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句网络流行语“no zuo no die“成为大众的口头禅,翻译过来就是”不作就不会死”。
何为作死?百度释义是:不知轻重,自寻死路。举个最典型的例子:在恋爱过程中,女生对男生要求苛刻,事事不依不饶,最终男友不堪重负,甩手离开。这类女生就是作死的代表。
此前,我对喜欢作的人,是极其不感冒的。直至而今,我才发觉,自己也是喜欢作的一个人。
在我童年时期,我就开始做一些作的小事。和母亲在看电视时,原本一团和气,但我看她看电视太专注了,我跟她说话也不理我。我就逗她,没事就挠她几下。母亲在我的再三闹腾下终于理我了,转过头来警告我别调皮。我偏不听,反而更嘚瑟了,最后坏了她看电视的兴致,惹得她真生气了,开始狠狠的打我。
你看,太作的人,到头来吃亏的一定是自己。说到底,作就是自己给自己挖了个坑,而作死便是自己跳进了坑,却爬不出来。
作,并不止于情感方面。比如说生病时非得抽烟喝酒,再比如说明知道自己吃不了辣,还非得要尝尝变态辣。这算是不一样的作。这类作的人是满足自我的需要,让自己感觉正在鲜明地活着。很显然的是,自己把自己作死的人,是不值得同情的。
我不禁疑惑:“人为什么要作?且大部分作的人,是有意识的,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但为何就是控制不住呢?“
于自身而言,我在母亲面前作,是为了寻找存在感。因为不满母亲看电视看得入迷,忽略了我的存在,在当时我固执的认为母亲把电视看得比女儿更重要,我非要做一些事情引起她的注意。虽然这种想法真的挺幼稚,但就是这样一件小事情却毫无隐藏的表现出内心的不自信。
那些在恋爱中的作女,就是一种自我的迷失,她们认为:我爱你,我就要求你做一些为难的事情,你做了,说明你也是爱我的。这样,我们的感情才能长久。这种用极端的方法来证明感情的深度,最后往往会适得其反。一段感情的患得患失,是不是同时反映了这段感情的不稳定呢?我想,这大概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在任何感情中,我们都应该接受自我,敞开自我。放下自我的偏执,无需掩饰内心的不安,更不能锱铢必较。一段好的感情理应是水到渠成,一切都是自然,如同——我本是自我,有了你之后,自我依旧存在,但我愿意让“你”融进我的自我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