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扯几句,反性侵,不是因为性,是因为对身体的强制和暴力。但性侵和性骚扰完全不同,性骚扰不能进入司法,它的主观感受性太大强了。真正的权利一定不分性别,女性男性都适用。不能以你的主观感受定义骚扰,那是对自由的威胁。除了强制性的公权,女性完全可以用一切形式维护自己,无须证据确认,进而形成尊重女性的文化和传统。私有产权的确立,为女性维护权利建立了坚实的基础。但女性安全绝不可以以威胁自由作为代价。
产权私立之下可有多元价值的立約,更容易制止那些含有暧昧和挑逗的信息传播,保护所有人,不仅仅是女性。但所谓性骚扰不等于性侵,没有明确的权利主张依据,本质上和说你傻逼有啥区别,都是对方财产权和身体权的运用。让人不适的信息,完全因人而异。不可因任何人的主观不适感,就侵犯财产权和人身权。
要是谁觉得吃了亏,写标语拉横幅都行。但性骚扰的标准太过主观感受,不可作为权利主张的依据。如果说性侵以违备意背愿强行侵犯身体,有权利主张的依据。那么性骚扰的标准就是太那啥啦,拍照发隔壁奶奶都有可能被控变态口味重。性骚扰的判断实在太过主观。女同志当我面讨论bra和胸型,我也没觉得啥啊。
每个人都可自由运用自己的头脑和财产,赤裸裸地散布暧昧和挑逗的信息。但这不代表应对所谓性骚扰没有办法。私有产权确立的条件下,每家公司每个机构都可以订立规定,明确散布哪些性信息不合适,不能进行传播。也没有所谓公共平台进行垄断和管控,制止女性发出自己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