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讲记——敦兮其若朴

        “敦”是“变形能量”,“朴”是这个“变形能量”在人体的外在显化。

        我们人是有一个“能量身体”,但随着人生的进程,它逐渐成长为一个“痛苦之身”。

        当人感觉到痛苦时,就是这个“能量体”发生了堵塞,它不流畅了。

        堵塞先在“能量体”上发生,日久天长,它便逐渐显化在“物质身体”上。

        我们的“能量体”发生堵塞了,我们便不能象古之善为士者那样,自由使用“变形能量”的。

        还有,如果我们没有使“能量体”脱离“物质身体”而单独使用过它,我们对“能量体”几乎就处在一无所知的程度。

        所以,我们对“内在对话”停顿以后的东西,还只是停留在头脑想象的阶段,而这个头脑想象,就是“内在对话”本身。

        我们日常的“内在对话”是不能运作“能量体”的,它能使用的是“物质身体”。

        到了“那里”,才能知道“那里”是怎么回事,“那里”如同在我们“这里”一样,也永远有学习不尽的东西。

        人真正能主导自己的时候,是来到“觉知”这一点的时候。

        到“觉知”这个点上,也只能说是主导自己有可能发生,并不意味着就已经能作自己的主了,就象停顿内在对话不是意味着立即获得智慧一样。

        知道了一个“法”,自己又感兴趣,又能解决自己当下的问题,那你就找对自己的路了,循着这个“法”走下去,“法”就在你的生命里呈现出来了。

        一旦“法”在你的生命里得到呈现,那么你就和“法”融为一体了,“法”即是“你”,“你”即“法”的表达。

        你学什么,你就成了什么,除了你学的东西,并没有你的存在,你成了你学到的东西,对世间人依然一样。

        “法门”不一样,进到这个门里以后看到的东西就不一样,生命可以显化成无数种面貌,就看你选择用什么样的方式去看它。

        “法”即道路,走上这个路,“法”又是强大的保护,没有“法”的保护,一切都是混乱的,因为我们面对的是未知,“法”给我们指示了前景。

        有些前景,不一定非要提前知道,因为一旦知道,也许就不会再往前走了,人只有在没有其它路可走时,才会安心下来走那唯一的道路,才有勇气面对这唯一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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