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拐

今天听到最令人兴奋的消息,当属《失孤》原型终于寻回小孩,一别二十余年,再见已是白发苍苍。

“拐”之可恶,说是十恶不赦也不及万一。它带给人的,看似并无身体之痛,但却痛彻骨髓,之于精神上的折磨实在难言。且不只一人,更是一家人、一大家人的互相折磨!

然而,法律上对于“拐”之惩罚,以某看来,太过轻了。这样的重罪,理当用重典,甚至于对于买家也该严惩才是,有买方能卖,当然,这仅仅是个人看法,法律应当是严谨的、公正的,只是希望能有所改变。

愿世间再无“拐人”之人,亦不再有“被拐”之人,更不再有“失孤”父母、家庭,此我所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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