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法哲言》(五十二)
狂徒之流多于持权伏望,而不为或心敬,然何如是?权威非理真之因,伏招之望则为劣识之果,唯论理于时间之待,终出真谛之源。
狂妄之徒往往以权势去强迫对方来尊重他,而自以为树立了威望,实际上这种做法的结果只会是适得其反,人们不仅不会从内心里面尊敬他,反而会讨厌甚至反对他。这是因为强制下树立起来的假权威并不是真理的化身,一个人只有以自己崇高的道德品质和渊博的学识去感召对方而得到的尊重才是真正发自内心的。以胁迫等方式去强行感召,即称为伏招,实际上是强行对之进行压引,也就是强行让对方来尊重自己,以达到塑造自己的威望的目的,这实际上是一种丑劣的行为,是一种无知、愚蠢而又骄横的表现,只能产生不好的后果。惟有建立在伦理道德的基础上,经过时间在实践中的证明,人们自然会尊重和敬慕你,并由此而获得真正的威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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