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电脑,例行登录一下QQ。吕吕的签名还是那个“一开始,我就不让它结束了”。
那是他写给欧阳妹妹的。他很早很早就用这句话,告诉大家,他的爱情不是儿戏。
所以前几天他发了三个字给我:啦啦啦。
我回了他四个字:时间地点。
他说:人物还是欧阳哦。
我说我没问你人物是谁。我还有一句没说出口,我才不管你的人物是谁。
作为吕吕的大学异性好朋友,我看着欧阳妹妹一进大学校门就被作为师兄的吕吕拐走的全过程。当然也看着他们一路无惊无险地爱情长跑,直到步入婚姻的殿堂。我唯一惋惜的,是自从他投身爱情之后,少了一个人帮我从学校超市提整箱整箱的酸奶回宿舍。
其实我对“结束爱情长跑”这样的表达一直持保留态度。我认为爱情是没有止境的。也是可能随时终止的,这与婚姻无关。
跟我貌似有着同样观点的还有咩咩的前男友。
据说他的主张是,我们不需要结婚,你只要知道,我现在爱的是你,你爱的是我,这就够了。如果我们不爱了,结婚有何意义。如果我们正爱着,不结婚又如何。
然后他跑了。
爱着爱着某一天他突然想要离开她往更多自由的地方飞去,咩咩假装大度地说,去吧,要走的留不住,想留的不会走。说的是心。
反正没有山盟海誓,反正没有契约缚身,他走的那一刻,她觉得距离从来不是问题,女人嘛,要支持自己的男人出去闯荡江湖,毕竟,她的父母辈也是因着工作的种种原因长时间分隔两地,也是恩爱如初圆满团聚。于是他抖了抖身上的背包,欢天喜地地走了。
今晚小朵打电话给我。一开始有点尴尬。
因为我曾单方面宣布跟她绝交。电话那头有点哭腔,我内心一喜,莫不是又分手了,那可真是万岁万岁万万岁。
小朵是我的初中同学。
富二代一枚,168的身高,一头飘逸的长发,闪亮亮的大眼睛,活生生自带挡桃花功能,一般人还不敢靠近,喏,就是那个总拿我当借口偷偷出去约会的闺蜜。
按理说,从高中就开始谈恋爱的抢手美女,总不会恨嫁到有眼无珠误入歧途。偏偏她是个例外。
我问:怎么了,没事吧。
她说:没事,就是被他气到快吐血了,心情恶劣,想找人说说话。
操,还没分呢。
“你说,怎么别人分个手那么容易呢!”
“分手本来就很容易。”
“那我怎么老是分不成,哎,好烦。”
他们是在朋友的婚礼上认识的,本来一切都挺好的,直到她发现他有暴力倾向,容易动怒,还容易动手。有一次两个人吵架吵到男的扬言要杀了她,吓得她连家都不敢回,还有一次打到她大夏天得穿长袖高领衣服才敢在父母家里露面。
好好的情侣,一言不合就开打,那可还行!打一次就得拉入黑名单永世不再相见了何况还是家常便饭。
这种男人不能留啊。
她也知道他不能留。
但是他有好多优点啊,他高大,他帅气,他疼她,他自信,他聪明,他简直是她的心灵伴侣,精神高度相当一致。
我们一众姐妹都表示无语,这天下男人多了去了,真就非他不可?
“你们不知道,单身的压力真的太大了,30岁出头的女人,被摆到相亲台面上不仅不好看,还不吃香,周围的人还会不停念叨……我得重新去认识一个男人,重头来过,到最后还不一定合适。我真的厌倦那种状态。虽然他不好,可是我至少有男朋友啊。”
在听了无数个奇葩干架,也恶狠狠地撂下再复合姐妹们就跟她绝交的话后,她和他还是出现在了一个约会场所。
“你确定要跟他结婚?”
“说真的,我真心觉得不想跟他结婚过日子,但是我没办法。”
如同所有狗血情节一样,咩咩失恋了。
缘分就是用来解释他决定离开这件事。
咩咩同学狠狠哭了一水,各路亲朋好友洗耳恭听了一段八卦,她收拾收拾心情,带着他曾留下的美好回忆,开始了新的生活。
咩咩和小朵一样大。
所以,亲爱的小朵,你真的那么想要结婚吗?就算对方不是对的那个人。
短时间的迷茫和空虚、脆弱与难过,真的比长久让你痛苦的束缚要好得多吗?
相濡以沫的两个人,非得以结婚的方式召告天下,才能获得在这个国家生育的合法权利,大抵是婚姻唯一的用处。我说,爱情与婚姻无关。并不是说婚姻无爱,也不是说婚姻因爱至上。我们相爱,所以我们结婚。我们愿意用一纸婚书见证爱情,我们也愿意遵从内心的自我,去寻求各自的自由。但前提是,不要失去爱的能力,不要变成一个被现实拉扯的玩偶,不要为了所谓的世俗跌入谷底,还对上面放下的缆绳视而不见。
不管怎么样,我祝你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