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往往比影视剧更狗血,更残酷。
今天从事审判工作11年的谭芳律师讲课时提到了2015年时的一个案子。
当时轰动一时的“全国首例代孕子女监护权纠纷案”。这个案子当时被各大媒体争相报道,今日说法也报导了此案。
上海的一位女士和先生结婚后,一直没有小朋友,经检查是因为没有生育能力。于是,这位女士和先生商量以后,决定通过代孕的方式来拥有自己的宝宝。
夫妇两个通过地下的方式,买来了卵子,和自己丈夫的精子体外受精之后,雇用了代孕者,10月后,生下了一对龙凤胎。
因为私下私下够买卵子、找代孕都不合法,为了给孩子上户口,有身份,还专门在老家生产,通过渠道,顺利的把两个孩子户籍放在了自己的名下。
两个健康的宝宝,一个幸福的家庭,原本这位女士就要这样幸福快乐生活下去,但在孩子4岁时,丈夫突然因为急性胰腺炎去世。
更戏剧的是,该女士公婆向法院起诉:现在的两个小朋友既不是该女士的继子女,也不是亲生子女,更没有收养手续,所以这不是养子女,要求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和监护权。
的确,两个孩子一切都和该女士没有关系,最后法院将两个孩子判给了公婆。
随后的事情就比较曲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