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藩奏折八(1)【787】2024-4-13

曾国藩奏折八(1)【787】2024-4-13

原折:报东振启程日期折。

咸丰四年二月初二日

奏为恭报微臣起程日期事。

窃臣于上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奉旨援剿皖省,迄qi今已满两月。曾级具奏,一俟si战船办齐,广炮解到,即行起程,两处奏明在案。兹于正月二十六日衡州船厂毕工,臣于二十八日自衡起程。湘潭分造之船厂尚未尽毕,臣到潭须耽搁数日,昼夜督办。到长沙时,支领军械数千余件,搬运子药二十余万,又须守催数日,即行趱程长征,驰赴下游。臣所办之船,拖罟gu一号、快蟹十号、长龙五十号、三板艇一百五十号,皆仿照广东战舰之式,又改造钓钩船一百二十号,雇载辎重船一百余号。所配之炮,借用广西者一百五十位,广东购办者,去年解到八十位,今年解到二百四十位,本省提用者一百余位。所募之勇,陆路五千余人,水师五千人。陆路各军编列字号,五百人为大营,不满五百者为小营。水路分为十营,前、后、左、右、中为五正营。正营之外,又分五副营。正营旗用纯色,副营旗用镶边。陆路操练已久,差觉可用;水路召集太骤,尚无可恃shi。所备之粮台,带米一万二千石,煤一万八千石,盐四万斤,油三万斤,军中应需之器物,应用之工匠,一概携带随行。合以陆路之长夫、随丁,水路之雇船水手,粮台之员弁、丁役,统计全军约一万七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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