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三个月

不得不说后遗症还是蛮大的,照镜子笑着都看不到眼里有光!可能跟孩子有关,也有可能心里有不甘,更多的是前夫可不打算轻易放过你!

总是没事找事的找茬,都领完离婚证两个多月了,突然说要孩子的户口迁到他名下,我当然不同意,不觉得搞笑吗?法院都不管户口的事,他这不是没事找事吗?更何况这广西户口有什么好稀罕的?真是稀罕也就不会全家跑过来江门这边不肯回去啦!

因为我不同意他迁孩子户口,他又把彩礼跟他妈那条项链还有结婚戒指拿出来说事,真是笑死人!

两万八的彩礼,一起生活两年多,孩子都一岁多了,还好意思提彩礼还回去。他妈给的那条项链,我就戴过一次,然后就没有戴过了,准备就给我女。那结婚戒指,他说他不要了,我才拿去加钱换了现在的小钻戒的,还好意思说拿回去!

见我不搭理他,他居然想到拿孩子户口要挟我,不给我探视孩子!距离上次见面到现在已经有一个月没见女儿了。前几天真的想杀过去他家,然后把孩子带走,可想想还是不妥,不能给他留把柄,又忍了下来。

继续跟他沟通半个月下来,说来说去他还是坚持要迁孩子户口,跟他说话真心好累!没办法只能上诉更改抚养权,不管成不成,女儿才一岁多,真是需要妈妈的时候,也不能剥夺探视权啊!更何况,离婚的时候,我也没有问他要过多的经济补偿,为难他!

现在我退一步,他进两步的,根本就不想给路我走啊,要鱼死网破的节奏,什么仇什么怨啊?一夜夫妻百日恩,更何况是一起生活两年多,还有一个可爱的女儿,我向他要过什么物质补偿吗?没有!因为我知道他穷!

大部分穷人不但经济上穷,更多的是心穷的,什么都想要,最后什么都要不到!这是在我去世的爸爸身上看到的。人来世上走一趟,空手来也空手走,能带走的只有体验,所有有形的东西都带不走的,可世人就是为了这些带不走的东西,争得你死我活的,这大概是众生皆苦的原因吧!

人只要还活着,钱财都是暂时的,古人说的千金散尽还复来,就是这个意思。很多时候拥有太多,未必是好事,可能会让人不知不觉活着恐惧中。只要勤奋努力,根本就不会怕会穷,当然是花钱有度的前提。人还是活在当下每一个刻,过去就过去,未来还没到来,你们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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