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
先生的初中班主任遭遇车祸,
还未来得及过人生最后一个教师节,
就永远的离开了。
而肇事者逃逸。
又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致死案。
不知是否也会有高人指点,
然后有所谓的肇事者投案自首。
据说事件也是比较难调取监控,
不知最后是否也会有人拿出一张遮住脸的打印纸,
跟老师的家属说
这就是撞死你家人的人。
你们无权质疑。
不禁想到去年9月
母亲也遭遇了同样的事情。
还有半个多月母亲就离开一年了。
而令儿女深感愧疚的是身后事还没有完结。
很多人说,人已经走了,你们尽可能多拿点钱吧
可是用母亲生命换来一点钱,然后给肇事者减刑,
作为子女的我们真心做不到!
交通肇事逃逸致死,
只判区区六年,
真的太少了。
如果不逃逸,
如果能得到及时救治,
也许我们就不会失去亲人。
交通肇事逃逸致死和故意杀人又有什么区别呢?
从情感层面,真的很难接受。
如果今天事情发生在你的身上,
失去生命的是你的亲人,
你又会怎么样呢?
图片发自简书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