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角相遇,她投来的目光是一片晴天,她的背影便是一阵狂乱的心跳
——题记
一
在那个年龄,宇还不懂什么是爱,不知道什么是喜欢,只是见到她时脸会不自觉地红,心会咚咚地跳像一个鼓手在里面弹奏。
那个她叫于晴,那年夏天和宇同在高一(三)班,成绩优秀,温文尔雅。她是父母眼中的好孩子,老师心中的好学生。她留着齐肩的秀发,乌黑油亮,长着白皙透亮的圆脸蛋,笑起来像一朵绽放的百合花,她的身材很纤细,柔弱得像一张白纸,常常令人心生一股想去保护她的冲动,最使人心动的是她那双楚楚可怜的大眼睛,眼睛下面挂着两个红红的眼袋,像小孩子被人刚刚欺负完,哭过的样子,令人不忍对视。
于晴和宇坐在同一排,相邻两个组,位子固定,没有特殊情况,班主任很少调位子。班主任是个高高瘦瘦的中年男子,戴着眼镜,长年穿着一件白衬衣。教室在一楼,窗外是一棵棵高大的香樟树,在夏天的黄昏的时候,树影会透过窗户剪落在满是木头香味的桌子上,偶尔还会跑进几片宽大的香樟叶子。
宇坐在教室里,他眼角的余光常不自觉地瞄向她,自己不好意思直接扭头去看她,上课的时候心也不知不觉地跑到她身上,想知道她今天心情如何,开心还是忧伤。所以宇经常不知道老师讲到什么地方,有时候不幸被老师逮到,要求回答问题,宇就干干地站着,手足无措,教室里一片安静,宇知道她此时也在看着自己,他头上的汗更大了。不过于晴也许永远也不知道那个男孩为什么老是走神。
于晴上课很专心,腰板坐得很直,很淑女,目不转睛地盯着黑板,有时候眉头紧蹙地低着头,似乎在思考着问题。于晴会转笔,而且转得很漂亮,黑色的签字笔像长在她手里一样,它紧贴着她那修长细滑的手指飞速地转动。她的课桌右角摆放着一个麦兜的卡通笔盒,里面很简单,一块雪白的橡皮和几支笔,除了一支签字笔外,其他都是各种漂亮的铅笔。她很喜欢用铅笔写字,本子上都是她隽永流畅的灰色铅笔字迹,还带着淡淡的橡皮香味,也许喜欢铅笔因为即使出错也可以用橡皮不留痕迹地抹去,或只是喜欢铅笔的随意。
尽管两人相隔两排,可于晴也许永远也不会注意到宇。宇学习成绩一般,不爱讲话,像一个安静的小猫。他很瘦,脸出奇的白,像纸一样。而于晴,单纯,也同样安静,每天安安静静地看书,认认真真地写字。于晴心无旁骛的作风让许多心动于她的男生都打消了念头。也许,于晴和他像两条平行线,不会有交接点。
可是,宇满脑子还是她的身影。这一切,与爱不爱无关,与在不在一起无关。夜空中,月亮很暗,星星那么多,月亮永远不会察觉有一颗星星千百年来含情脉脉地注视着她,在天空一角守护着她,那又怎样。这一切不会改变星星的心。
宇心里一直期盼着班主任什么时候会调整位置,这样也许自己可以离她更近一些,要是她坐到自己的前面去就更好了,这样自己不用扭头也可以看到她,可以凝望着她的背影,也不会被别人发现。视野中有她的存在,宇觉得一切变得好安稳,像鱼回到了水,鸟回到了天空,心成了一个透明的玻璃杯,而她则是那清澈的白开水,再没有其他。
可是,这一切并没有发生。
二
于晴是班里的英语课代表,会说出流利的英语,在英语课上总能听到她响亮自信的回答。那时候,黑板还是用粉笔写字。有时候英语老师会自己出题给同学留作业,然后吩咐课代表把题目抄在黑板上。因此,于晴无可推托地承担了这项工作。
于晴会在黄昏的时候把作业抄到黑板上,在上晚修的同学来齐之前完成好。那时,宇吃完晚饭早早地来到教室,这时候,教室里只有宇和于晴两个人。在宇看来,这是属于宇和于晴两个人的时光。每当想起,宇都觉得好幸福,好幸福。
教室里很安静,安静得只听得于晴用粉笔写字发出的“吱吱”的声音。宇在她的身后抄题目,写着写着,手不知什么时候就停了,笔头悬在半空,看着她的背影出神,一切流离的时光仿佛在此刻定格。
窗外的夕阳透过透明的空气和漂浮着的柔软的灰尘,照在于晴那齐肩的秀发上,头发也染成了金黄色,它随着写字的节奏轻轻的晃动。于晴爱穿一件淡绿色的上衣,再搭配上一件粉色的裙子,腿很修长嫩白,显得很苗条。细细的粉笔灰从她的指间滑落,她的手很瘦也很白,白得可以看到她那青细的血管。同样地,她的粉笔字写得很漂亮,那些英文字母像一只只小蝌蚪一样从她手里跑出来。
于晴抄得很专心,根本没有发现身后有一个男孩在默默注视着她,或者看到了,也只是以为他在看那题目。谁知,男孩浅灰色的瞳孔里只映射出她单薄的影子。
于晴抄写完题目后回到座位里,教室依然很安静。空荡荡的教室里还只有他们两个人。于晴在写作业,偶尔听到翻本子的声音,窗外透过的树影在教室雪白的墙壁上摇晃,犹如一群精灵在跳舞。两人相隔两个桌位,可是宇觉得他们存在于两个不同的空间,很近又很遥远。
宇想起一句诗:世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离死别,而是你就在我面前,而你不知道,我爱你。
于晴拿起桌上的水杯喝水,宇仿佛可以听到温水滑进她喉咙里的声音。宇很紧张,脸一下子红了,手心泌出了汗,他害怕于晴看出自己的心思。
三
时光在笔尖的流走,一张张的试卷将青春一点点地埋葬,一支红笔在决定着我们的错或对,窗外的蝉在演奏的一支青春寂寞的曲子。
一年过去了。
什么也没有发生。
高二文理分科,宇选了理科,去了理(5)班,于晴去了文(3)班。没有云的蓝天,无论它多么广阔,多么蔚蓝,它会不会寂寞呢?
想问风儿,可是,风儿,你哪里去了?
宇依然很安静,一个人静静坐着教室里发呆,有时候看墙角的蚂蚁搬运地板上掉落下的面包屑,听窗外哗啦啦的叶子声,甚至一整天不说话。宇很少再能见到于晴了。宇却常常想起她,想起白开水滑进喉咙时的声音,想起她听课时她那副一脸认真的样子,然后嘴角一弯。在安静的课堂上的时候,在每个人都在试卷上奋笔疾书满头大汗的时候,宇的脑子会突然闪过于晴的身影,然后笔就停下来,眼神空洞,思绪飘远,叮叮的铃声响起时,宇才如梦初醒。
这时,宇的教室还在一楼,于晴的教室在三楼。宇有时候装故有事往三楼跑,然后挪着小步经过她的教室,像做贼一样,偷偷往里看,只为能看上于晴一眼。有一次碰到以前的同学,他谎称上来找人,然后逃也似的跑下楼,心像要跳出来一样。
偶尔,宇还是会碰到于晴。两人迎面相遇,尽管算是老同学,却从未说过话,所以他们都静静地走过。宇的心潮澎湃,脸上却装作平静,漠然走过。过了好久,宇才转身,回头看她远去的身影,仿佛自己的心也随她而去,不禁懊悔自己的不主动。宇很多次想象过跟她打招呼的场景,“嘿,那么巧啊”这句话已经在自己心里默念过无数遍,遇见了于晴,自己还是像哑巴似的,说不出一句话,眼巴巴看着于晴从眼前走过。说不定,于晴在等待宇先开口呢。
有一次,大街上,宇遇见了于晴。那天,天下着蒙蒙的小雨,路边的树上都蒙上了一层白衣,街上有一个老奶奶在烤红薯,空气中弥漫一股红薯的味道。于晴撑着一把蓝色的伞,和仪一起,仪也是宇以前的同学。于晴穿着一件白色的连衣裙,紧身的腰束显得她更加得瘦弱,她的头发用一根青丝带束了起来。宇和她们迎面走过来。这一次,三个人都停了下来。第一次离她那么近,宇感觉周围的空气突然变得稀薄,感觉快要窒息。宇发现于晴怔怔地看着自己,今天的她似乎有点忧伤,长长的睫毛好像也挂上了空气中的水珠,从她的瞳孔中看到了淡淡的忧伤的雾霭。宇的心突然被针刺了一般,好想替她抹去眼角的忧伤。宇的嘴唇动了动。
倒是仪先开了口,“宇,好久不见哦?”
“是啊,还好吧?”
“嗯,挺好的,我们闲着没事出来逛逛。”
“呵,我也是。”
“哦,那再见。”
“再见!”
寻常得再不过的对比,宇再一次目送那把蓝色的伞消失在街角,心有点甜,又有点痛。
这一次,两人还是没有开口。
在那段寂寞的青春岁月里,宇可以遇见一次于晴,那是宇最开心的事情,他会开心一整天,写字上课的时候嘴角也是笑着的,没人清楚他在乐什么,睡觉的时候在梦里他也是笑着,看到满天飞舞的杨花,自己和于晴在楼阁上看海,海面上落满了霞的影子,笑着笑着就醒了。
后来,高考后,于晴去了南方,去了她理想的师范大学。宇考得不好,最后只能上了北方,去了一所三流的大学,读土木工程。
天南地北,也许两条平行线永远也不会有交接点。宇在雪花飘飞的雪地里,张开双手,看雪花慢慢在手心融化,北风夹着冰雪透过毛衣吹进人的心里。每当这个时候,宇都会想起于晴,想起那些年暗恋过的女孩,仿佛回到了那个温暖的夏天,听到白开水滑进喉咙的声音,看到柔软的粉笔灰像雪花般落下、、、、、、
后来,就没有了后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