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圈中,最近看到身边的人都在讨论一个问题:当人退休之后,你最不想和谁再有“联系”?
有两个答案特别显眼,一类人是“亲戚”,而另一类人则是“同事”。
有个即将退休的老干部这么说道:“人老了,就该过点自由自在的日子。有些同事,在工作中本就很少联系,退休后就更不会有联系了。有些亲戚,早已是老死不相往来了,又何谈联系呢?”
在生活中,其实“亲戚”和“同事”这两类人是我们接触比较多的。上班工作,自然要接触同事;逢年过节,或者家里办什么大事,自然要接触亲戚。
可是,越是接触得多的人,其实就越没有什么感情。要知道,工作中的同事关系,说到底只能是“利益”关系,而有点血缘的亲属关系,只能是“人情”和“利益”混合而成的复杂关系。
俗话说:“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不信但看筵中酒,杯杯先敬有钱人。”
这一番话里面所指的两类人,正是我们所接触的亲戚和同事。这些人,大多看着“利益”去做人。当人退休后,本就想过清静自在的生活,如果让他们掺和在其中,不就是在米缸里放“老鼠”了吗?
退休之后,不再跟“亲戚”联系了
王大伯今年已经70岁了,可他依旧喜欢“独来独往”,不喜欢在“亲戚”圈中扎堆。
在70岁的“寿宴”中,他的儿子跟他说,希望能把规模弄大一点,多请些亲朋好友来捧场。一来可以联系下亲属之间的感情,二来可以让老爷子的面上有光。
王大伯坚决不答应,他说:“我退休之后就没和亲戚有所往来了,既然没有什么联系,就别叫他们了。我觉得,这次的寿宴,一家人好好吃一顿饭就行了,又何必兴师动众呢?”
身边的人都很奇怪,为何王大伯的态度如此坚决呢?不就是请他们吃顿饭嘛,至于吗?
这件事,只有王大伯的老伴明白。年轻的时候,正是那一群亲戚把王大伯折腾得够呛的,所以王大伯发誓,永远也不和他们有来往。
几十年前,王大伯还是村里的一个农民。而他亲戚的田地,正在王大伯那一亩三分地旁边。亲戚看见王大伯一家老实,就时不时上门求他们让一些田地出来。说这是祖宗之地,王大伯不能独占。
有一次,看到王大伯态度坚决,他的某个亲戚就直接把队长叫到他们家中,让他们划出一部分土地出来。甚至在队长走了以后,他们还把王大伯打了一顿。
就因为这样的事儿,让王大伯明白,越是有点血缘关系的亲属,下的手越狠。
几十年后的今天,在王大伯心中,虽然当年的气已经消了,可还是不能原谅。那些所谓的亲戚,能不往来就不往来,自己一家活得开心,活得幸福,就足够了。
退休之后,不再跟“同事”联系了
老干部陈叔,在退休之后,他一直过着“独行侠”般的生活,当所有人都去同事聚会时,他选择一个人去钓鱼;当所有人都组成“同事团”去旅行时,他陪着老伴在家中品茶。
在很多人眼里,陈叔就是一个“孤僻”而又无趣的人。因为在陈叔工作的时候,他基本就是不爱和别人说话的,不仅如此,他还经常一个人做事,丝毫不合群。
可是,陈叔的心却比任何人都要通透。在他看来,同事不过就是工作关系而已,离开了单位就会分散,就会各奔东西。如此,本就不是一路人,又何必事事都掺和,非得群来群往呢?
有个尖酸刻薄的老同事在聚会中这么说陈叔:“这老陈啊,叫他来他不来,我都怕他过几年老年痴呆了。”
当这番话传回陈叔的耳朵里时,他啥也没说,只是笑了笑。也许他自己明白,那些所谓的同事,大多都是“表面一套,背里一套”的人。本就不喜欢和他们相处了,再去“合群”,又有何必要呢?
当人到了一定年纪的时候,人会慢慢地变得不合群。这里的不合群,并非是人自己不想合群,而是人的经历告诉他们,人情似纸张张薄。有些时候,懂得过好自己,懂得按自己的方式去生活,就足够了。
人与人的关系,其实很简单,那就是“金钱”关系。既然以前在工作中见识过对方的手段了,那么,退休后又何必再见到他们呢?
很喜欢一句话:“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既然没有话题,那就算了吧。我不想再见到你,再和你联系,其实这就是一种“尊重”。我尊重你的自由,请你也尊重我的自由。
老人:该走的,都走了
姥姥经常说一句话:“人呐,该走的都走了。不该走的,才留了下来。”
以前感到很奇怪,为什么“不该走”的才会留下来呢?等人踏出了社会后才明白,那些“该走”的人,是没有缘分的人,而那些“不该走”的,则是和自己有缘分的人。
什么是缘分呢?说得直白一点,那就是能对的上眼的。你喜欢和他聊天,那我们的关系就能更进一步。你暗算我,甚至在背后挑拨离间,那么我们就“老死不相往来”。
有人说:“那些不再联系的人,也许在分别的那一刻,就已经永别了。”
当人退休之后,面对那些不想再联系的亲戚,面对那些没有好感的同事,本就在退休前就没有联系了,退休后再联系,有必要吗?
人到晚年,其实要怎么生活呢?那就是按自己的意愿去生活。不喜欢合群,那就不去合群;想一个人去钓鱼下棋,那就好好去过悠闲的日子。要知道,自己都和那些所谓的亲戚同事“勾心斗角”一辈子了,也应该累了,要休息了。
人活一世,草木一秋。该走的,那就让他们离开吧,以后永远也别再相见。如此,不仅对自己的余生负责,更能给予对方自由。何乐而不为呢?
文/舒山有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