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一盏灯

念念不忘,必有回响,留一口气,点一盏灯,有灯就有人。

只是,人走茶凉,人走灯灭。

这是我很久以后才明白的事情。

在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我们渐渐忘记了彼此,这是很无奈,但是没办法的事。

第一次见到妖刀的时候,是在五年前山城的一家小球馆里。我记得那是国庆休假的日子,他发消息跟我说要来找我,我说可以啊,我以为他只是说说而已,也没在意,没想到的是,他真的来了。

那天是壬辰年的八月廿一,黄历上说,宜祭祀,忌出行。

事实上,我出门的时候,天气晴好,只是,回来的路上,下起了大雨。

那一天,除了我和他,还有四个人,说起来,我和他却是最陌生的那一个,那个时候,我叫他韦爷,那是他在论坛上的名字。陌生人的第一次相见,永远是礼貌而又拘束的。

多年以后的今天,我们那天一起聚会的人,我只和他还保持着联系。算了算,已经五年有余。

而事实上,我们也很久没见了。

距离上一次见他已经四个月了,那天他本来说要带我去新开的那家火锅店喝酒吃肉,可是因为我的计划临时有变而未能成行,第二天,我就离开了山城,到现在都没回去过。

我们经常会聊天,有时候聊文学聊小说,有时候聊打球。偶尔没话说,也不会觉得尴尬,因为更多的时候,有很多话说。

我不知道自己算不算了解他,但是直觉告诉我,这么多年相处过来,默契终归是有一些的。

他会给我看他写的小说,情节跌宕起伏,文采飞扬。比我写的东西,不知道强到哪里去。他会买很多很多书,每次搬家的时候,都会为一柜子书而头痛,但是下一次,还是继续往回买。我想,那一刻,他是很幸福的吧。

他曾经有一个女朋友,会给他买线装书,会陪他看星星看月亮。

可是后来他们分开了。

因为她去了京城,他留在了山城。

我不知道他们是否有过山盟海誓,我只知道,他有些落寞。

京城的风很大,他说那里人太多,他不喜欢那种感觉。

他留恋山城的烟火气,弟兄伙一起打一场酣畅淋漓的球,喝几瓶国宾,吃一顿热气腾腾的老火锅,所有的不快都一扫而光。

我知道,他习惯的,是那种落地的感觉。

只有在那里,他才最安心。

我曾经也是不恋京城的繁华的,只是,总想出去看看,好奇心害死猫,我的最后一点念想,留在了那个妖风肆虐的春天。我想,我终归是不属于那里的。

如今的他,早已走出了那段落寞的岁月。他每天打三个小时球,回到家以后洗个澡,就看书。只是,他很少写东西了。

输出思想是一件很难的事,这是我在写字很久之后才体会到的。一是因为感觉输入的太少,二是渐渐明白,很多东西,真的是无法用文字表述的。

又是一年年末了,我曾经告诉他,来年山城再见,我们再来一起叙说当年的故事。

只是,有太多不确定的因素了。

我不知道来年春风烂漫的时节我能否见到他,我不敢做出这个承诺,我怕我会食言。

如若我不会再回山城,那就选一个晴好的日子,隔空对饮吧。

只希望,人走,灯不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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