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你—任素汐
纵横小说世界的十年里,我总以为我的人设约等于女主,在白衣飘飘的年代,微微一笑邂逅开始校园爱情,紧接着轰轰烈烈相爱相杀,过错变成错过,归人成为过客,后来上演霸道总裁爱上我男二出场,结果最终还是执手相看泪眼拥抱着最初的那个人,至此故事结局,年华不再,青春落幕。简直狗血至极。
我一直是这么想的,也没觉得这有什么不对。只是,当21岁的生日,我还在一个人吹着蜡烛的时候,我终于意识到,嗯,好像,似乎,不是这样的——
我,其实并不是我想象中的女主角。
已经过了白衣飘飘的年纪,也已经告别了幻想,不抱任何期望,只是,意料之外,我遇见了他,从而开始了新一轮的幻想扮演,喔不,现在已经不是幻想了。
他叫阿泽,比我小一岁。瘦高个子,典型的工科男,总是一副腼腆的样子话不多,笑起来的时候小虎牙很可爱。
按理说,新闻系的我和计算机系的他本应该没有任何交集,只是,平行的轨迹都因为我一时的心血来潮打乱了。
想学笛子由来已久,只是始终没有付诸于行。谁也没想到,我一言不发,就抓住了大学的尾巴,兴冲冲地混迹鲜肉群中打开古风世界的大门,然后在朋友圈庄严宣告自己一定会坚持很久很久。没错,就是在那时候,我遇见的他。
他是我们组的组长,笛子吹得很不错,而且非常耐心,在菜鸟的眼中简直自带圣光。仰慕有之,崇拜有之,我也希望自己可以那样。于是,去练习的频率越来越频繁。我打破了坚持一件事不超过一个星期的魔咒,附带着和他也慢慢熟悉起来。
江城的冬天,今天还是艳阳高照,和煦得就如春天一般。只是晚上就气温骤降,狂风肆虐。大概倔强是我唯一的优点,那个晚上,我飘舞着一头乱发在寒风中孤独地练着长音,颤抖着,怎么也练不好,却也怎么不愿意回去。
给他发了信息抱怨,真的只是单纯地想要抱怨。
五分钟后,那么冷的天气,他骑着自行车出现了。停车的瞬间,逆着晕黄的灯光的侧脸,分明的棱角,好看得就像小说里的男主角。突然就很感动很感动。
时间推移,后来,就到了万圣节。那个晚上,他第一次送我回去,突然就熄灭的路灯、黑黢黢的世界似乎变得不那么可怕了。红豆奶茶很甜,我记住了巧克力豆混着红薯干的味道。
“以后,如果我在的话,我送你回去吧。”
于是,接下来的日子里,留到最后一起回去是我们心照不宣的默契。
再后来,一起吃饭,一起练笛子,一起回去,一起……
那一段长长的看不到尽头的路,晕黄的灯光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我总说我似乎可以看到空气流动的缝隙,那是我们一起度过的时间。
“不知道为什么近日有一种脱单的错觉。”夜很凉,那个晚上,那条路,他这样说。
我笑笑,一句“恭喜你~”脱口而出。
记得我说这句话的时候他表情呆呆的很可爱,愣了许多秒。
“也恭喜你!我,喜欢你!”
“我知道啊~”
嗯,我们在一起了。没有轰轰烈烈,没有任何我之前脑补的剧情,淡淡的,白开水的模样。现在看来,轰烈与否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重要,谁先喜欢谁也没关系,重要的是,现在,我们在一起。
张小娴曾经写道,“要在时间的荒野,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于千万人之中,去邂逅自己的爱人,那是太难得的缘份。”
每个人都希望得到这样的幸福,晴天漫步雨天跳舞,两颗心靠在一起的世界从不孤独。很庆幸,遇见他,我已经得到了。
有时候突然会有这样的冲动,好想好想看看以后我们会是什么样子呀。想和他一起去我喜欢的城市逛陌生的街,想和他一起看初雪,想和他一起做好多好多的事情。只要在一起,什么都好。
2017年的第一天,在一起的很多很多天,但愿,以后还有很多很多年。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