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昨天下午我在咖啡店看书的时候,从我身边经过的服务员不小心把咖啡洒到了我的衣服上。那可是我刚刚下狠心买的一件好衣服啊。勃然大怒的我忍不住大发雷霆。平时的我从不在公共场合大声喧哗,唯独昨天,我愤怒的声音几乎传遍了店里的每一个角落。我想那应该是因为过于愤怒而忘记了自我吧。您看,在这种情况下,“目的”还能讲得通吗?无论怎么想,这都是“原因”导致的行为吧?
哲人:也就是说,你受怒气支配而大发雷霆。平时性格非常温厚,但在那时却无法抑制住怒火,那完全是一种自己也无可奈何的不可抗力。你是这个意思吧?
青年:是的。因为事情实在太突然了。所以,不假思索地就先发火了。
哲人:那么,我们来假设昨天的你恰巧拿着一把刀,一生气便向对方刺了过去。在这种情况下,你还能辩解说“那是一种自己也无可奈何的不可抗力”吗?
青年:您这种比喻也太极端了!
哲人:并不极端!按照你的道理推下去,所有盛怒之下的罪犯都可以归咎于“怒气”,而并非是当事人的责任。你不是说人无法与感情抗衡吗?
青年:那么,先生您打算如何解释我当时的愤怒呢?
哲人:这很简单。你并不是“受怒气支配而大发雷霆”,完全是“为了大发雷霆而制造怒气”。也就是说,为了达到大发雷霆这个目的而制造出来愤怒的感情。
青年:您在说什么呢?
哲人:你是先产生了要大发雷霆这个目的。也就是说,你想通过大发雷霆来震慑犯错的服务员,进而使他认真听自己的话。作为相应手段,你便捏造了愤怒这种感情。
青年:捏造?您不是在开玩笑吧?!
哲人:那么,你为什么会大发雷霆呢?
青年:那是因为生气呀!
哲人:不对!即使你不大声呵斥而是讲道理的话,服务员也应该会诚恳地向你道歉或者是用干净的抹布为你擦拭。总之,他应该也会采取一些应有的措施,甚至还有可能为你洗衣服。而且,你心里多少也预料到了他可能会那样做。尽管如此,你还是大声呵斥了他。你感觉讲道理太麻烦,所以想用更加快捷的方式使并不抵抗的对方屈服。作为相应的手段,你采用了“愤怒”这种情感。
青年:不,不会上当的,我绝不会上当的!您是说我是为了使对方屈服而假装生气?我可以断言那种事情连想的时间都没有。我并不是思考之后才发怒。愤怒完全是一种突发式的感情!
哲人:是的,愤怒的确是一瞬间的感情。有这样一个故事,说的是有一天母亲和女儿在大声争吵。正在这时候,电话铃响了起来。“喂喂?”慌忙拿起话筒的母亲的声音中依然带有一丝怒气。但是,打电话的人是女儿学校的班主任。意识到这一点后,母亲的语气马上变得彬彬有礼了。就这样,母亲用客客气气的语气交谈了大约5分钟之后挂了电话,接着又勃然变色,开始训斥女儿。
青年:这是很平常的事情啊。
哲人:难道你还不明白吗?所谓愤怒其实只是可放可收的一种“手段”而已。它既可以在接电话的瞬间巧妙地收起,也可以在挂断电话之后再次释放出来。这位母亲并不是因为怒不可遏而大发雷霆,她只不过是为了用高声震慑住女儿,进而使其听自己的话才采用了愤怒这种情感。
青年:您是说愤怒是达成目的的一种手段?
哲人:所谓“目的论”就是如此。
青年:哎呀呀,先生您可真是带着温和面具的可怕的虚无主义者啊!无论是关于愤怒的话题,还是关于我那位闭门不出的朋友的话题,您所有的见解都充满了对人性的不信任!
(节选自《被讨厌的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