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起前任这个词,就略有几分敏感,略带几分尴尬。
前任,就似身上一条隐形的伤疤,虽然看不见,但就像后遗症,不定时的发作,还会隐隐作痛。
何况一对曾经热恋的情侣,不论什么原因而分手之后,还能继续成为朋友的不会太多。
但是在被前任邀请参加婚礼,对于这个最熟悉的陌生人,这时候就会很纠结,到底要不要去参加?
关于这个话题,网上也是留言纷纷:
A、还是不去了吧,当初是我提的分手。
B、要是去了,不就显得很尴尬吗?还是过好自己的生活吧。
C、不去!去了还得给份子钱,车费又不报销,为什么花钱看她的幸福?
D、去吧,虽然已经分手很久了,去祝福还是可以的,又不是什么誓不两立的仇人。
E、他敢邀请,我就敢去。
F、去啊,怎么不去,不仅这次去,下次也去。
G、前任结婚还是要去的,没能为她披上婚纱,那么看一眼也好。
H、不去,已经丢掉的东西,谁还在乎。
......
这样的一个问题,一片众说纷纭的回答,去或不去也并没有一个标准的答案。

多年前的一个朋友,他和女孩相爱十年,最终还是以分手而结束。
二年后女孩准备结婚了,女孩犹豫不决,不知道该不该邀请他参加婚礼。
他知道后,给女孩发了一条消息,他说:给我写一张请柬吧,我想看看你穿婚纱的模样。
女孩结婚了,但他并没有去参加婚礼,他只是远远的看了一眼,就转身离去。
他说:“我们曾经的誓言就是一起走进婚姻的殿堂,既然爱已成空,我也早该放下”。
曾经的相爱是多么的温馨和浪漫,可是在今天,已变成了昨天的回忆,既然分手已成定局,在今天都应该翻篇而过,在新的页面开始新的抒写。
既然已经不爱了就放下曾经的一切,对于彼此的尊重就是互不打扰;不再打扰也是对彼此最终的祝福。
既然缘份已尽,彼此的人生就是两条平行线,不再有任何交集。
喝下一碗孟婆汤,从此了无牵挂,从此各自天涯,从此永相忘。
前任婚礼要不要去,你又作何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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