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极一生,做不完一场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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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一首歌听到哭,是否太夸张?可我第一次听《童话》的时候,小小年纪竟然湿了双眼。《童话》时期的光良也许是他歌唱生涯中最鼎盛的时期了。以后的他也出专辑,办活动,有些销量、成绩也很好,可总感觉少了些什么。很多人说他唱歌单一抒情,无新意。然后,慢慢很多人觉得他已经与喜欢沾不上边了,失望,成了一种无奈。

      我对他的忠热也有明显的减弱,但我还是感觉歌手应该有自己的坚持,唱情歌,他就依旧是情歌王子,如果他换风格唱嘻哈,未必能有更好的人气。

      很多人问我为什么喜欢光良。是的,他人不帅,唱歌也没太多新意,可有时候我也说不出来我喜欢他什么。

      每一个事物都是一个标记,记下了不仅是事物本身的美好,更多的还有和自己相关的故事,那些曾经。就像有些人珍爱某个人送她的东西一样,就像有些人喜欢单曲循环一样,就像有些人热切的爱着一个小城市一样。或许并不是因为东西有多美好,歌曲有多好听,城市有多美丽,一切的一切,只因和自己和记忆和故事有关。记忆是个神奇的东西,在某一时刻总是会被千丝万缕的事物勾起似乎早已远离的记忆,不忆起相安无事,一想起就波涛汹涌。光良就是这样的一个标记,帮我记录着人生里的酸甜苦辣。带着我,一步步向前走。

        成长史里,听光良的歌,也总是能一触即发的说中心里事···

        奔三的年纪,已经不适合在街上听到一首自己喜欢的歌就欢呼雀跃;已经不应该再幼稚的躲在自己的世界里自哀自怨。也许应该学会轻描淡写,自己喜欢的歌何必宣扬给全世界?遇到什么难过的事也要勇敢坚强。可是,人啊,可不可以不成熟?可不可以不勇敢?喜欢一个东西就狂热,想哭的时候就哭,不管喜欢的方式,也别在乎这样的年纪适不适合这样做。

      喜欢光良,不是他人有多帅,歌有多好听,而是他曾给过的共鸣,曾唱出的心声,曾给的鼓励和陪伴的低谷。所以固执,听到他的歌还是会开心的手舞足蹈。

      人的一生太恍惚,一个转身就错过了一些人,一个眨眼就失去了青春。穷极一生,都做不完一场梦。

      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就像明知道自己写的这篇文章和自己所拍的照片不搭,还是不愿去下载符合的图片来搭。任性的用自己的文字和照片记录着不同的故事。

      我还在听光良的歌,你是否还在坚守着自己最初的狂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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