噩梦中惊醒。
然后翻身到处找手机。
就像在满世界找你。
我经很久没有梦见小常了。
这个和我同岁的朋友,生命已经永远陷入黑暗和孤寂。
我已很少梦见他,在一年前我刚开始动笔写《明月清风》的那一段时期倒是总在梦里与他相见。
因为这部书中有一个人物,就是按照他的一生来写的。
他的一生虽然短暂,但总我希望为他留下些纪念。
我们一起翻过家乡那座小山丘,一起站在河边撒尿。
当时我们还是两个什么都不怕的少年。
那时候他总喜欢抄我的作业,我总喜欢抢他的零食。
我们在一起读了五年的小学。
但这些事情放到现在来看,已经很久远了。
他似乎也离我们很远了。
我一般在工作时,是很少想起他的,一直到前几天,我送一个朋友去车站乘车,当我回到住处,身心疲惫进入睡眠的时候,突然有一种感觉就觉得他陪伴我的日子恍如昨天,彷佛他现在还是在我身边。
那一天我整个人都是虚弱又心不在焉的,下午的时候一个人在蔡伦书城看完了整本《目送》,然后心中忽然生出一种莫名的情绪。
在那本书里收录了一篇文章《幸福》,而这篇文章在六年前大一时朋友推荐我看过,当时就对文章末尾的那句话印象深刻,里面说道:“幸福就是早上出门时说再见的人晚上又回来了。”
我当时并不太懂得这句话的含义,直到大二时外公去世,我守着他一息尚存的躯体,坐了一宿。我的思想才有了一点点的变化。
他终究还是没能在醒来与我相见。
到了第二天清晨爸妈开始在床前烧纸,他们把外公塞进漆黑的棺材里,当棺材板被钉上的那一刻,我才算有了一些明白,知道这永远见不到的意思。
我终于明白在这个世间出门时对你说一声再见,到了夜间还能够平安回来与你相见的人并不多,很多人一声不吭的就离开了,而你再也没有见他一面的机会了。
于是听歌。
从李叔同的送别到孙燕姿的遇见。
在悠扬婉转的曲调中,我渐渐懂了遇见即离别。
人生似乎总有很多坎坷。
便是在这些坎坷之中,聚散都是很平常的事情。
一个跟我关系很亲密的朋友让我经常给爸妈打打电话,发发语音。嘱咐我有空的时候记得和他们视频,别太晚,影响他们休息,也省得你这么晚还不睡,他们担心。
还叮嘱我多挣点钱、多存点钱记得给妈妈买点她想要的东西,穿的,吃的,用的,都行,要像对女朋友那样对妈妈。
朋友说的所有观点我都无条件赞同。
我觉得这样的朋友,哪里是什么朋友,简直是耶稣。
人如果不经历一些事情,可能永远是个长不大的孩子。这几年我陆续经历过身边亲友的离世,慢慢在接近生命的本质,这些事情的发生,才提醒我们更加珍惜身边的人。
我有时候回到家中看到父母亲,只觉得他们老得太快,好像在忽然之间,就进入了老年人的行列。
生活中总免不了一些琐碎事,我一般很少和他们抱怨太多生活的琐事。
他们老了,人生的有一些沉重部分,是需要我们自己去承担的。
我有时候看着他们苍老的样子,只觉得自己不过做了个噩梦。
我希望他们容颜依旧,永远不老。
我也知道,这不过自欺欺人罢了。
今夜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不睡觉,偏要来写这样的噩梦。
这真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