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过的一个男人

我的人生中,喜欢过一个男人。

喜欢,是一种什么感觉,真的是如同,王菲与陈奕迅的那句歌词,依然随时,可以为你疯狂。

可回不去,是美好,如今,我也是仅仅,在我的简书里,去描述那段我们都不愿再提及的陈年往事。

为什么,想写这一段。

因为他,是对我改变最深的一个人。

简单的说,没有遇见他, 就没有我现在的一切。

有些事不难,难的是遇见。

个子高高,皮肤白白,一张简单的,欧巴的脸。

你就是我的青春。

我曾听晓松老师说过一句话,有些人的生命,是活在青春里,往后的余生,不过是在不断的重复,那些温暖的记忆。

很多人,批判过这种活法。

对于这些评论,我从来都是笑笑不说话。

因为,我自己心底,很清晰的知道,自己也是这样的人。

你带我见过范爷。

我才知道,世上,真有那么一个女人,是这么的美。

你一直都没告诉我,你妈开的公司是干嘛的?

直到最近的几年,我在朋友的朋友的朋友的朋友圈里,看到你家的公司,在韩国上市,

你老爸在敲钟。

反正,我觉得我那几年挺傻的,你让我读什么书,我就读什么,什么,优秀到卓越,基业长青,我真的不想读,当时我还真以为,读了这些书,我们就会在一起,还傻呼呼的,哈哈哈。

不过,我是真挺佩服你妈的智慧。

每一句话,都富有预见性。

所有的爱情,到了,婚姻里,就是两个人,烧饭过日子,逃不过柴米油盐。

现在看来,我还真庆幸,我们没在一起。

回不去,是美好。

我还有故事,可以大家听。

你妈,说过一句,我至今依然记忆犹新的话,原生家庭,那种的差距,不是想努力,就努力的了。

现实,是相当的残酷的,更是不会相信眼泪的。

后来的今天,我变得很惜时,过去的几年,我只想把时间浪费在美好的事情上。

的确,没有无缘无故的成功,我昨天,在读后花园的一个小伙伴的文章,突然理解,溪姐,为什么,可以成为溪姐。

因为她,在我们不为人知的地方,付出了大量的行动。

一个人,为什么,给人感觉不一样。

Because she has her secret。

成为一个独立设计师,最重要的一点是做自己。

就算全世界的人,都说我的作品是差的,但是只要是我用心做出来的东西,它就值那个价格。

大不了,我不卖。

那个意义,就是桀骜不驯的乔布斯,之于苹果的价值。

Think different.

精进,就是让明天的自己,比今天的自己,更好一点点。

然后日复一日,有些词,回成为你出门的标签。

我希望,这个词,是精进,置于我林凯文。

我继续相信积累的力量,下一篇文章,我将写的是当我遇见精进,day4。

我是林凯文,来自浙江台州,希望,大家多多关照。

微信luobo1989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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