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在书店的书架上拿起黑色的它的时候,我并没有想着我会把它带回家,“斯蒂芬·金”这个并不陌生的名字,但总是让我心生胆怯,我承认,他的作品总是与恐怖,惊悚,血腥联系在一起,而我所能接受的恐怖的最大限度仅是《法医秦明》、《盗墓笔记》此类而已。
“每个美国家庭都拥有两本书,一本是圣经,另一本可能就是斯蒂芬·金的小说”。别的作家对他的作品这样高的评价又一直让我蠢蠢欲动,想一探他作品的究竟,到底是什么样的故事,能获得如此美誉。直到这本《肖申克的救赎》,终于让我一睹大师的风采。
这是一个与恐怖惊悚完全不沾边的故事,相反,你可能会觉得这是一个没头没尾,无聊乏味的故事。虽然故事跨度的时间很长,有整整三十几年,但是主人公们所能活动的范围却只是监狱中那几平方米。在我读完整个故事后,我不止一次地想,如果是我来记叙这个故事,我可能只需要两页纸就写完了,因为在那样一个不断摧毁人的意志,磨灭人的希望的冷冰冰的监狱里,我能记下来的只有每天的重复劳动带给我的劳累和囚徒之间的打斗留下来的伤痛吧。
总的说来,故事讲述了一名由于冤案入狱的银行家,在监狱服刑的几十年中,一直没有放弃希望,最后终于成功越狱的故事。这并不是什么新颖的题材,也不是什么催人泪下的爱情故事,但就是这样,深深的吸引了我和其他万千读者。
文章中描写到“我”在安迪越狱后的几年,也获得假释出狱了。但“我”仅仅是获得了身体上的自由,心灵上却从未得到真正的解放。“我”惧怕路上的行人,惧怕周围的音乐,甚至一定要到时钟走到25分的时候才会感觉到尿意,如果错过了就要到下一个小时的25分。的确,三十几年太漫长了,想想三十几年前的中国,和今天完全不是一个世界吧。把一个三十几年前的人直接带到今天,他也会不知所措,无法接受,然后是无比的害怕和无助,只想着赶紧逃离这个让他们惊讶的世界。文中的“我”当时甚至想着再去犯一次罪,好让警察再把他送回那个“快乐的小家庭”。这也让我想起了以前看过的一篇文章,说有人对从小就失明的盲人做过跟踪调查,一名盲人在幼年失明后,经过几十年的科技发展,最终在六十几岁的时候重见光明,可是他并不能正常生活,他没有人们想象中的那样欢呼雀跃,他不能在这样的世界里生活,他失去了在黑暗世界里的那些技能和本领,他觉得他能看见东西之后反而成了盲人,而在那个黑暗的世界里他一直有一双明亮的眼睛。
文章中的这段结尾我永远不会忘记:我希望安迪在那儿。我希望我能成功跨越美墨边界。我希望能见到我的朋友,和他握握手。我希望太平洋就和我梦中所见的一样蔚蓝。我希望……
这是多么简单又美好的希望,对我们每个人来说似乎触手可及。我知道,直到这时,主人公才获得了真正的自由和解放,不管他最后是否见到了安迪,是否过上了幸福的生活,那都不重要了,他那向往美好并为之坚持的心一直在通往自由的路上奔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