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之歌》人物故事:“猎狗”的故事(珊莎篇一)

桑铎的故事(一)


在维斯特洛的西境,有一个隶属于兰尼斯特的小小家族,克里冈家族。桑铎·克里冈的祖父和他的三条狗,从母狮的口中救下了泰托斯公爵,从而有了这一块小小的封地。

维斯特洛的每一个小男孩,都会有一个骑士的梦想。这一点与临冬城的布兰没什么不同,与珊莎的爱情梦也无本质上的区别。——七岁的桑铎·克里冈自然也不会例外。


有一天,这个小男孩看到了一件做工精巧的玩具。那是一个木头骑士,每一个关节都能活动,颜色涂得漂亮极了。他第一眼就爱死它了。他多么渴望拥有它啊!

可是他不敢。那件玩具属于他的哥哥格雷果,而格雷果是个恐怖的怪物。

小男孩想啊想啊,终于有一天,他用尽所有的勇气,从怪兽的宝藏里偷出了自己心仪的那一件。然而他并不快乐。他太害怕了。他不敢把它拿出来玩。

但是怪兽还是发现了。小男孩连辩解的机会都不曾有,就被怪兽的怒火吞噬。他的脸被死死地按进火盆里。任凭他怎么尖叫、挣扎都无济于事,他的眼泪还未落下就被炭火烤干……那个瞬间,在小男孩的记忆里有好几个世纪那么漫长。那好几个世纪,他走过了七层地狱。他应该感谢诸神么?感谢他们至少给他留下了半边脸庞?感谢他们至少没让他的眼睛瞎掉?


四年后,万人称颂的王子雷加·坦格利安亲手册封了那头恐怖的怪物,人们把怪物称为“爵士”。——他想哈哈大笑,这个世界竟是如此荒谬。他没见过天父的公正、圣母的慈悲,——骑士?骑士是怪物!是我疯了,还是诸神瞎了?他心里有什么东西轰然倒塌,只剩下一片狼藉……和燃烧的怒火。

他曾经有个妹妹,精致得像个娃娃,她死了。他曾经有个老爸,对外宣称他的烧伤是因为床单着了火,他也死了。他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死的。他知道怪兽占据了城堡。

十二岁,他离开了家。十二岁,他杀了人。十二岁,他活着。


兰尼斯特家是他唯一可以存身的地方,他留下了。

他跟着队伍到了君临,他在这个地方生活,王室与贵族,骑士与卫兵,小偷和妓女……这座七大王国的都城内,到处散发着阴谋和欲望的恶臭。


王后有了第一个儿子,取名乔佛里。

他很早就明白了这位王子是个什么货色:这男孩傲慢又怯懦,残忍又虚伪,这男孩是另一个怪物。

而他,他是乔佛里的狗。与作骑士相比,他宁愿作狗。狗不需要评判主人。

怪物下令,狗去杀人。

不管历史悠久的世家豪门,一身天鹅绒的肥佬富翁,趾高气昂的贵族骑士,还是女人孩子,他们尽可以彼此高呼“爵士”,他们尽可以祈求诸神的慈悲。他不怕杀人,也不怕死。这才是世界的真相。罪孽何在?诸神何在?

(本文持续更新中)



附:关于“骑士精神”

骑士制度是封建领主制度的组成部分,它是封建制度下一个独立的社会阶层。骑士精神是一种价值观念、道德标准和行为方式。

骑士的美德:谦卑,荣誉,牺牲,英勇,怜悯,诚实,公正,灵魂。


骑士的誓言

册封者(领主、主教、其他骑士):

强敌当前,无畏不惧。果敢忠义,无愧上帝。耿正直言,宁死不诳。保护弱者,无怪天理。

受封者:

我发誓善待弱者。我发誓勇敢地对抗强暴。我发誓抗击一切错误。我发誓为手无寸铁的人战斗。我发誓帮助任何向我求助的人。我发誓不伤害任何妇人。我发誓帮助我的兄弟骑士。我发誓真诚地对待我的朋友。我发誓将对所爱至死不渝。



笔者声明:“桑铎的故事”系列,是笔者根据原著小说改写,其中故事主线与原著保持一致,人物对话多引自原著《冰与火之歌》。文章为笔者戏作,如涉侵权,敬请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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