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土(一)

I   苏醒

There are one million miracles happeningevery day!

世界每天都在创造成千上万的奇迹!

每一天的开始,这世界都是辉煌的、明丽的和空白的……在过去一天死去的一切力量之中,在过去一夜睡梦中死去的一切无望之中,阳光升起来了,大地被灼热了,这世界又恢复了知觉和感受力。人间凡俗四溢的吵杂,在语言、音乐、笑与哭的合奏之下──噢,那本是空洞的思维,重又走出了荒凉的沙漠,抖擞了新的生机。一切求索、一切挣扎、一切欲念又像火一样,忘却了暗夜之中的阴寂,重新将人烘烤、鼓动……

美好的又蒙上了一层污垢,

真诚的又将忍受耻辱!

他的双眸──从瞳仁的暗影中折射出的两个红红的火球,像两颗发光的凝固的泪滴──那太阳正是从无尽的水面跳出来的,而这火光,夹带着清晨的露气,轻柔地敷在他无遐的脸上,静静地燃烧着,这没有痛感的火焰!噢,太阳,噢,眼睛,噢,燃烧的脸庞和那遥远的梦想般的欢笑!

他紧盯着那团火光──既熟悉又陌生,看得那么认真,像要吸吮它每一寸光的乳汁似的。他的胸部深深起伏着,心脏在强烈地跳动──他为这创造万物的源泉感染了,每每,他情不自禁。

蓦然间,他眼里的图画融化了,消失了。这一切自然的主人,天地人、蓝黄红成为一体了──眼泪打湿那火焰!

天那!世界!太阳!

此刻,在古城高高的城墙头上,林裴华的感想是:为它献身。

他脚下这段城墙已残缺不全,墙上长满了荒草和树木,将剩余的几个城垛口荫没。蜿蜒的城墙外延绵一带厚厚的树林,而这绿色的缎带之外就是大江。南江至此宽阔异常,碧水不扬,从远方大山和森林里奔腾出的溪水,一路高唱,在这里得到最后的喘息和宁静,变得愈加博大幽深,一派柔情之中蕴藏着无限风光。同时,在它入海前的一刻,将它的空明、清亮献给了太阳。

南江的水大极了,以至于从高处俯瞰江面,突然一刻让他觉得水变成沙漠,而那遥远的对岸,则似沙漠中的蜃景在颤动。不,他抬手擦了擦眼睛,轻嘘一口气,看清了,不是白色的沙漠,而是蓝色的江。江中间还有一个碧绿的小岛,将南江切成两股,它叫金岚岛。实际上是江中的一座小山,上面长满奇花异树,且百鸟汇集,一如江天般的美丽。清晨阳光初升中的金岚岛, 被一脉薄雾托起于水面, 伸手可触,啊,南江!

近来,林裴华经常来到此地,有时早晨,有时下午或傍晚;有时是阴天,有时是雨天,居高临下,怅惘江天水色。这儿人少,很静,每次总归是他一个人爬山,一个人独自走路,一个人独自放松脑筋。

宽宽的城墙上,只有一条被人踏出的小路,深埋在杂草丛中。这儿,还没完全被人遗忘。林裴华顺着这条路,提足下了城墙,高处的风景已将心胸之窗大开了,该收近视野、蕴蓄幽思了。

拐过这段旧城墙便是城门。林裴华缓步进入城外那条绿色的林带之中,这是一片人工种植的树林,在大江和城墙之间,宽约百十米,长却不见尽头。树木一律齐高,且间隔疏密有序。林中有条石板路,很细、很弯, 也很长。碗口粗的树干,挡住视线,在前方十来米的地方,所有的视线就被树干切碎了。

林裴华爱幻想,也就经常有些困扰。他喜欢走人家没走过的路,喜欢在独处的时候想些心事。他二十出头, 却越来越感到日子过的太快,想做的事没有做,每天有一大半的时间被消耗在无意义的事情里。天天早晨起床,他总想有所行动。于是,他跑步、上山,呼吸新鲜空气,便会轻松自在许多,多少烦闷都在昨夜的梦想里死掉了。

林裴华走进林子二十多米后站住了,两眼呆呆地望向树梢间的一小片天空。他的脑子里闪出昨天早上发生的一件事情,这事害得他一整天神情恍惚。那是昨天早晨,他在食堂吃罢了早饭,便朝宿舍楼后的一条街走去。在后门附近有个报亭,他几乎每天这个时候都去买张《南江早报》。食堂距后街大约二百米,中间隔着一幢配楼,到后面必须经过它的拐角,而从后门到前面远院子里的办公楼也须经此角。林裴华慢慢晃过去,脚下皮鞋钉撞击水泥路面,有节奏地响着。他有心无心地走,快拐弯了,他举头平视,稍稍提高了注意力。因为路不足宽,看不到拐角另一侧的人,怕撞着。就在他转身拐弯时,他的双目突然和迎面而来的一双女性的眼睛对碰了。

此时,他们相距只有三步远,毫无掩饰的机会和时间,这是一双什么样的眼睛啊! 俩人的目光没有任何伪装, 几乎是赤裸的。这三步,用不了二秒就要走完,他们的目光却都凝固了,来不及反应。而双方又在运动状态, 先是直觉上的一惊,顺即下意识地朝一旁退让,好像其间突然凝聚起太大的吸力,叫他们不得不防范。而这一小避让动作宁毋说是心理上的而不是动作上的,外人无法察觉出。但双方的眼神却没有丝毫退让的意思。

他们擦身而过!林裴华顿然眼光散乱了,收不回来。对方显然也吃了一惊。

林裴华加快了脚步,没敢回头。快到路边了,他才大大松了一口气, 原来就在那不足二秒的时间里, 他的心已提到了半空,心跳超速。他拚命回味着刚才的情形,那目光、那脸庞,即那么熟悉,又完全不一样,彬彬雅致,却有股冷的吸力。这是怎么啦,该死!林裴华暗骂道。还不如挨她一拳痛快,目光之争,简直是剑戟之争,挑开了他沉寂的心灵。

他迷迷茫茫来到报亭,胡乱要了张报纸,边看边往回走,脑子里每秒钟都在重放刚才相遇的镜头。尽管他两眼盯在报纸上,但越看越模糊,越看越觉得心里被拎去了一块什么,越看越恼火。

昨天一天,他再也没有摆脱出来──

林裴华仍站着,闭上眼睛,大口吸进这林间的晨气。

他的左边是高耸着长满青苔的城墙,右边是隐约可见的江水,一切都显得幽深。这林子力的树全是清一色的杉木,高且直。由于林子密,树叶全部集中在树的顶部,下边的侧枝则由于见不到阳光而枯萎。这是人为制造的一场生存竞争——为了争取各自头顶的一线天空和阳光!因此,每一棵树从整体上看就像一枝长长的羽毛,加上这儿又是鸟的天地,所以此地唤做雀尾林。

每次来, 林裴华都仰着头、背着手, 不快不慢地踱着,出神入化。间或留心脚下,有时这窄窄的路面上,会凸出一棵直楞楞的树干来,让你防不胜防。晨风中,整个雀尾林微微摆动,那块偶见的蓝天便随之摇摆。整个林子像一条绿色的船,从清晨的睡梦中醒来,在水天之间盲目摇荡。他收回视线,则这树林的暗房里无一丝风、一丝抖动,只双耳依依撩动着鸟鸣。没有比这更彻底的沐浴了,洗净了心脾。

他不知道这条石板路有多长,也从来没有把它走完过.

II    死亡

林裴华的宿舍是南江公司买的一套房子,共三间,外带厨房和厕所。林裴华住一间,另两间是崔云和庞怡宫住的。对三个人来说,这房子很宽敞,是大学里八个人一间屋子所不能比的。林裴华和崔云是同学,但学的不是一个专业。崔云是本地人,但家不远,不常回去。庞怡宫是研究生,家在外地。他们同时来到南江公司,同时住进了这套房子。

林裴华回来的时候,崔云和庞怡宫还没有醒,眼看就到上班时间了。崔云每天晚上看书迟,加上女朋友常来,自然睡得晚,庞怡宫则是昨天晚上喝了酒很晚才回来的。

林裴华进了房间后,有意把声响搞大,吵醒他们。看来他们很不情愿,反正迟到也不在乎。林裴华洗漱完毕后先出去吃饭了。食堂每天早上都是稀饭馒头加咸菜,难得换换花样。吃过了不到中午肚子又开始饿了。尽管如此,他们仍在这儿吃,因为便宜。但偶尔也到街上小店去吃。这会儿,林裴华一边吃一边想心事。昨天早上撞见的那个女孩儿,今天会不会还从这条路走?他凭直觉认为:自己每天吃饭后买报纸时间不变,只要她“准时”,一定会重新见面的。那么,她为什么要准时呢?也许她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昨天起才调整到这个位置?如果再面对面碰到她该怎么办?!不,一次就够了。林裴华决意不要让那难看的时刻再发生。他用筷子敲敲空碗,准备走了,他要弄清楚那个女孩儿是到哪里去。想来干这种事情有点让人脸红。他站起身,快步回到宿舍楼中与他住的相邻的一个单元里,一楼不行,二楼不行,三楼,他选了个最佳位置。

林裴华细细地回味着她昨天的样子,长发披肩,双眸很大很深,两唇紧锁,整个头部很有吸引力。身着法式连衣长裙,松松散散系着条腰带,左手扶着夹在腋下的一只小包,身高足有一米六九,婷婷玉立。漂亮到什么程度?实在当时只有几秒钟,根本无法看清,只能凭直觉感应。他只是吃惊于她的那双眼睛,因为他和她都受了惊吓。他想着想着,脑袋又开始犯糊涂——还能认出她么?

他睁大双眼,盯着那个角落。来了,是她。尽管她换了一身衣服,他还是"认"出了她。可能她喜欢天天换装?或者她想以此来伪装?他下意识往窗口边上躲躲,怕她看见,也怕哪个同事发现他在偷看女人。林裴华目不转睛地盯着她,因为同样只有几秒钟的时间。他觉得她走出那个拐角时,好像寻找似地朝两边看了一下,但随即失望地低下头,很快消失在前面的办公楼里了。她能对昨天的事情毫不在意?

他下了楼,朝对面的办公楼走去。这幢二十几层的高层写字楼聚集了很多公司单位, 南江公司在第八及第九层。林裴华开始进入办公角色,先打开九楼的房门,打扫卫生、打水,然后倒一杯茶,这时其他同事才陆续到达。他来南江公司快两年了,工作上没有太大的建树。说实在他没有太多机会,他还只是个新手,机关里人又多,谁知道他有多大本事?尽管如此,他仍没有放松自己,闲下来他就看书。他把学校里想读而未读的书尽量找来看。另外,他加紧读外语。办公室多半时间很安静, 有时会安静得难以忍受。但读一本好书的时候,处于一种极度的兴奋状态,他会忘掉一切。今天林裴华平静多了,而昨天一天他都坐立不安,书也看不下去。现在似乎并不急于知道那个女孩子的情况,他预感到她近在咫尺,或迟或早,总会相识。他不知道哪儿来的信心和把握,随着年龄的增长,总是加深这种感觉。

中午在餐厅吃饭,林裴华没有发现那个女孩儿,她没有来?还是来了,并且看到了他,而躲到哪里去了?

这一天很快过去了,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要混日子很容易。晚饭后,林裴华回到宿舍,想给家里写封信。他母亲来过三封信,要他别荒费时日,并考虑联系出国的事,他一直没有回信。今天又收到一封,问他到底怎么啦,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

傍晚,七点刚过,林裴华才回到宿舍,姚迅就敲门进来了,见到老朋友,林裴华很高兴。他想起来了,今天是周末,崔云和庞怡宫经常不在,可能回家,也可能找女朋友。他怕自己一个人看书看久了,突然会涌起一股非常难过的情绪,想吐都吐不出来。所以前两天跟姚迅通电话时,顺便约他来玩玩,仅仅随便聊聊。他知道姚迅约会很多,不一定会来。看样子今天很特殊,因为姚迅穿出了整套行头,西装笔挺,头发也特地吹过了,显得亲送轻松自然。仅凭他那对眼睛和眉毛就可以断定他是个美男子。但他不粗俗,美是资本、是手段,他并不为之而骄矜、随便。即使在林裴华看来,姚迅个子高大、胸宽背厚、面美如画光亮照人。他所到之处,放射出一种感染力,使热随之高兴起来。

“啊,老兄,今天打扮这么漂亮干什么?”林裴华把姚迅让进房门道:“我想街上每一个女人都不应该放过你!”

姚迅被逗笑了,随口道:“噢,那马路肯定会被洪水冲跨的。而我要求不高,只要天下能有几个美人能喜欢我就行了。”

“看样子你今天走错门啦?”林裴华很欣赏他藏而不露,风流又不流气的气度。

“是的,”姚迅轻叹一口气,“总有失手的时候嘛。”

“你放心,有时候不能操之过急。”林裴华话一出口就知道是多余的了,随即说:“你最近过得好吗?”

“不好、不坏,为前途奋斗。”

“你不是换了个工作?也许做生意是你的特长。”

“只要钱多, 干什么都行。 百万富翁有时也不过一夜之间的事情。”

“那要有机会。”

“对,说来说去,我们总缺少生长自己种子的环境和土壤也许连芽都发不出来。”

“我自认比你安份多了,可如今怎么做个好人也不那么容易?”

“你以为我不够安份?我是什么人?算了吧,我们都一样。最低要求,找个伴儿,恩恩爱爱过一辈子,当然要有一定的收入做保证。我想,你我都不至于饿死。"

这时,宿舍的大门被打开了,崔云和庞怡宫带着各自的女朋友,一窝蜂进来了。几个房间的灯全亮了,并且开始放音乐。看来他们要好好玩玩了。

林裴华打开自己的房门,几个鲜亮的男女顿时出现在眼前,他立时觉得自己有点陈旧了。崔云的女朋友郑丽篱在几个姑娘中最吸引人。她常来,也很爱和林裴华开点小玩笑什么的。她喜欢抢白人,特别是对套近乎的人。在众人面前,崔云像比郑丽篱矮那么一截子,心不在焉。

“喔,郑丽篱,你比上个星期又漂亮了嘛!不过我们崔云可越来越乖了,“站在宿舍中厅,林裴华拦住了郑丽篱。姚迅跟在后头。

“对,不过比起你口才的进步,我还差得远呢,是不是崔云?”郑丽篱扬起头道。

“我想崔云将来娶了你,我们也会感到幸福的。”林裴华早发现他们的关系不大牢靠。

“是吗?你们真的这么操心?”郑丽篱莞儿一笑,两眼直勾勾盯着林裴华。

“那当然,没有比我心更诚的人了,”林裴华心虚道。

“不过,她只要给我一个人幸福就够了。”崔云在旁冒了一句出来。

郑丽篱梳一头短发,发梢微卷,眼睛不大,但很神气,穿着白衬衣黑裙子,即朴素又淡雅。她并不标新立异。

“找一个像你这么好的朋友不容易啊,”林裴华边说边笑,周围几个人已开始跳舞了,“不过我们崔云还有一套办法吗!”

“是阿,我认为首先准确的判断,其次是承诺,然后再下决定,还要看这几步走到什么程度了。”姚迅插话了。他没有高兴的模样,两只黑黑的眸直视郑丽篱。

“林裴华,这位朋友比你聪明哟!”郑丽篱瞥了姚迅一眼。

“你说的很对,”林裴华顺着她的话讲,“而且他比我漂亮。怎么样,培我朋友跳一圈儿,他受过专业培训。”

林裴华说完拉着崔云进了房间。他只想和郑丽篱开个玩笑,并不存心治她。崔云一脸不高兴,闹别扭是常有的事情,他们有时一、两个星期不见面,而后又合好如初。郑丽篱很自然、很大方地和姚迅跳起了舞。

九点过后,跳舞的人觉得累了,便开始打牌和闲聊。郑丽篱说要走了。崔云没有留她的意思,也不想送她回去,她转身下了楼。林裴华忙对姚迅讲:“正好你顺路,送送她。”姚迅顺即追下楼去。

林裴华回到房间,看了看表,十点都到了,很无聊,感到精神不济,太阳穴发酸,不能读书,又不愿睡觉。怎么搞的,一股摆脱不掉、捉摸不定的失落感缠绕着他,使他如入云雾。他躺倒在床上,全身尽量放松。喝了点白开水,仍平静不下来,难熬极了。那浓雾抹不去、摔不掉……他连衣服都没脱,怎么着就睡着了。

一夜的梦做得好苦啊,累极了。多少次,他努力想睁开眼睛,可魔鬼拖住他,置他于地狱的恶战中交困不出。光与火、刀与剑、喊声与杀声。地陷了、房塌了,有一片乎喊声充满了空间,逃不脱,却又听不见。但不见一个人影,人呢?他们都在哪儿?哪儿去了?……

……离开这里,跑吧,快跑,后面的黑影在追赶,无声的杀手。跑得越快,那黑影跟得越紧。他呼吸急促,心都要跳出来了……

……是她,啊,谭兰萦, 没错, 一定是她。从他正要逃出的门柱旁,她突然跳出来, 拦住了他的去路。似从天而下,她平静娇嗔的脸庞,在燃烧宫殿的火光中笼着一层柔美的迷雾,没有一丝一毫的恐惧,只听她轻唤道:“阿华,你不理我啦?”

林裴华眼泪差点掉出来。是她,谭兰萦,肯定是她。他伸出手,要抓住她,她却从她怀中一滑而过。哦!

“阿萦,你又回来了?别走。”

只一句话,再说不出第二句。纵有千般原因、万种理由,坚唇难启。亲爱的你在哪儿?快来,跟我一齐跑,整个世界都已燃烧,真情的火焰,燃起了这古老的梦的家园。你千万不能一个人走,你一个人不能走!……

……他看到她就在那火焰的前方,仍然那般平静美丽,或许这火就是她点燃的……他追过去,她溜开,就在她投入那火光之前,他一把拉住了她的手。触电般的感觉,他不顾一切,拉她跑出了宫殿,那宫殿顺即消无。他拉着她跑上城边唯一的一座高墙,从高墙3之脊跑向无尽的边沿。天顶已成黑锅底,而天边却亮着闪电的弧线。高墙一边是深潭,另一边是暗不见底的黑洞,没有退路。枪弹声、喊杀声不绝于耳,火光仍从身后滚来。快跑吧!

“阿萦,走吧,我们快走吧,离开这里。噢,这墙怎么这么窄,石头这么利,不见前方尽头。快走!抓紧我,这不是我们的所在,我的心,我的爱,快走!……"

林裴华挣扎着睁开了眼,但眼皮像缝了线,马上又合上了。那没完没了的路、奔跑,几次三番重演,……天已微明……

昨夜的一切是真的吗?林裴华一身冷汗。甜美和残酷共同浇铸成的梦,心系于生的一闪念和死亡的一刹那, 天!醒来吧,生命和死亡!

像流萤,吹散了一片光明!

林裴华坐在床上不能自持。昨天母亲来信说到谭老师的女儿阿萦已去了美国,再过几个月谭老师一家将全部迁走。妈妈希望他有空回仙霞老家一次,一来告别多年的通家之好,二来谈些事情。没想到这么快,说走,就这么走了。母亲的信没有引起他太多的痛苦,但心里像噎了什么东西似的,难以下咽。

整整两天,虽然上班干事,林裴华的精神恍惚游荡于另一境界。激情和欲望燃烧着他,使他不吐不快。于是,他涂画了一首诗,自提《一打儿月一打儿日之晨》:

总归是抛不尽,

那温柔的一瞬间,

美妙娇愠又将

化封冻的沙堤,

和沙堤里一双冬眠的眼睛。

不会重温那一语,

被光和火遗弃了的

一如那水中搅碎的梦影

回荡于醉与醒的缝隙。

永远的欢歌已跌落深渊,

曲也飘散化云,融入高寒幻际,

从风之宫殿至雨之霆苑──

一挥而去!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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