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戎洋洋洒洒五十万字的《狼图腾》终于被我精读完了,此刻,伴随着那条被主人公陈阵抛向腾格里的小狼,我的心也止不住地抽蓄,眼眶噙满泪水,千言万语不知从何说起,只剩下一股无名的感动。为那个年代在草原生存的牧民的卓越战术,桀骜不驯的坚强毅力而感动;为他们精湛的射雕骑术,与残酷的草原生存环境时刻斗争精神而感动;为那教会草原人各种生存技能的蒙古狼而感动。。。从来没有这么强烈地感受到,原来动物的世界是如此冷酷残忍却又有着真挚至纯的感情。这里,我看到了另一片草原风景。
《狼图腾》出色的描绘,比看一部实录《动物世界》更精彩,一幕幕厮杀场景,人、马、狗、狼疯狂战斗,惊心动魄。处处显示了达尔文“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观点。草原人崇拜狼,却又恨狼,杀狼却又放狼,这种复杂的感情,让人捉摸不透,不可思议。在这描绘的茫茫草原里,很少看到我们平时为之神魂颠倒的美丽景色,更多的是,里面疯草狂长,一到夏天黄蚊漫天飞舞,把人和动物扎得满身庖丁的痛苦,看到的是,苍茫草原上为生存而不停息地激烈战斗场景,风灾、雪灾、蚊灾、狼灾,在浩瀚的腾格里下,在额仑草原上,构成一幅幅生动的蓬勃活动画像。
60年代的额仑草原,有着草原最原始的状态,未经开发,天鹅湖,狼群出没,黄鼠、野黄羊、少数的游牧民,辽阔的草地面积,每天以放羊、放牛、放马为职业,策马奔腾,累了,躺在草坡上小憩一顿,饿了,打来一些野味,摘上野韭菜,野葱蒜,拿出随身携带的一壶酒,对酒当歌,过着最豪迈,最狂野的游牧生活。在那个三年困难,粮食供应欠缺的六七十年代,农区生活的农民还在吃草根、树皮,饿得面黄肌瘦的日子里,对这些游牧民的这种生活方式简直是羡慕嫉妒恨了吧!主人公陈阵是从北京被下放到额仑草原的知青学生。一直对蒙古草原有着强烈向往的他,一到那里就欢呼不已。特别是对那里的生活方式,对那里的蒙古狼,有着近乎疯狂的痴迷。在那里,跟着当地牧民毕力格老人住在蒙古包里,当了个羊倌,跟另一个好友管着集体的两千多只的一群羊。牧羊生活的艰苦、孤独无聊时光,因为他带来的两箱书被打发而尽。他每天带一本书,一边看羊,一边看书。悠哉而充实。但这种日子是少之又少的,因为草原上有狼!特别是他刚来不久经历的一场惊心动魄的生死之战,把胆都吓破了,惊魂未定的他,终于发现,生存,没这么简单。
那是他回包里的一个黄昏,被一声声的狼嚎震慑住了,骑在马背上的他恐惧得不知所措,当离狼群越来越近时,那一双双闪着绿光的强壮蒙古狼把他盯得心跳到嗓子眼里了,那是一段精彩的描述,在最后的最后关头,他想起了睿智的毕力格老人的话:狼最怕枪、套马轩、铁器!在生死存亡仅在一刻关头,他憋足劲,朝着狼群大吼一声,将沉重的钢鐙举到胸前,狠狠地对砸起来,那“当当”清脆的敲打声,比自然中的惊雷更具恐吓力,最后,狼群狼狈逃回山洞,陈阵也逃过了这致命的一劫。
小说全文都在贯彻着一个极力崇拜狼图腾的思想,那里的牧民,特别是老牧民们,都认为是草原给了他们生命,是草原狼教会了他们生存,他们的一切求生技能都离不开草原狼这个聪明导师。甚至探究根源,当年成吉思汗带领的蒙古骑兵横扫亚欧的丰功伟绩,曾经辉煌光辉的历史,就是拜了蒙古狼所赐,他们最终败就败在没有承载文化的书籍,记录从那遥远的狼祖先里学来的军事技术。那是比《孙子兵法》更有实践基础的战略。因为那是草原牧民们长年累月与狼战斗而得出的实战经验。文中引用了不少当年匈奴单于与狼有关的句子,理论充分。
令我最感动的是,描写马群失散的狼灾、雪灾、蚊灾。真正的人马、猎狗与狼的搏斗,场面壮阔。毕力格老人的儿子巴图一天一夜在冰天雪地中亡命地用最后一丝力气挽留马群,与狼搏斗的坚韧超人意志,那些比汉族男人还强悍的妇孺,其勇猛之气令我叹为观止。血流成河的搏斗中,烈马的种种誓死奔腾,惨败后在残湖中等死的无奈,野狼的集体意识之强烈,狼群中有的不惜牺牲自己而与敌方同归于尽的抉择,都让人看得不能自己,有一种比心酸更痛楚的撕裂感。因为这里的草原牧民与草原的生物,都是一条条不可割断的食物链,他们都在以残忍对待着残忍,残酷而绝情。今晚看到蚊灾这一部分,泪水会不自觉地流淌,他们迁移了一处新的草地后,那短暂的夏季,却是蚊子的世界。夏天雨水多,草疯长,密密麻麻的草丛中是一群群黄蚊子的栖息地,一根根毒针把人和动物扎得不得安宁,几天几夜睡不好觉,比蜂窝里的蜜蜂更疯狂,人还有一顶隔纱帽子戴着,那些牛、羊、马,还有狼,被盯得浑身是血,而且蚊子声音之大,吵得耳朵也得不到片刻安宁。陈阵每天忙个不停地烘晒牛粪,冒着生命危险上山砍艾草,因为牛粪基本是草原牧民们的主要燃料,艾草是蚊子的克星,砍来和着干牛粪熏烟,这样可以暂时性地让牛马羊们睡个安稳觉。当然,让他像个超人一样整天忙得如陀螺却咬紧牙关心甘情愿地转的,是因为有他的心肝宝贝——小狼的推动力。
是的,他养了一条狼。蒙古牧民是敬畏狼的民族,所以,那时候,他们死后的尸体是不会像汉民族那样活埋,与泥土为伴,让蛆虫啃咬,而是放到空地上,让狼吃掉,他们认为这样灵魂就能升天。也许,这是一种迷信,但我更相信,这是一种信仰,对狼的信仰。他们跟狼既是敌人,某种程度上对狼又虔诚不已,感激不尽。对狼肉体上是厮杀,精神上是尊敬的。因此,在如此敬畏狼的额仑草原里,怎么允许陈阵养狼这种违反天命的举动呢?但最终,陈阵还是克服种种难关,养了。那是一条他自己亲手在狼窝里掏的狼崽。掏狼崽是一件特别艰巨的高危险举措,因为时时防备着里面窜出一条母狼,而蒙古草原的人却是极其英勇非凡,连十岁的巴图的儿子都能掏狼崽,敢抓狼尾,草原艰苦的环境,也教会了孩子们勇敢的斗争精神。陈阵对小狼悉心照料,观察着小动物的一举一动,比自己的孩子还宝贝,在这部小说里,我也有幸看到了一条有着狼血统残忍天性的血性小狼,看到了一条可爱活泼的小狼,这些异于我们汉民族“狼来了”、“东郭先生和狼”的故事中的狼,让我也渐渐明白“狼孩”的存在,因为,貌似残忍无比的野狼,灵魂深处也有着一股悲悯的真挚情感,特别是母狼。可是,最后,这条小狼在经过重重困难的环境下,还是死了。
除了感动,还有一点心酸,还有一点压抑,因为今天的额仑草原,跟三十多年相比,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大片的草地被沙化,所以,经常在一些大城市里有沙尘暴出没,此时的草原,今非昔比。但我还是感激作者,感激姜戎,这部著作从腹稿到最终完成,足足花了他三十多年的心血,三十多年凝结的心血,里面有太多我们挖掘的东西,那是一个我们汉民族所不认识的世界,里面照出我们汉民族的诸多弱点,点燃着我一片片草原魂。之前有把这部小说拍成了电影,但是我觉得这样精彩生动的画面还是拍不出来,文字的魅力更是无穷的,愿与君共享!