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爱,错过就不再|《Gone with the wind》

《飘》是我看过最厚的书,一千多页,历时两周。刚刚把它最后一页翻完,合上书,心里涌动着必须写点什么的情绪。

这本书,给我的启示是,直面不幸生活时,除了无畏的勇气、蔑视的傲气,还得有睿智的眼力。

这句话,配上书中的情节和结局,怎么看都是背负着满满的悲伤。因为这份勇气,有的人不得不丧失美好而珍贵的东西;而因为这份傲气,注定眼睁睁看着渴望的美好随风而逝;也因为缺乏眼力,注定了这是一出彻底的悲剧。而最悲伤的莫过于,悲伤之后还要拾起破碎的心,笑着,以无比的勇气继续收拾自己造成的烂摊子。

好了,接下来我想谈谈我的体会和收获。为了方便大家理解,每段的标题就是中心句~


1.一个破碎的时代,每个人都在挣扎


谈到历史,我整个人都忍不住发虚。作为一个高考历史没有及格的文科生,自然对书上那些无聊的事件年份意义不感兴趣,更别提把它们记住并理解了。

美国南北战争,在教科书上的介绍不会超过一页,在这部小说里,却足足花了一半的篇幅在勾勒渲染教科书外历史的真相与其深刻的含义。

战争前,先生们一谈到战争,郝思嘉就已经受不了了,还有比战争更无趣的话题吗?她想,是没有了。在有头有脸的绅士们阔谈战争之际,白瑞德说,战争是残酷的,他对战争的描述把大家吓了一跳,同时也激发了他们可笑的自尊心,打仗谁怕谁?

等战争真的来了,就都傻眼了。尽管傻乎乎的南方人民坚信南部联邦的胜利,尽管他们知道他们光荣的士兵正饱受饥饿、疾病等的袭击,尽管炮火已经轰到了家门口,战争血淋漓的残酷,还是无法消除这些人眼里可笑的自尊。为了南部联邦的荣誉而战!不过,思嘉并不这么认为,因为战争让她没办法参加舞会,实在是讨厌。瑞德也不赞同,因为这是一场还没开打就注定结局的战争,参战是愚蠢的,但是战争为他带来了很多钱。卫希礼呢?他更加厌恶战争,战争使得他的理想世界都崩塌了,但是为了家族的荣耀,不想战也得战。

战争使得南方支离破碎,也使得一切有形的无形的支离破碎。

白瑞德说,从毁灭国家中挣到的钱可以和重建国家中挣到的钱一样多。

是的,所以战后的日子也并不好过。原先富有的白人们穷苦不堪,而那些自由黑人、政治家、投机家,这些精神上不富有的人却过上了好日子。在过去和未来的挣扎中,在传统和趋势的挣扎中,很多人因此倒下了,也有很多人放弃了过去引以为傲的东西适应着新环境。

新旧的交界线,破碎的时代,旧有的已经保不住了,新生的与旧友的格格不入,高贵的阶级是保持绅士还是和苦难搏斗,是沉湎过去还是为现在未来奋斗,每个人都生活在不愿改变而被改变的挣扎中。明白这样的时代背景,就能知道这场战争到底给人们带来了什么,就会明白悲剧是如何开展的。


2.所谓的爱,不过是脑海中盛大的想象


郝思嘉是后者,从决心保护塔拉起,就决不再往后看,不再用过去束缚现在,因为她有一堆人等着她养活,除了往前,她没有更好的办法。

有时候,我很心疼郝思嘉,比如在她要嫁给弗兰克的时候。这个勇敢的姑娘已经葬送了一次大好的青春,她居然还要尝试第二次。对方比她老了二三十岁啊,当然,对方也比她富有n倍,可以帮助她缴纳塔拉高额的税务,可以帮助她身后的人走出困境。

她是走投无路的赌徒,用自己的青春作为筹码,压下了这局的赌注。

好在,她也有着赌徒的乐观,今朝有酒今朝醉,快快乐乐地活在当下。她不喜欢甚至厌恶弗兰克这个老东西,还不一样做他的娇妻,只要能达到她的目的。这样的郝思嘉,更加可怜,胜过她随随便便嫁给了自己第一任丈夫查理。

不幸而无知的思嘉,背弃埃伦良好教养内心偶尔会有不安依旧前行的思嘉,在她以为通往幸福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思嘉虽然不是传统意义上品德高尚的人,但是我还是挺喜欢她的,最起码她还会有良心发现的时候。她做的事情很势利,名声也烂到家,可是都很合情理,并且她比大部分看似高尚的人要真实。

郝思嘉是真实的小人,卫希礼是怯懦的绅士。我最讨厌的就是卫希礼,我有多喜欢白瑞德,就有多厌恶卫希礼。

我不明白他为什么总是浇灌思嘉思恋他的心思,让那些思念和希冀如野草般疯长,哪怕烧了,春风吹又生。如果他是为思嘉好,就不该总是眼神上流露着爱,行为上却做着不相符的事情。一句“我不爱你”就好,非要向思嘉展示他爱而不能得的无奈痛苦,让思嘉这场漫无边际的梦做了一年又一年。

我看不起他的怯懦,敢爱不敢说,敢说不敢做,活在过去不肯出来,不如思嘉的勇敢果断,更不如白瑞德的男子气概。

因为卫希礼,思嘉怒嫁查理;因为卫希礼,思嘉失去了白瑞德。她一直以为自己喜欢的是卫希礼,直到最后意识到这只是少女时代时的想象和习惯,她早就在不知什么时候爱上了白瑞德,可惜,晚了,她已经伤透了白瑞德的心,白瑞德再也不会回到她身边了。

嘉乐早就说了,同类人生活在一起才会幸福。她和卫希礼完全是两个世界,就好像战争前后两个不同的时代,她不懂他,却一直执着追求着他。追求一个泡影,最后泡影随风而逝,什么也不剩。

no zuo no die ,不作死就不会死,一切都是自找的。


3.真爱也会有枯竭的一天,且去而不还


没有比白瑞德更值得喜欢的人了,也没有比白瑞德受伤更严重的人了。

老早就感觉他是男主,因为能被女主强烈的讨厌,戏份肯定是不会少的。他比我想象的还要爱思嘉,因为他看透了思嘉的一切,还愿意为她筑起一座城堡。

在他眼里,思嘉就是个没有安全感还逞强的破小孩。明明需要人保护,却不知死活地扛起生活的重担,甚至用卑劣的手段去保护她要保护的人。所以,她卑鄙、自私、不淑女又怎样,他比他遇到的所有淑女都更有活力和真实感。

但是,就是因为他太了解思嘉,所以他的爱让思嘉感受不到。思嘉眼里,白瑞德就是个可恶的家伙,阴晴不定,时好时坏,总是嘲弄她,总是欺负她,却又无比地懂她、帮助她。

他们之间唯一的冲突就是思嘉总是为了卫希礼而向他撒谎。

他是无比地希望思嘉从内到外都是他的,可是这个小娼妇,不仅在吃饭的时候脑子里想着卫希礼,连和他睡在一起的时候都在想着要是他是希礼就好了。她的每一缕动念,他都知道,所以嫉妒、愤怒总是让他的行为看上去莫名其妙,让思嘉觉得白瑞德是多么糟糕的一个人。

是啊,白瑞德的骄傲,撒了一地,只是她不知道,也不能让她知道。只要她稍微觉悟,稍微给他多点爱,他就不会离开了。实在是,一颗真心受了百般摧残,他累了,尤其是他心爱的邦妮死了,他不想再和思嘉脑海里的卫希礼抗争了,他要离开郝思嘉了。

他终于要离开了,好事。像他这么厉害又精明,无赖有高尚的人,为她做了那么多她不知道的事,忍受了那么多痛苦和孤独,说了那么多用嘲笑讽刺包裹的情话······是不会接受最后时刻才迷途知返的思嘉的。

就好像,当你哭着喊着要一块糖果的时候,对方吝啬地不理你;当你哭累了不想要了,对方给你一筐糖果你也感受不到一丝快乐。

这世上一切东西,都是有时限的,逾期不候。尤其是,一颗真心。

4.信任和爱,何尝不是沉重的十字架


媚兰应该是整本书里最神奇的人物了。她没有出众的外表和身材,但是她却和思嘉最想得到的卫希礼结为夫妻;她有着南方传统女性的拘谨和弱小,但是在危急关头有着思嘉都没有的勇敢冷静;她在战后一无所有,却比家财万贯的思嘉要幸福快乐。

思嘉最讨厌的人一直都是媚兰,在她眼里这等姿色,怎么配得上她心里高贵的卫希礼呢?而且,她那么恬不知耻地展示自己的贫穷,她还有那么那么多喜欢她而厌恶思嘉的朋友,她还总是把她郝思嘉这个坏女人当做天使呵护。她以媚兰对她的呵护和照顾为耻!

但是,白瑞德说了,媚兰是他见过唯一的贵妇人。没有钱的贵妇人,是郝思嘉永远也做不到的贵妇人。

可是,思嘉直到媚兰生命走向枯竭之际才明白,她多么多么喜欢媚兰,又多么多么需要她的呵护,她痛恨自己之前向上帝诅咒媚兰,痛恨自己居然一直在伤害着这个柔韧的女人。

媚兰身上有着思嘉没有的高贵品质,虽然一开始看小说,挺讨厌她的,因为她给我一种包装之后的高尚之感。直到看到她勇敢地向人们表示,白瑞德是个好人,她永远为白瑞德敞开家门,我才开始欣赏她。这才是有弹性的高尚,她多次为了自己深信的东西挑战她背后的权威,多么勇敢可爱又高尚的人!

所以,媚兰对思嘉的爱,才成了思嘉心头的十字架,沉重地压着,她都喘不过气来。她多想对媚兰说,我并不是你想象的那样。可是,她不愿再给她多一层的伤害了。

身边也总会遇到那种无条件相信自己的人,每当觉得自己配不上那信任时,也是这种被爱的十字架压着的心情。


总的来说,小说非常地精彩,人物形象鲜活,且都有着一些缺陷。正因如此,才更加值得人喜爱。我不喜欢一成不变的老好人,也不喜欢万年大恶棍,我喜欢有弹性的、真实的人物,比如白瑞德,蔫儿坏哈哈哈。

最后,几点收获。

1.不要随随便便地开始一段恋情尤其是婚姻,不作死就不会死。看思嘉就知道了,没啥好下场。

2.顺应改变,只要生存着,就有机会翻盘。

3.保持积极乐观,明天会好的。

4.财富和金钱不能带来安全感,自立和爱才是安全感的来源。

5.基本的眼力就是:要知道真正要追寻的东西是什么。思嘉就是缺乏眼力的代表,既不知道自己实际上喜欢的是白瑞德,也不知道自己追求的安全感并不是简单的财富所能带来的。

6.珍惜那些爱你的人,尤其是那些原本很骄傲为你放下面子的人,爱,也是有时限的。

7.多点理性,少点想象。

8.这本书,值得你一看!

有些东西,错过就不再。不要让它,随风而去。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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