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乐趣,不登顶的人是感受不到的
因为要去爬山,我想起那个酷爱爬山的朋友猫咪绒球,她的周末生活最多的就是爬山。我有了一种冲动,想探究她迷恋爬山的原因。
猫球于2010年去了西雅图读研,在这之前,我曾和她一起爬过黄山,那是我第一次认认真真的为爬山做攻略。也是初次领略到爬山的乐趣。
而她开始对徒步着迷是从雷尼尔雪山开始的。
她说自己是一个不喜欢走路的人,一点点路都觉得无聊,可后来开始爬了,爬完一条路线 所产生的成就感 ,是其他事情无法比拟的。
再后来慢慢的走习惯了,发现在大自然里能汲取能量,让脑子变得特别清醒。就像美国国家公园之父John Muir的那句名言:The mountains are calling. And I must go.
在大自然中,人类是渺小的。一旦认识到自己是渺小的,自我意识就没有那么强烈了,很多生活里的烦恼都来自于自我意识太强烈,而爬山能给她带来“充电”一般的功能,她如是说。
——既然这么美好,那你有没有惊心动魄的经历呢?我问她。
——当然,她说。
秘鲁的奥桑加山算一个。海拔太高了,最高有5200米,而珠峰大本营是5300米。10月底的秘鲁是春天,白天雨雪交加,甚至还有冰雹,到了晚上非常冷,她躲在帐篷中瑟瑟发抖,血氧一度跌到60(人体正常血氧含量为90%)。早上起来视力模糊,心跳加快,她问同行的朋友,她此行到底是为了什么?
一般来说,出现一点高反的症状,要么下移海拔,要么在原地再适应一段时间。但她的秘鲁向导看了看她的脸色后,说她可以继续前行。既然来了,为什么不坚持呢?
咬咬牙,重新整装上路。好在,上路后视力恢复了,她坚持了下来。
到达目的地,向导握着她的手说恭喜,她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不是激动的,是真的说不出来。哼哼哈哈一路驴行,到头来话都说不出来,值么?我问。
猫咪没有回答,而是发来一张夜晚星空下的照片,你看左上角的北斗七星。
——最亮的吗?
——最亮的那几颗。
我看到了。在那一刻,我好像心静了下来。
——有没有糗事?我的八卦之火熊熊燃烧。
她哈哈大笑,当然有。第一次backpacking 快到trailhead的时候没有带登山鞋,于是背着20多磅的包穿着拖鞋走完了整个trail。这被她誉为这辈子最蠢的事。她可能忘了,忘涂防晒霜晒成花脸的那件蠢事吧。
临了,她说,我要去普拉提了,你看,爬山督促我的,说完慧黠一笑。
我翻看她发给我的照片。特别喜欢她在优胜美地的纵身一跳。并告诉了她,她说,你只是喜欢落日!她很肯定。
——那在峡谷地和拱门国家公园的呢?我再次发问。
——你就是喜欢艳丽的,肤浅!
我哈哈大笑,知我者猫咪也!
猫咪其人,聪慧机敏,与另一位朋友被我们一同戏称为才子才女。认识她十年有余,是一个胸怀梦想敢于挑战的人。从她热爱的hiking就可见一斑。其实到最后,猫咪仍没有给出“这么拼命为什么”的答案。但那一张张精彩的照片又仿佛告诉我了。
远山近水,天地广阔,万物生长,人在懵懂中摇摆,在历练中成长,是时候忘掉喧嚣,找处所在,用脚步丈量世界吧。
不聊了,我去爬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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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by 玛蒂达小姐
图 by 猫咪绒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