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行色匆忙的刘女士走进一家银行对柜台前的工作人员焦急地说道:“快帮我查查,我的卡里的1000万怎么没有了,怎么只剩下几块钱了。”
工作人员一听1000万,意味着是个大单,自然高兴的去帮刘女士查询,忽略了后面的话。
“你是卡里没有1000万,只有7块钱。”经过一顿查询后,看到卡里的余额,工作人员淡淡地说道。
“怎么可能啊,几个月前我刚刚存的,我又没动过,手机短信也没有收到过。把你们的行长叫来,我要当面问他。“刘女士一听卡里只能7块钱,急得对工作人员大喊道。
行长来了,把刘女士请到了办公室。详细地询问了刘女士是不是亲戚朋友把钱借走了。
刘女士拿出存款证明对银行行长说了,自己从来没有把钱外借过,也没有收到过任何信息。闹了一阵子,行长只好说道,让刘女士先回家,这边一定会去查,查出了问题,之后会通知她的。
刘女士是做生意的一个人,辛苦拼搏的时候挣了一千万,觉得钱要存起是安全的。待到存好钱后出国去了美国,在美国还不错又谈成了一笔生意。用卡转一百万给对方的时候居然显示的是余额不足。
刘女士很纳闷,自己明明刚存进了一千万,怎么可能连一百万都支付不了。刘女士下了个银行app进行查看。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好好的一千万居然不翼而飞,卡里只剩下了7块钱。刘女士赶紧停下手中的活,买了最近的航班回国了。就发生了开头的那一幕。
刘女士在家焦急地等待着。第一天和第二天刘女士打银行客服都被告知是正在查询。到了第三天电话居然无人接听,刘女士急了,只好去了派出所报警。
接到报警的警察和刘女士来到了银行。行长看到了警察有点紧张。在警察的询问下,行长说出了问题查到了。
刘女士气得说道:“那我打电话一直都说在查询,这会就出来了,非得我报警就会有结果。”
“说吧,是怎么回事?”警察问道。
原来刘女士的钱是被转到了一家信托公司。在刘女士的要求下,行长拿出了信托协议并发现签名不是自己本人签的。但是这信托的内容是没错的。
根据转账人员小吴说的他记得很清楚,因为以前一直都有过这样的事。本人不在场,可以委托自己的亲戚朋友来帮忙,以防耽误本主的事。这是一个大的单子,小吴记得很清楚,一千万的是少见的大单子,分开转了有几十次,非常麻烦,但那是雇主的要求便照做了。
警察随着信托协议上的地址找到了一名叫陈建明的人。看得出陈建明非常紧张,一番询问下,问陈认识刘女士不。在支支吾吾说不认识的时候又突然想起了什么说认识。
一旁的刘女士都惊呆了说根本就没有见过这个人。在警察的一番逼问下,陈建明终于说出了实情。
原来刘女士那天存钱的时候正好被陈建明看到了。那时候陈建明也是为自己短缺资金而烦恼,看到了刘女士忽然心生一计。
陈建明伪装了信托协议,并收买了银行后台技术人员,没有发送任何转转短信给刘女士的手机。这样他们就分了几十次才把所有的钱转到了信托公司。
在后续的工作中,警察发现这个信托公司就是一个诈骗集团。刘女士这样的不是第一个,一千万也不是全部,被诈骗的资金已高达2亿多。刘女士的这一千万能否被追回还是未可知。
事情已水落石出,刘女士把银行起诉,要求银行赔偿自己的损失。在一审中,两方的律师各不相让,经过一段激烈的角逐下,法官判了银行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刘女士不服结果,继续再向高一级的法院申诉。这一次法院驳回了一审宣判,认为银行负责任,判处了银行支付近几个月来的利息4百多万为刘女士。
我们把钱存入银行是因为相信银行才会这样做的,但是骗子的手段更让我们感到恐惧,银行是否能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和安全,这成了重中之重的事情了。
我们都需要提高警惕,尤其是在资产方面的。如果银行没有一个完整完善的程序,谁又敢把自己辛辛苦苦挣来钱存入银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