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讨论:什么是客观现实,什么是内心现实,或主观现实。
一个男孩看到一片草地。(客观现实)
出现一位美少女,草地上鲜花开了,蝴蝶飞来飞去。男孩神色飞扬(内心现实)
女孩身边出现一位俊男,互相依偎,草原上草枯萎,天色暗淡。(内心现实),男孩落寞的离开。
在人际关系中:
1、不能以你自己对他的感受去评判对方;
2、当然,也不能根据别人的感受去评判他;
3、那么,只能好奇为什么自己对他的感受与别人不同。
宗教哲学家,犹太人,马丁.布伯认为人只能在与人的关系中发现“永恒的自己”。
马丁.布伯说:“真正决定一个人存在,不是“我思”,不是与自我对立的种种客体,而是他自己同世界上各种存在物和事件发生关系的方式。这种方式由两个原初词“我—它”与“我-你”来表达。
解读:
男孩子对老师表述的这个女孩子,与这个女孩子的当面表述她是不一样的。
女孩子也同样如此,变了表述对象,表述内容也变了。
首先,我与你的关系是被人的本体感决定的,主观的,直接的,这种本体感取决于两人同在。当他们彼此分开后,这样的感觉就消失。
同在,关系与感受存在,不同在,感受不那么真切或是消失。
其次,我与它的关系受社会通约标准影响,客观的,间接的,分开后可以回忆。
刚才提到的语方的通约,关系也一样有通约,这里面隐含着这样一个问题:
如果我们过多受制于社会通约标准束缚,本体感被淹没;
如果我们过多受制于本体感,我们失去了社会标准。
所以本质上,我们不知道自己,更不真的知道别人。
马丁.布伯的观点被后人称为:相遇哲学或者关系哲学。
我更喜欢用同在哲学去理解它:我与宇宙同在,我与我的民族同在,我与我的祖国同在,我与社会现实同在我与我们的文化同在,我与我的故乡同在,我与我的学校同在,我与我的同学老师同在,我与我同在,我与你同在。
关系同在决定着我,也被我决定,我是它的部分,它也内化为我的部分。
有良好同在感的人,一定是较好地适应社会和人际关系。
如果你喜欢一个人,是因为你们同在时她给你带来美好的感觉;如果你讨厌一个人,也是你与他同在时感觉不舒服。错不在别人,错在你受制于你的本体感觉。所以你可以尝试 观察体会一下自己的本体感,逐渐认识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