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与核心定位
2026年3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正式印发《2026年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国卫办医政函〔2026〕63号),在2025年医疗质量管控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完善目标体系,构建形成“10项国家核心目标+25项专业质控目标”的35项核心目标格局,全面覆盖急危重症救治、围手术期管理、合理用药、院感防控、患者安全、病历质控、专业学科建设等全诊疗链条、全管理环节,是全年医疗质量安全工作的“总纲领”“硬指标”。
本次35项核心目标的核心调整方向的是“提质、增效、控险、闭环”,相较于往年,进一步强化了“数据驱动、精准管控、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核心理念,弱化了“粗放式考核”,突出“精细化管控”,将目标落地与医院等级评审、飞行检查、DRG/DIP付费改革、绩效考核、评优评先等直接挂钩,形成“目标引领、过程管控、结果导向、奖惩分明”的管理闭环。
从政策导向来看,35项核心目标的核心定位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坚持“患者安全为核心”,将急危重症救治、院感防控、患者身份识别等底线目标作为必达项,坚决杜绝重大医疗安全事件;二是坚持“质量提升为导向”,聚焦诊疗行为规范、合理用药、手术安全等关键环节,推动医疗服务从“合格”向“优质”转变;三是坚持“数据驱动为支撑”,要求所有目标实现信息化实时监测、动态预警,依托数据精准定位薄弱环节,提升改进针对性。
对于各级医疗机构而言,35项核心目标不是“可选择性落实”的参考标准,而是“必须刚性执行”的工作要求,直接关系到医院的生存发展、品牌形象和患者信任度。院领导作为医疗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和“顶层设计者”,必须提高政治站位,统筹谋划、分级部署、层层压实,确保各项目标落地见效、取得实效。
二、35项核心目标分类解析(含管控阈值、核心要点、落实路径,大幅扩充)
35项核心目标按管控重点分为六大类,每项目标均明确了管控阈值、核心要点、责任主体及具体落实路径,兼顾“合规性”与“可操作性”,确保各科室、各岗位明确职责、精准发力。
(一)急危重症救治类(7项·核心必达,筑牢生命防线)
本类目标聚焦急危重症患者“快速救治、规范救治、有效救治”,重点解决院前-院内衔接不畅、救治流程不规范、关键时限未落实等问题,降低急危重症患者死亡率,提升救治质量与效率,是医疗质量安全的“重中之重”,所有目标均为“零容错”必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