清理暗卫营。
营地里跪了一地的人。
身上带着旧伤、年纪稍大、在执行任务中动了凡心有了牵挂的,都在清理名单之列。
处理方式很简单:赐毒酒,或者发配极北苦寒之地。
哭喊声和求饶声此起彼伏,有的甚至试图去抱裴铮的腿,喊着「王爷开恩」。
我就跪在最后排的阴影里,低着头,数着前面还有几个人轮到我。
我甚至在心里盘算,如果赐毒酒,我能不能求一杯发作快点的,省得疼。
轮到我时,裴铮坐在太师椅上,手里拿着一块在此刻显得格外洁白的帕子,漫不经心地擦拭着那把从不离身的匕首。
抬了抬眼皮,他视线落在我身上:
「十一,你跟了我八年,想要什么赏赐?」
周围忽然安静了下来。
大约是因为我是活得最久的暗卫,也是替他挡刀最多的那个。
大家都以为我会求个恩典,留在王府做个管事嬷嬷,或者大胆点,求个通房的名分。
毕竟这些年,我是唯一能近他身伺候的女人。
我磕了一个头,额头触碰冰冷的青石板:
「求主子赐属下牵机的解药,外加城南那间卖豆腐的破铺子。」
裴铮擦拭匕首的手顿住了。
他第一次正眼看我,眼神里带着几分讥诮,还有意外。
「你要去卖豆腐?」
他像是听到了什么笑话:
「离了王府,你这种人,活得下去?」
「这种人」三个字,他说得很轻。
我懂。
在他眼里,只会杀人的兵器,到了市井里,就是废铁。
我没有辩解,只是依旧伏在地上:
「属下想试试。请主子成全。」
脑海里闪过的,是八年前我替他挡下第一支毒箭时,他抱着浑身发抖的我,红着眼说「孤必不负你」的画面。
那时我刚及笄,信以为真。
如今他即将迎娶丞相之女柳如烟,那是天上的云。
而我体内的余毒每逢阴雨天便痛入骨髓,烂泥都不如。
裴铮盯着我看了一会儿,似乎觉得索然无味。
他随手从袖中掏出一个青色的小瓷瓶,扔到了我面前。
瓷瓶在地上滚了两圈,停在我的手边。
接着是一张地契,飘飘荡荡地落下来。
「既如此,滚吧。」
他的声音恢复了惯有的冷漠,不再看我一眼,继续擦拭他的寒光匕首:
「日后死在外面,别说是孤府里出去的人。」
「谢主子恩典。」
我捡起瓷瓶和地契,揣进怀里,重重地磕了三个响头。
这三个响头,谢他不杀之恩,谢他赐药之德,也祭奠我这八年岁月。
02
拿到解药的当晚,裴铮还是按照惯例传了我。
不是因为爱,是因为他早已习惯。
每逢大事前夕,他总是多疑且焦虑,只有我在,他才能安稳地睡上一觉。
因为我是最好的人肉盾牌,哪怕在床上,我也能第一时间察觉帐外的风吹草动。
帐内的红烛燃了一半。
他在发泄积压的压力和即将掌权的亢奋,而我睁着眼,盯着床帐上垂下来的金色流苏,在心里默默数着时辰。
一下,两下,三下。
我的身体上布满了大大小小的伤痕,有刀伤,有箭伤,还有火烧过的痕迹。
每一道,都是为了保他的命留下的。
裴铮的手指划过我背上那道最狰狞的伤疤,那是三年前为了救他出重围,被敌军倒钩枪撕扯出来的。
他抱着浑身是血的我,手抖得不成样子,红着眼发誓要寻遍天下名医为我祛疤。
如今,他的指腹微凉,划过那道凸起的肉棱,没有丝毫怜惜,反而皱了皱眉。
「有些硌手了。」
他淡淡地点评了一句,语气里带着几分嫌弃。
「如烟的皮肤养得极好,像上好的羊脂玉。日后你出去了,还是遮着点,别吓坏了旁人。」
我的心猛地瑟缩了一下。
曾经的勋章,如今成了他眼里的瑕疵。
曾经的救命之恩,在即将到来的软玉温香面前,只剩下了「硌手」二字。
我不着痕迹地避开他的触碰,起身去捡地上的衣物。
刚系好腰带,裴铮的目光落在了床头那支木簪上。
那是一支极普通的桃木簪,做工粗糙,只值几文钱。
五年前上元节,我们为了躲避追杀,乔装成贫苦夫妻时,他随手在路边摊买来给我挽发的。
他说:「委屈你了,日后定补你一支最好的金簪。」
这支木簪,我戴了五年,视若珍宝,也是我身上唯一算得上礼物的东西。
「这破木头怎么还留着?」
裴铮瞥了一眼,漫不经心。
「扔了吧。如烟是相府千金,眼界高,若是让她看到我府里还有这种廉价的东西,怕是要笑话我苛待下人。若是传出去,损了王府的颜面。」
他说得理所当然。
我终于明白,在他心里,那不仅仅是一支簪子,那是我们共患难的过往。
如今他身居高位,即将迎娶高门贵女,灰头土脸的过去,对他来说就是想抹去的污点。
所谓的情分,在权势和体面面前,一文不值。
「是。」
我拿起那支木簪,当着他的面,手指稍稍用力。
「咔嚓」一声。
木簪断成两截,正如我对他最后的念想。
我将断簪扔进废纸篓里:
「主子放心,属下不会让这种垃圾脏了王妃的眼。」
裴铮似乎对我这个举动很满意,并没有察觉到我话里的讽刺。
「柳家那女儿娇气,闻不得血腥味。」
事毕,他披衣起身,背对着我,声音有些慵懒。
「你走之前,让管家把这屋里的熏香换换,把你的味道去一去。换成苏合香,如烟喜欢那个。」
我正在穿衣的手一顿。
随后,利落地系好腰带,低声应道:「是。」
这就是裴铮。
他从不觉得自己残忍。
在他看来,在迎娶正妻前清理干净床铺,是对新人的尊重。
至于旧人会不会心寒,从不在他的考虑范围。
回到暗卫所,我开始收拾行囊。
其实,也没什么好收拾的。
除了几件换洗的黑色劲装,就是一把卷了刃的短刀。
跟了我八年,饮过无数人的血,如今也和我一样,该退役了。
我把代表暗卫身份的黑衣统统扔进了火盆。
火光跳跃,映着我那张常年不见阳光而苍白的脸。
看着衣物化为灰烬,我心里竟生出一种奇异的快感。
最后,我拿出了那个小瓷瓶。
「牵机」之毒,解药亦是虎狼之药。
吞下去的瞬间,五脏六腑仿佛绞在一起,痛得我几乎要在地上打滚。
但我咬着牙,一声没吭。
我蜷缩在冷硬的板床上,冷汗湿透了衣衫,指甲在床板上抓出一道道深痕。
这种痛,比替他挡的那一箭还要疼上百倍。
我在黑暗中大口喘息,告诉自己:
忍住。
这是最后一次为他痛了。
过了今晚,这具身体,这条命,就彻底属于我自己了。
值得。
03
离府前的最后一日,阳光好得刺眼。
我背着那个寒酸的小包袱,正准备从侧门离开。
却在花园的回廊拐角,撞见了一群人。
为首的女子是即将入主王府的未来王妃,柳如烟。
她正指点着花匠修剪枝叶,笑声清脆如银铃。
「这是谁?」
柳如烟眼尖,一眼就看到了躲避不及的我。
她微微蹙眉,似乎对我这副穷酸打扮出现在王府花园感到不悦。
裴铮就在她身后不远处,负手而立。
「一个即将打发走的下人,不必在意。」
轻飘飘的一句话,将我八年的出生入死抹得干干净净。
我低下头,侧身立在一旁,规规矩矩地行礼:
「见过王爷,见过柳小姐。」
或许是女人的直觉,柳如烟并没有轻易放过我。
她上下打量着我,目光落在我腰间那把破旧的短刀上,忽然掩唇一笑:
「下人还带着刀?王爷,这莫不就是您养的那些……身怀绝技的高手?」
她转头看向裴铮,眼里带着几分娇嗔和试探:
「听说暗卫轻功了得,正好,那树梢上有朵残花看着碍眼,不如让她摘下来,也让我开开眼?」
花园里最高的一棵梧桐树。
树梢摇摇欲坠,残花确实碍眼。
但这不仅仅是摘花,而是像耍猴一样,让我用保命的功夫来取悦她。
裴铮微微皱了皱眉。
我以为他会拒绝。
毕竟,我是他的暗卫十一,不是杂耍艺人。
然而,他只是淡淡道:
「既然如烟想看,你便去摘吧。」
心里的最后火星,彻底熄灭了。
我没有觉得屈辱。
我是暗卫,服从是刻在骨子里的本能。
「是。」
我扔下包袱,提气跃起。
虽然昨夜刚解了毒,内力虚浮,但我还是稳稳地落在了树梢。
摘下残花,落地,跪在柳如烟面前,双手奉上。
动作利落,毫无美感。
柳如烟看了一眼那朵花,嫌弃我的手粗糙,指甲里还带着洗不净的陈年血色。
她一挥手,打掉了那朵花。
花瓣散落在泥土里。
「脏死了。」她娇声道。
裴铮看都没看地上的花一眼,只是冷冷地对我斥道:
「惊扰了贵人,还不快滚。」
04
我捡起地上的包袱,低着头,快步走向后门。
只要跨过那道门槛,我就自由了。
城南的豆腐铺子虽然破,但门口有棵桂花树,我想着到了秋天,或许能做些桂花豆腐。
然而,当我走到后门时,却发现门紧紧闭着。
守门的不是往日的侍卫,而是暗卫营的首领,也是我昔日的同僚,代号初一。
初一面色复杂地看着我,手中的刀横在身前。
「十一,别走了。」
他声音压得很低,「主子有令,你不能走。」
我愣在原地,不可置信地回头。
裴铮并没有跟过来,只有管家气喘吁吁地跑来传话。
「十一姑娘,王爷说了,柳小姐的八字有些弱,算命先生说府里需要一个煞气重的人在别院镇着,方能保王妃平安。」
管家一脸这是你的福气的表情。
「王爷说了,你那一身杀人技,去卖豆腐也是可惜。不如给你个通房的名分,住在西角门的小院里。平日里也不用你伺候,就在那镇着就行。」
我只觉得荒谬。
并不是舍不得我,也不是念旧情。
仅仅是因为算命先生的一句鬼话,因为他的新王妃需要一个镇宅的物件。
我就要被圈禁在那个终年不见天日的西角门,当一个活死人?
「我要见王爷。」我声音沙哑。
「王爷在陪柳小姐试吉服,没空见你。」管家不耐烦地摆手,「回去吧。」
我站在原地,看着那扇近在咫尺却又远如天堑的门。
这是我八年来,第一次生出杀心。
不是杀敌人,是想杀出一条路。
但我知道,暗卫营的高手都在这里,以我现在的身体状况,硬闯只有死路一条。
死不可怕。
可怕的是死在这里,依旧做他的鬼。
裴铮不知何时出现在了回廊尽头。
他一身大红的吉服,衬得他丰神俊朗,宛如天神。
他就那样居高临下地看着我,眼神里带着掌控一切的理所当然。
「怎么?给脸不要脸?」
他的声音穿过庭院传来,「十一,孤给过你机会。既然你要闹,那就留下来赎罪。」
我笑了。
赎罪?
替他挡了十三刀,中了三次毒,这就是我的罪吗?
我缓缓抬起头,隔着重重护卫,看向那个我用命护了八年的男人。
「主子,您留我,是因为我有煞气,能杀人,能镇宅,对吗?」
裴铮没说话,算是默认。
「好。」
我点了点头,反手抽出了腰间那把卷刃的短刀。
初一脸色大变:「十一!你想干什么?弑主是大罪!」
所有的侍卫都拔出了刀,如临大敌。
我没有冲向裴铮。
只是看着他,手腕猛地一翻,刀尖对准了自己的左肩。
那里是琵琶骨,也是练武之人的命门。
「噗嗤」一声。
刀锋入肉的声音,在安静的庭院里格外清晰。
鲜血瞬间喷涌而出,溅落在地上的青砖上,也溅红了我的视线。
剧痛袭来,但我连眉头都没皱一下,手腕用力一搅。
废了。
彻底废了。
我松开手,任由那把染血的刀掉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响声。
我脸色惨白如纸,身体摇摇欲坠,却依然站得笔直。
看着远处一脸惊愕、吉服上似乎都沾染了血腥气的裴铮,我声音轻得像风:
「主子,现在十一是个废人了。这煞气,怕是镇不住了。」
「能放我走了吗?」
05
裴铮是被我的血吓到的。
或者说,是被这种决绝吓到的。
他大概从未想过,那个只会跪在地上说「是」的十一,宁愿自废武功,也不愿再做他的金丝雀。
他看着满地的血,嫌恶地皱起了眉,挥了挥手,像赶苍蝇一样:
「疯子。真晦气。扔出去。」
我是被初一背出王府的。
他在后巷放下我,塞给我一锭银子,眼神里带着我不懂的怜悯和敬佩。
「十一,保重。」
我没要他的银子。
拖着那条几乎失去知觉的左臂,我一步一步,走出了京城的繁华。
每走一步,伤口就撕裂般地疼。
身后的锣鼓喧天,那是摄政王大婚的喜乐。
而我,迎着夕阳,走向了我的豆腐铺。
我在江南的一个小镇落了脚。
这里没有人认识暗卫十一,只有一个叫阿语的外乡女子。
我用积蓄盘下了那间铺子,真的开始卖豆腐。
起初很难。
我的左手废了,提不起重物,右手虽然有力,却只习惯握刀,不习惯握磨盘。
做出来的豆腐要么老了,要么碎了。
但我没放弃。
就像当初练武一样,我也拿出了一股子狠劲。
隔壁是个铁匠铺。
打铁的叫赵二,是个五大三粗的汉子,浑身肌肉虬结,看着吓人,其实是个傻大个。
他看我孤身一人,又带着伤,便天天找借口来帮忙。
「阿语妹子,这水缸太沉,我来。」
「妹子,这豆子要泡透了才好磨,我帮你看着。」
他的手很大,掌心全是老茧,却热乎乎的。
和裴铮那双总是冰冷、透着算计的手,完全不同。
三个月后。
清晨,天刚蒙蒙亮。
我揭开纱布,热气腾腾中,一板白嫩软滑的豆腐呈现在眼前。
成了。
我切了一块,淋上酱油和香油,端给正在门口帮我扫地的赵二。
「尝尝?」
赵二受宠若惊,在那洗得发白的衣襟上擦了擦手,小心翼翼地接过去。
一大口吞下,烫得他龇牙咧嘴,却还竖着大拇指含糊不清地喊:
「好!好吃!这是我吃过最好吃的豆腐!」
我看着他滑稽的样子,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
在水缸的倒影里,看到了自己久违的笑容。
虽然眼角有一道浅浅的疤,脸色也不复当年,但眉眼里那种死气沉沉的阴霾,散了。
那是活人的表情。
晚上,我没有再做噩梦。
不再梦见刀光剑影,不再梦见裴铮冷漠的背影。
我在安稳的蝉鸣声中,抱着被子,睡了离府以来最踏实的一觉。
梦里全是豆花香。
06
虽然身在江南,关于京城的消息还是断断续续地传了过来。
茶馆里的说书人,最爱讲摄政王府的秘闻。
听说,摄政王大婚极其奢华,流水席摆了三天三夜。
但婚后,王爷的性情却越发暴戾。
听说王妃柳如烟因为身上总没有王爷惯闻的那种安神香味道,导致王爷夜夜失眠,甚至在大婚当夜就发了火,去书房睡了一宿。
听说王府里的下人换了一批又一批,因为没人能像从前那个暗卫一样,王爷一个眼神,就知道他是要喝茶还是要杀人。
我坐在茶馆的角落里,剥着花生,听得津津有味。
就像在听一个与我不相干的故事。
手边,放着刚买的盐巴和酱醋。
曾经这双手,握的是天下最快的刀,杀的是江湖上一流的高手。
如今,这双手变得粗糙,指甲缝里偶尔会残留豆腥味,手背上还有赵二上次送我的护手油的味道。
但我却觉得,这才是我想要的生活。
回到铺子,赵二正在帮我修门框。
他见我回来,从怀里掏出一个红布包,红着脸递给我。
「阿语,给……给你的。」
我打开一看,是一支木簪。
木料并不名贵,雕工也很粗糙,甚至还能看到没打磨平整的毛刺。
是一朵歪歪扭扭的桃花。
「我也没啥钱,自己刻的。」
赵二挠着头,不敢看我,「你要是嫌弃,就扔了。」
我看着那支木簪。
裴铮也赏赐过我东西。
冰冷的金银,名贵的珠宝,那是买命钱。
他扔给我的时候,从未正眼看过我,更别提亲手制作。
而眼前这个男人,手上沾着铁锈和木屑,眼里却全是忐忑和真诚。
「赵二。」
我开口叫他。
他立马站得笔直:「哎!」
「你知道我以前是干什么的吗?」
我把玩着木簪,淡淡问道。
赵二愣了一下:
「不是大户人家逃出来的丫鬟吗?」
这是我编的借口。
我抬起眼,看着他:
「我这双手,杀过鸡。」
我隐喻的是杀人。
赵二却笑了,露出一口大白牙:
「杀鸡咋了?那玩意儿是挺难杀的,扑腾得厉害。以后杀鸡这种粗活我来干,你只管吃肉!」
他没听懂。
或者说,他根本不在乎。
在他眼里,我就是阿语,是会给他端热豆腐的阿语。
我只觉得眼眶一热。
我上前一步,将那支木簪插进发间。
「好看吗?」
赵二看呆了,傻乎乎地点头:
「好看,真好看。」
这一刻,我决定嫁给他。
07
时间过得很快。
一晃三年。
我已经成了真正的市井妇人。
身材比做暗卫时丰腴了一些,脸上有了健康的血色,不再是那种病态的苍白。
我和赵二成了亲,生了一个女儿,叫念念。
念念两岁了,粉雕玉琢,最爱骑在赵二的脖子上逛街。
日子本该就这样平淡而温馨地过下去。
直到那天,镇上忽然戒严了。
官兵拿着长枪,把街道两旁的人群往后赶,说是京城的贵人南巡,要路过此地。
还要在镇上的行宫住一晚。
我心里隐隐不安,有种名为直觉的东西在疯狂警告。
我关了铺子,抱着念念躲在屋里,透过门缝往外看。
赵二不知情,还在后院打铁,叮叮当当的声音让我稍微安心了一些。
街道上,明黄色的仪仗队浩浩荡荡。
那种肃杀的气氛,我太熟悉了。
是御林军,还有暗卫营的气息。
就在我准备关紧门窗的时候,念念突然挣脱了我的怀抱。
「风筝!我的风筝!」
原来是挂在屋檐下的风筝被风吹落,正好飘到了街道中央。
小孩子不懂事,追着风筝就跑了出去。
「念念!」
我吓得魂飞魄散,顾不得其他,猛地冲了出去。
就在念念的小手刚抓起风筝的时候,一匹高头大马已经到了眼前。
马蹄扬起,眼看就要踏下。
我用尽全身力气,一个飞扑,将念念护在身下,顺势在地上滚了几圈。
虽然武功废了大半,但这种本能还在。
「大胆刁民!竟敢冲撞圣驾!」
侍卫的长枪瞬间架在了我的脖子上。
我紧紧抱着吓哭的念念,跪在地上,把头埋得极低,浑身发抖。
「草民知罪!孩子不懂事,求贵人饶命!」
我刻意压低了声音,甚至带上了几分市井妇人的哭腔。
一顶十六人抬的明黄轿撵停了下来。
轿帘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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