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是听见六年级的老师说他们班有个男孩子比较暴躁。老师批评他,他不仅要骂回来,甚至会冲动得举起拳头。回头想一想,我们班虽然才三年级,却有这样的苗头了。
小杜,情绪控制能力非常差,严于律己但也严于律人。生起气来的名言是“我只打了他三下,他要打我五下。”“我轻轻的打他的,他重重的打我。”一旦没有安抚好他的情绪,轻则号啕大哭,重则脱衣扔书。这时候,“战斗”范围将会扩大,因为小杜会说:“他们笑我!”于是,以小杜座位为圆心,他扔东西的最远距离为半径,“战斗”打响了。
第一年,小杜和同学发生矛盾时,我总是竭力地去主持公道判断是非。可是小杜同学只接受他人的错误,认为自己做的所有事都是情有可原——我是气得快不行了才动手的。而我不会理会他这一套,我的原则是看到别人的问题,也要反思自己的错误。那最后总是以小杜的撒泼打滚不去上课,同学们的哄堂大笑一出好戏结束。我是尴尬无奈威严扫地,小杜爸爸则是匆匆赶来气急败坏。
第二年,我选择“佛系”对待。先跟班上的小朋友说好不要和小杜计较,发生了矛盾老师会假装批评你,但是老师心里还是更偏向你们的。这样一来,确实是省心很多。小杜大爆发的“量”少了,他每次来告状的时候都会说:“何老师,你已经38次没有处理我的问题了,你处理一下嘛!”重音永远在数量词和处理这两个词上。
第三年,三年级是孩子们自我意识再一次觉醒的时期。小杜同学的情绪调节能力并没有提升,但是胆量却大大的增加了。以前的小杜发脾气都是和同学吵闹,而在三下期末的时候,他竟然用手使劲挠了杨老师。这件事引起了我的警觉,或许,随着孩子的年龄增长,一味的“敷衍”不是解决之法。这不仅会让小杜的情绪越积越深,还让其他同学发现老师的无可奈何,从而模仿之。
这时的我意识到一个问题,在我们班的小朋友发脾气的时候,我的处理方法是解决事情本身和缓解孩子们的情绪,而发脾气的后果,孩子们是不用承担的。比如小杜每次发脾气,“佛系”的我只是想他快速冷静下来,而扰乱课堂、不遵守纪律、打骂老师这些后果他是不用承担的。在这样的影响下,小王可以公然的在课堂上哗众取宠乱写老师坏话再跑出教室,然然可以面对老师的调解“横眉冷对”摆脸色。六年级的这个同学给了我一个启示,这样的苗头不引起重视,到了孩子们的青春期,那“冲动”的后果会更严重。
其实呀,不管是我们班的三个小朋友,还是六年级的同学,这些行为都是“冲动”。面对冲动,我们除了自身要冷静要“佛系”以外,还得让孩子们承担冲动的后果。
可是呀可是,教师的惩戒权在哪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