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夜人

      有些时候,夜里除了夜游的东西,还有他。但又不止是他。

      他自诩是这个城市里一名优秀的守夜人。兢兢业业十几年,为这个城市里的人能做个美梦作出很大的贡献——虽然很多人并不知晓他的存在。

      守夜人的工作就是白天睡觉,晚上早起准备干活。除了必须遵守的职业作息时间,还得准备一些原材料。一支烟火、一杯烈性白酒、一块预备随时拭泪的手帕(一定要是纯色的,带图案的他看着心里不舒服)、一只耳背年迈的橘色老猫。

      他最初拜师的时候,师傅准备的其实很简单,带一捆窜天猴和一葫芦老白干儿。其实守夜人自己内心还存在点仪式感。最关键的,他不喜欢窜天猴的动静儿,太吵,没色儿,还扰民——扰民倒是次要的。他喜欢在黑秃秃的夜里看见一些能动起来的颜色。

      每当白昼里烈日升起,老猫就静静伏在他的床尾打呼噜,他听见老猫的鼾声才睡得安稳。守夜人的生物钟都准的异常。城市里人们对于黑夜的定义在10点之后,而守夜人的规矩:太阳落下去那一刻就是黑夜伊始。他敏捷的从床上跳下,将老猫抛进略有些破碎的背篓里——那是他师傅的,一直不舍得扔。从冷冻柜里取出隔夜的烟火,拽开第三层冷藏柜,拿起手帕擦拭着只剩下半瓶的洋酒伏特加,很便宜,网上十几块钱一大箱,这是最令他满意的,也是网购多年的最大获益。

      接下来就是漫长又短暂的等待。守夜人一直都很疑惑,白天黑夜地时间都是一致的,总有人白日里黑着眼圈,黑夜里却不知所求地干着什么。天黑的那一刻,他总觉得不止是自己在准备开工干活,好多人也在兴致匆匆的准备。他还要小心提防,前几天有对情侣前半夜在他房前吵架,女孩哭到后半夜,男孩的酒瓶子差点砸了他家玻璃——这种事层出不穷,他觉得应该想个办法。一周后,门前赫然立着一个垃圾桶,上书:请勿投掷危险物品!

        守夜人年纪属正当年,这样的年华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就选了这样一个职业。并不是不喜欢,而是这个职业的寂寞和孤独很难自己吞咽。能够想通一些事,却又被另一些事堵住,还完全找不到破解之法。每月之初他账户上准时出现一笔转账,作为发放的工资。守夜人并不知道对方是谁,他也不想去研究,顺其自然是对他性格最好的馈赠。

        当墙上斑驳的时钟敲了七声闷响,老猫从窗外一跃跑进屋里。守夜人收起餐具收拾了一通,背起一只破旧背包——竹篓前几天放在屋外忘记取被雨打湿,晒干后显得越发脆生,守夜人就把它存下留个念想。摘了挂在墙上的钥匙,从火橱里取出火机,戴正了黑底白檐的礼帽,推开门,走进了迎面吹来晚风的城市。

        他遇见了不少人。他喜欢看见人,更喜欢观察他们。一颦一笑都觉得里面大有故事存在。顽皮的幼童、步子急促的青年、满面尘霜的中年、和两眼明媚苍丝白发的老年。他觉得自己是幸运的,不必着急迎取,也不需要劳力想着生存。他摸摸自己跳动的心脏,又回头看看那已蹦跳远了的孩子,竟然一致的诡异。

        他也享受这个世界赐予的风,温柔惬意。他老是想到童年时放风筝的情景。他遇到一些放风筝的孩子就容易驻足停留。一次一个孩子风筝挣断了线,求守夜人帮他找,结果守夜人费了半天时间在桥对岸的河床淤泥里找到了,结果孩子早就被大人接回了家。他也一直觉得愧疚,就把那只风筝仔细洗了洗,拿鱼线挂在房顶上。那是一只灰色的大鹰,在晚云里飞得耀武扬威。他希望孩子能看到,来找他把它带回家。大鹰翅膀已经吹没了一只,但他还是一直等着。

        守夜人从来没有心情黯淡的的时刻,至少出来守夜没有过。他甚至喜欢上了音乐,音乐消耗时间,是他唯一打发后半夜的依靠。他不听国语,在漆黑的环境里不想听懂任何东西。所以他的歌单里都是齐齐整整的英国字母。到后来他决定买一把吉他,自弹自唱,省电省光还省流量。就是质量好的吉他有点儿贵,他又不想买一把没弹几天就崩弦破音的烂家伙。

        街上的人开始变少,像一锅被捞干的米汤,稀稀拉拉。他走得汗水流下来又淌回去,毛孔张开被风一刺又抖动起来,这是到了那个时辰的应验反应。昨天那个老地方是不能去了,每个守夜的地点不能重复这也是规矩。但他不守夜的时候喜欢到这来,这是个不避风的避风巷,他每次到这心里都有些许安慰,这就是守夜人的强迫症,仿佛遗传般流传。

        守夜人早已选好了去处——那是一个马上停止使用的平顶楼。楼上有一片宽阔的天台,闲置着一些装修用的废弃钢筋,搬家人丢弃的花盆废缸,花盆里残存的泥土滋育了尚未死掉的花种,在某个时刻悄悄绽放开来。

        守夜人来到这里,已经处于灯火昏黄的时刻。他站在这里虽看不见城市的全貌,却恍惚窥见了黑夜里孱弱的欲望。他累了,将腿搭在天台的一檐,放走了憋闷半天的老猫,看它嗖的射进了夜色里。取出早已冰凉的烈酒,倒进杯盖里狠狠啜了一口,在朦胧的醉意里,守夜人抚着自己,像抚着全世界,这里是最纯粹的王国所在,或许快活,但一定自由。

        在心里盘算好的,已经到了时间。他摸出兜里的火机,想了想,又塞了回去,在包里拿出一盒火柴,把烟火棒对准城市里华灯明亮之处,右手一划点燃了寂静的烟火,没有发出任何的声响。他并不冷,却觉得温暖,从无仅有的温暖,霎时间流遍了全身。烟火里突然出现了那只灰色的大鹰风筝,还有秋初冰封的桥底河床和烟色芦苇,沙沙作响。他还见到了从不给他笑意的师傅,灿烂得不敢相信。他从没见过。每次回去,都要做上一天的梦。守夜人等烟火燃成一道光点正式化为灰烬的那刻,猛灌了一口烈酒,眯起眼嘴里嘟囔起抑扬顿挫的韵脚来。“In the moment...”成为守夜人此夜最后一句陈述。

        老猫不知什么时候回来的。

        默默的趴在烧焦的烟火棒前,一声不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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