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五月二十日

念旧的人,就像一个拾荒者,可我就是喜欢回忆过去还有保留以前的老物件。

我也喜欢写字,虽然我的字不好看,被称为诟病,但我仍然喜欢写点什么,却又不常能把一个思绪坚持地写完,总是想法来了就慷慨激昂地写一会把它记录下来,把当时所想之怪诞保留下来,为的就是可能在将来的某一天收拾旧物的时候能偶然看到,打开之后读上几分钟而后会心一笑,心中笑骂道,这个傻逼当初是有多天真。

但我想这也就足够了,本就是随意而行的产物还能奢求它有怎样更高的价值呢?

前几天在整理书架的时候就翻到了一篇以前写的故事,一篇青春爱情故事。天噜啦,我当时怎么会想着写一篇青春爱情故事呢?我的脑袋当初一定是被门给夹了!

青春爱情故事是我怎样都不想写的。爱情这东西,我现在也没有多少经历,就不用说当初写那篇故事的时候了。到处充斥着一个蠢货YY 时的气息。

爱情故事,这个已经烂大街的题材。多少大神能写的让人看之流泪,感同身受,欲罢不能。我还真是不知所畏呢。

那篇故事写了五张纸十页,大约三千多字。内容也是俗透了的高中生相恋,学霸少女改变有实力却不学习的学渣。字迹很潦草,写的很快,却很不知羞耻地抄了很多当时喜欢作家的名句。当时很喜欢安妮宝贝的文章,觉得里面总有些禅意,简单却又深奥。

水杉,就是那个男学渣。他天资聪颖却不学无术,喜欢赌博,随身携带两个红的晶莹剔透的骰子(我知道这是一个怎样神经的设定,但当时的我不觉得啊),所以在后面就强塞了“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知不知”这样的诗句来努力提升文章的逼格。也许有可能是我很喜欢这句诗才给了水杉那样奇葩的人设也不一定。况且用骰子来做选择题不是学渣一直一来的理想么,现在我给了他骰子,还是两个。

夜莺是转校生。高二转到水杉的班级里,而且就坐在水杉前面的位置。夜莺没有倾国倾城,沉鱼落雁的美丽,也没有魅惑众生,婀娜多姿的妖娆,她比水杉更像是一个普通学生中的一员,是个安静,留着长发扎着马尾,又比普通女生稍稍好看一些的女生。不苟言笑,静若处子,像一朵刚刚绽放,花瓣上还带着露珠的水仙,轻柔典雅。这大概是所有高中男生想象出来的初恋的样子。

剧情确实很无趣的。夜莺的出现吸引到了水杉,水杉想要靠近却又羞于主动出击,生怕惊扰到前面的姑娘。他喜欢看夜莺的背影,喜欢看那高高在上的马尾轻轻晃动。那一眼就是一天。

可是这样不为所知的暗恋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呢?

于是,在一个阳光明媚,清风徐来的下午,两人邂逅在湖畔。两人坐在湖前的长椅,都在看安妮宝贝的书,一本《莲花》,一本《素年锦时》。

在这个世间,有一些无法抵达的地方,无法完成的事情,无法占有的感情,无法修复的缺陷,无法靠近的少年。

孤独是你需要别人时,你遍寻不着。现在你找到了。

她的文字写给想通的灵魂看,有往事的缺口,有幻想的抚摸,有诺言的甜美,有失望的伤痕,我在其中看到我自己。

一番在我看来不知所云的对白之后,竟让两个人产生共鸣。这就好上了?

怎么跟吴秀波说的一样,还是那时我刻意在向他说的靠拢。

那时候爱上一个人不是因为你有车有房,而是那天下午阳光很好,你穿了一件白衬衫。

结局嘛,当然不可能是好的,当时的我都没有那么好的经历,我会让我笔下的人体验完美人生?不可能!我就是这样的恶趣味!

正在他们你侬我侬,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学渣向学霸改变,学霸向学神进发,越好一起到上海,上复旦,共建社会主义新社会的时候,夜莺悄然离去,悄无声息,毫无征兆,留下水杉一人。

尽管水杉伤心欲绝,痛苦挣扎,丧势斗志,但他还是有惊无险的考上了复旦,孤身一人来到了上海。

在魔都中,在汹涌的人海中,水杉始终在寻找夜莺,尽管这些行为像石沉大海甚至都翻不出浪花。

直到一天,水杉在人来人往的地铁,看到了一个马尾高高在上的背影,她背后的书包挂着一个红的晶莹剔透的骰子,水杉急忙地冲上前去,可是人太多,挤来挤去,熙熙攘攘,严重影响水杉的速度,最终那抹红色消失在无尽的黑色海洋之中。

End 完结撒花

原来故事从一开始的邂逅就注定了结局。

故事总是要悲情一些才好看,留些悬念才吸引人。我大概能猜出当时我是怎么想的。

我当时大概也是一时兴起,想要写点文字来宣泄一下当时的感觉吧,什么感觉呢,就和今天天下虐狗的感觉差不多吧,你们既然如此待我,我还不能写点东西虐一下自己创作的人物?

可以不爱,请不要伤害。

对了,今天没人和你表白?没关系,明天也不会有!

有一句豪言壮语:喝最烈的酒,日最野的狗。我想这其实是句很悲情的话,有酒就有故事,两者都是最好的粮食,尽管一个伤身,一个伤心。

况且日狗不仅可能是个故事,还有可能是个事故。嘿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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